於诸侯,以和其民。诸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复讨,故欲求此宠。
  ○篡,初患反。复,扶又反,下文复伐同。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害谓宋公子冯。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言举国之赋调。
  ○从,才用反。调,徒吊反。宋人许之。於是陈、蔡方睦於卫。蔡,今汝南上蔡县。
  [疏]注“蔡今”至“蔡县”。
  ○正义曰:《蔡国侯爵谱》云:“蔡,姬姓,文王子叔度之后也。武王封之於汝南上蔡,为蔡侯,作乱,见诛。其子蔡仲,成王复封之於蔡。至平侯,徙新蔡,昭侯徙九江下蔡。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之元年也。昭侯子成侯十年,获麟之岁也。成侯子声侯四年,《春秋》之传终矣。声侯十四年卒。自声侯以下,二世,二十八年,而楚灭蔡。”《地理志》云:“汝南上蔡县,故蔡国,周武王弟叔度所封。”
  “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众仲,鲁大夫。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乱谓阻兵而安忍。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丝见棼缊,益所以乱。
  ○棼,扶云反,乱也。缊,於云反。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恃兵则民残,民残则众叛,安忍则刑过,刑过则亲离。
  [疏]“阻兵而安忍”。
  ○正义曰:阻恃诸国之兵以求胜,而征伐不已。安忍,行虐事,刑杀过度也。
  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戢,庄立反。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乞师不书,非卿。公辞之。从众仲之言。羽父请以师会之,羽父,公子翚。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
  [疏]“故书”至“疾之也”。
  ○正义曰:案元年传:“邾人、郑人盟于翼。公子豫请往,公不许,遂行。”彼则不书,又不加贬责;此公子翚之行,公亦不许,而书於经,又加贬责者;公子豫,公不许,私窃而行;翚师强梁,固请公,事不获已,令其出会,故以君命而书,又加贬责。
  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时郑不车战。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於石子。石子,石碏也,以州吁不安谘其父。石子曰:“王觐为可。”
  [疏]“王觐为可”。
  ○正义曰:於王处行觐礼,此事是为可也。
  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於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八十曰耄。称国小已老,自谦以委陈,使因其往就图之。
  ○觐,其靳反,见也。朝,直遥反,后不出者皆放此。褊,必浅反,一音必殄反。耄,毛报反。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请卫人自临讨之。
  ○莅音利,又音类,临也。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子从弑君之贼,国之大逆,不可不除,故曰大义灭亲。明小义则常兼子爱之。
  ○獳,奴侯反。恶乌路反。与焉,音预。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公子晋也。
  ○邢音刑,国名。
  [疏]“宣公即位”。
  ○正义曰:贼讨乃立,自继前君,故不待逾年也。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经】五年,春,公矢鱼于棠。(书陈鱼,以示非礼也。书棠,讥远地也。今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
  [疏]注“书陈”至“鱼台”。
  ○正义曰:陈鱼者,兽猎之类,谓使捕鱼之人陈设取鱼之备,观其取鱼以为戏乐,非谓既取得鱼而陈列之也。其实观鱼而书陈鱼者,国君爵位尊重,非蒐狩大事则不当亲行,公故遣陈鱼而观其捕获,主讥其陈,故书陈鱼,以示非礼也。传曰“非礼也,且言远地”,故知书棠,讥远地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秋,卫师入郕。将卑师众,但称师,此史之常也。
  ○郕音成,国名。将,子匠反。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成仲子宫,安其主而祭之。惠公以仲子手文,娶之,欲以为夫人。诸侯无二嫡,盖隐公成父之志,为别立宫也。公问羽数,故书羽。妇人无谥,因姓以名宫。
  ○嫡,丁历反。为别,于伪反。
  [疏]“九月”至“六羽”。
  ○正义曰:三年之内,木主特祀於寝宫。庙初成,木主迁入其中,设祭以安神也。祭则有乐,故初献六羽。初,始也。往前用八,今乃用六也。献者奏也,奏进声乐以娱神也。六羽谓六行之人,秉羽舞也。
  ○注“成仲”至“名宫”。
  ○正义曰:“考,成”,《释诂》文也。言“初献六羽”者,谓初始而献,非在后恒用。知者,案宣十五年“初税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