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也。”夫《家语》虽未必是孔子之言,要其辞合理,故王肃与杜,皆为此说。郑玄注《杂记》,引此传言晏子云:“‘唯卿为大夫’,此平仲之谦也。”言丧服服布,粗衰斩衰三升,义服,斩衰三升半为母服。齐衰四升,正服。齐衰五升,义服。齐衰六升,降服。大功七升,正服。大功八升,义服。大功九升,降服。小功十升,正服。小功十一升,义服。小功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郑注《杂记》云:“士为父斩衰,缕如三升半,而三升不缉。”言缕之精粗,如三升半成布,而缕三升。故云:“粗衰在齐、斩之间”。郑又云:“士为母,衰五升,缕而四升。为兄弟,衰六升,缕而五升。”郑玄以《杂记》之文,士为父母兄弟之服,不得与大夫同,皆缕细降一等。其缕数与大夫同。但《杂记》之文,记当时之制。以当时大夫与士有异,故为此解,非杜义也。
  【经】十有八年,春,白狄来。(不言朝,不能行朝礼。)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石买,即是伐曹者,宜即惩治本罪。而晋因其为行人之使执之,故书“行人”以罪晋。
  ○使,所吏反。
  秋,齐师伐我北鄙。不书齐侯,齐侯不入竟。
  ○竟音境。
  冬,十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齐数行不义,诸侯同心俱围之。
  ○数,所角反。曹伯负刍卒于师。无传。礼当与许男同。三同盟。
  ○刍,初俱反。
  [疏]“十八年注礼当”至“同盟”。
  ○正义曰:僖四年,许男新臣卒,传曰:“葬之以侯礼”也。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诸侯命有三等,男加一等,葬之以侯礼。此曹是伯爵,与许男同,当葬以公礼也。彼许男之卒,不书于师。此言“卒于师”者,《释例》曰:“若卒于朝会,或书师,或书地者,史之成文,非义例所存也。”负刍以成十四年即位,十五年盟于戚,十七年于阿陵,襄五年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六年于溴梁,凡六同盟。不数成公之盟,溴梁是大夫,去之,是为三。刘炫以杜为误,非也。
  楚公子午帅师伐郑。
  【传】十八年,春,白狄始来。(白狄,狄之别名,未尝与鲁接,故曰始。)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于长子,执孙蒯于纯留,长子、纯留二县,今皆属上党郡。孙蒯不书,父在位,蒯非卿。
  ○长,丁丈反,或如字。纯,徒温反,或如字,《地理志》作“屯”。为曹故也。前年卫伐曹。
  ○为,于伪反。
  秋,齐侯伐我北鄙。中行献子将伐齐,梦与厉公讼,弗胜。厉公,献子所弑者。
  ○弑,申志反。公以戈击之,首队於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见梗阳之巫皋。梗阳,晋邑,在太原晋阳县南。皋,巫名也。梦并见之。
  ○队,直位反。跪,其委反。奉,芳勇反。梗,古杏反。皋,古刀反。他日,见诸道,与之言,同。巫亦梦见献子与厉公讼。巫曰:“今兹主必死。若有事於东方,则可以逞。”巫知献子有死徵,故劝使快意伐齐。献子许诺。晋侯伐齐,将济河,献子以朱丝系玉二瑴双玉曰瑴。
  ○瑴,古学反。而祷曰:“齐环怙恃其险,负其众庶,环,齐灵公名。负,依也。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怙音户。弃好背盟,陵虐神主。神主,民也。谓数伐鲁,残民人。
  ○好,呼报反。背音佩。数,所角反。曾臣彪将率诸侯以讨焉,彪,晋平公名。称臣者,明上有天子,以谦告神。曾臣,犹末臣。
  [疏]“传注彪晋”至“末臣”。
  ○正义曰:《王制》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则诸侯於河神,其辞不得称臣。故解其意,称臣者,以明上有天子。言已是天子之臣,以谦告神也。曾祖、曾孙者,曾为重义。诸侯之於天子,无所可重。曾臣犹末臣,谦卑之意耳。
  其官臣偃实先后之。守官之臣,偃,献子名。
  ○先,悉荐反。后,户豆反。守,手又反,又如字。苟捷有功,无作神羞,羞,耻也。官臣偃无敢复济。偃信巫言,故以死自誓。
  ○复,扶又反,下注“复欲”同。唯尔有神裁之。”沈玉而济。
  冬,十月,会于鲁济,寻溴梁之言,同伐齐。溴梁,在十六年,盟曰:“同讨不庭。
  ○沈音鸩,或如字。济,子礼反。齐侯御诸平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平阴城,在济北卢县东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门。於门外作堑横行,广一里,故经书“围”。
  ○御,鱼吕反。堑,七艳反。广,古旷反,注同。
  [疏]注“平阴”至“书围”。
  ○正义曰:平阴城南有防者,地形犹在,杜观其迹而知之也。言“堑防门而守之”,明是齐人自於门外作堑以固守也。此平阴,齐邑,而言围齐者,沈氏云:“君在,故称围。”刘炫云:“案下传范鞅门于雍门,又门于扬门,州绰门于东闾。既门其三门,即是围事。杜何知不以门于三门为围,必以御诸平阴为围乎?”今删定,知不然者,案上九年,诸侯伐郑,传称门其三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