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有觉”至“顺之”。
  ○正义曰:此《诗 大雅 抑》之篇。
  ○“惠我”至“保之”。
  ○正义曰:此《诗 周颂 烈文》之篇。
  ○注“逸书”至“安之”。
  ○正义曰:此引《书》,曰《夏书 胤征》之文也。彼作“圣有谟训”,此云“惠训不倦”,行本当作“训”,但杜以传作“圣有谟勋”,故顺传文解之。刘背传文而规杜氏,非也。
  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谋鲜过,有谟勋也。惠训不倦,惠我无疆也。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壹以弟故。
  ○宥音又。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言不以父罪废其子。
  ○鲧,古本反。殛,纪力反。
  [疏]“鲧殛而禹兴”。
  ○正义曰:《尚书》称尧使鲧治水,九载绩用不成,乃求得舜而徵用之,历试三年,乃禅以位。《舜典》美舜之功,“象以典刑”之下,始云“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安国云:“作者先叙典刑,而连引四罪,明皆徵用所行,於此总见之。”是言舜初被徵用,先诛鲧而后举禹,故言“鲧殛而禹兴”。僖三十三年传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洪范》云:“鲧则殛死,禹乃嗣兴。”皆言诛鲧乃举禹。而郑玄注《尚书》以为禹治水既毕,乃流四凶。言其先举禹而后诛鲧,既违经传之文,且复於理不当。故王肃难云:“禹治水而后以鲧为无功而殛之,是为用人子之功而流放其父,则为禹之勤劳,適使父殛。舜失五典克从之义,禹陷三千莫大之罪,进退无据,迂亦甚哉!
  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太甲,汤孙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复之,而无恨心。言不以一怨妨大德。
  ○大音泰。相,息亮反。
  [疏]注“太甲”至“大德”。
  ○正义曰:太甲,汤孙,《世本》纪文也。《书序》云:“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宫,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是太甲能自改悔,伊尹复之之事也。
  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言兄弟罪不相及。
  ○右,王音又。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共载入见公。
  ○说音悦。乘,绳证反。见公,贤遍反,下文“始见”并注同。不见叔向而归。言为国,非私叔向也。
  ○为,于伪反,下不为已亦为子皆同。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不告谢之,明不为已。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不使见叔向父。
  ○妒,丁故反。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言非常之地多生非常之物。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敝,衰坏也。龙蛇,喻奇怪。
  ○女音汝,下同。国多大宠,六卿专权。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於难。栾盈过於周,周西鄙掠之。劫掠财物。
  ○间,间厕之间。於难,乃旦反。掠音亮。辞於行人,王行人也。曰:“天子陪臣盈,诸侯之臣,称於天子曰陪臣。得罪於王之守臣,范宣子为王所命,故曰守臣。
  ○守,手又反,注同。将逃罪。罪重於郊甸,重得罪於郊甸,谓为郊甸所侵掠也。郭外曰郊,郊外曰甸。
  ○罪重,直用反,注同。甸,徒练反。无所伏窜,敢布其死:布,陈也。
  ○窜,七乱反。昔陪臣书能输力於王室,王施惠焉。输力,谓辅相晋国以翼戴天子。
  ○相,息亮反。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大君,谓天王。
  ○任音壬。
  [疏]注“大君谓天王”。
  ○正义曰:进言於王而称大君,知大君谓天王也。大君,君之大者,故以为天子。《易》云“大君有命”,亦谓天子也。
  若弃书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馀也,罪戮之馀。将归死於尉氏,尉氏,讨奸之官。不敢还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布四体,言无所隐。
  [疏]注“尉氏,讨奸之官”。
  ○正义曰:归死尉氏,犹言归死於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周礼》司寇之属,无尉氏之官,盖周室既衰,官名改易,於时有此官耳。其司败亦非《周礼》之官名也。
  王曰:“尢而效之,其又甚焉。”尢晋逐盈,而自掠之,是效尤。
  ○效,或作傚,户教反。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候出诸轘辕。候,送迎宾客之官也。轘辕,关,在缑氏县东南。
  ○辕音袁。
  [疏]“使司”至“氏者”。
  ○正义曰:《周官》司寇掌诘奸慝,刑暴乱,当使司寇,而此云“司徒”者,以司徒掌会万民之卒伍,以起徒役,以比追胥,以此追寇盗,是其所掌获得罪人,乃使司寇刑之耳。
  冬,曹武公来朝,始见也。即位三年始来见公。
  会於商任,锢栾氏也。禁锢栾盈,使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