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败之所起。
  ○度,待洛反,一音如字。亟,欺冀反,数也。)
  [疏]“观鱼者”。
  ○正义曰:《说文云》:“渔,捕鱼也。”然则捕鱼谓之鱼。《天官》:“惇人,掌以时惇为梁。”“凡惇者,掌其政令。”是谓捕鱼为鱼。鱼者,犹言猎者也。
  ○“臧僖”至“败也”。
  ○正义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者,物谓事物,旌旗车服之属。若其为教战祭祀等大事,故布设陈列则可。如其细碎盘游,虽陈其物,不堪足以讲习大事。止谓不为大事而陈此物,故云不足以讲大事也。其材不足以备器用者,材谓皮革齿牙之属。若其为饰器用,故狩猎取材则可。如其因游宴戏乐,所得之材不堪足以备饰器用。止谓不为器用而取此材,故云不足以备器用也。人君一国之主,在民之上,当直已而行之,以法驱民而纳之於善,故云“人君将纳民於轨、物者也”。言当为轨、为物,纳民於其中也。既言民归轨物,更解轨物之名。故讲习大事,以准度轨法度量,谓之为轨。准度轨量,即谓习战、治兵、祭祀之属是也。取鸟兽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饰,谓之为物。章明物采,即取材以饰军国之器是也。刘炫云:“捕鱼猎兽,其事相类。此谏大意,言人君可观猎兽,不可观捕鱼。凡物者,广言诸物,鸟兽鱼鳖之类也。材谓所有皮革毛羽之类也。器谓车马兵甲,军国所用之物也。凡此诸物,捕之不足以讲习兵事,其材不足以充备器用,如此者则人君不亲举焉。”其意言猎之坐作进退,可以教战陈,兽之齿牙皮革,足以充器用,人君可以观之。捕鱼不足以教战陈,鳞甲不足以为器用,人君不宜观之。人君以下云云同。今若人君所行不得其轨,举动不顺器服,不当其物,上下无章,如是则谓之荒乱之政也。乱政数行,国家之所以祸败也。其意言鱼非讲事,是不轨;材不充用,是不物。今君观鱼,是为乱国之政,祸败之本,故不用使公行也。事度轨量,正谓顺时狩猎以教习戎事也。材章物采,正谓取其皮革以修造器物也。下云“四时田猎,治兵振旅,以习威仪”,覆此讲事也。“肉不登俎,材不登器,则公不射”,覆此章物也。别言川泽之实,非君所及,指言不可观鱼,辞有首引,自相配成也。
  ○注“臧僖”至“与戎”。
  ○正义曰:僖伯名彄,字子臧。《世本》云“孝公之子”,即此冬书“公子彄卒”是也。谥法:“小心畏忌曰僖。”是僖为谥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得祖诸侯,乃以王父之字为氏。计僖伯之孙始得以臧为氏,今以僖伯之上巳加臧者,盖以僖伯是臧氏之祖,传家追言之也。成十三年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知大事,祀与戎也。必知兼祀者,以下云“鸟兽之肉,不登於俎”故也。刘炫云:“田猎止教戎,而言祀者,猎狩主以祭祀,故并祀言之。下注云:‘俎,祭宗庙器’,见此意也。”
  ○注“言器”至“所起”。
  ○正义曰:车马、旌旗、衣服、刀剑,无不皆有法度。器用众物不入法度,广言之也。器不当法,用非其物,则为不轨不物,政不在君,则乱败之所起也。
  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蒐,索,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狝,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也。
  ○蒐,所求反,索也。狝,息浅反,《说文》作<狝土}。《穀梁传》云:“春曰田”,“秋曰蒐。”狩,手又反。索,所百反。孕,以证反,为苗,于伪反。
  [疏]注“蒐索”至“择也”。
  ○正义曰:《尔雅 释天》四时之猎名与此同,说者皆如此注,故杜依用之。《周礼 大司马职》:“中春教振旅”,“遂以蒐田”;“中夏教茇舍”,“遂以苗田”;“中秋教治兵”,“遂以狝田”;“中冬教大阅”,“遂以狩田。”其名亦与此同。郑玄解苗田与此小异,言“择取不孕任者,若治苗去不秀实者”。孙炎亦然。桓四年《公羊传》曰:“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三名既与《礼》异,又复夏时不田。《穀梁传》曰:“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皆与《礼》异者,良由微言既绝,曲辨妄生。丘明亲受圣师,故独与《礼》合。汉代古学不行,明帝集诸学士作《白虎通义》,因《穀梁》之文为之生说,曰:“王者、诸侯所以田猎何?为苗除害,上以共宗庙,下以简集士众也。春谓之田何?春,岁之本,举本名而言之也。夏谓之苗何?择其怀任者也。秋谓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谓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时之田,总名为田何?为田除害也。”案:苗非怀任之名,何云“择去怀任”?秋兽尽皆不瘦,何云“蒐索取肥”?虽名通义,义不通也。故先儒皆依《周礼》、《左传》、《尔雅》之文而为之说,其名亦有意焉。虽复春猎,获则取之,不能择取不孕;夏猎所取无多,不能为苗除害。为因时异而变文耳。谓之猎者,蔡邕《月令章句》云:“猎者,捷取之名也。”
  皆於农隙以讲事也。各随时事之间。
  ○隙,去逆反。
  [疏]注“各随时事之间”。
  ○正义曰:隙训间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