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不过亡出。悼子曰:“虽然,不可以己。”孙文子在戚,孙嘉聘於齐,孙襄居守。二子,孙文子之子。
  ○守,子又反。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孙氏,不克。伯国伤。伯国,孙襄也。父兄皆不在,故乘弱攻之。甯子出舍於郊。欲奔。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子叔,卫侯剽。言子叔,剽无谥故。
  ○复,扶又反,下“复愬”同。
  [疏]“辛卯,角杀子叔及大子角”。
  ○正义曰:服虔云:“杀大子角不书,举重者。”案晋侯、宋公杀陈世子及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皆书经,则世子不轻於大夫也。孔父、荀息之徒弑君之下,并亦言大夫,大夫既书於经,则弑君并杀世子,世子亦当书,不得为举重也。杜既不解,当以不告故耳。
  ○注“子叔”至“谥故”。
  ○正义曰:此剽是穆公之孙,黑背之子,於献公为从父昆弟。成十年“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传云:“卫子叔黑背侵郑。”是黑背字子叔,即以子叔为族也。元年“卫侯使公孙剽来聘”,传云:“卫子叔来聘。”是举族而称之也。今云杀子叔,亦是举其族,为剽无谥,故称族也。
  书曰:“甯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嫌受父命纳旧君无罪,故发之。孙林父以戚如晋。以邑属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林父事剽而衎入,义可以退。唯以专邑自随为罪,故传发之。
  [疏]“书曰”至“戮也”。
  ○正义曰:《春秋》书叛者,有此孙林父与宋华亥、宋公之弟辰、晋赵鞅、晋荀寅,五者经皆书叛。邾庶其、莒牟夷、邪黑肱皆以地来奔,虽文不称叛,传谓此三人为三叛人,则三者亦是叛也。所言叛者,或据邑而拒其君,或窃地他国,皆为有地随已,故称为叛。昭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定十四年,“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地”。不随己,则不称叛。是叛虽反背之辞,皆由地以生名也。叛者,判也。欲分君之地以从他国,故以叛为名焉。叛无凡例,传言“书曰”,是仲尼书为叛也。人君赐臣以邑以为禄食,臣之禄谓所食邑也。“君实有之”,言其不得专以为已有也。君臣有义而合,义则进以事君,受此禄食,否则奉身而退,当身奔他国,而以禄归君。专君之禄,以周旋从已,於法为罪戮之人,故书“入於戚以叛,罪孙氏也”。《释例》曰:“古之大夫,或锡之田邑,或分之都城,故有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君之禄,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若专禄以周旋,虽无危国害主之实,皆书曰叛。叛者,反背之辞也。庶贱之人,不齿於列,故虽有善恶,不章显名氏。若乃披邑害国,则以地重,必书其名,且终显其恶也。適鲁则书地,曰来奔,来奔则叛可知,盖记事外内之辞也。刘、贾说三叛人以地来奔,不书叛,谓不能专也。此直外内之辞,既以地来,妻公之姑姊,还其大邑,不得复言不能专也。”是杜以庶其之等皆为叛也。专禄者,谓专君之禄,以为已有,东西随已,谓之为专。服虔云:专禄,谓以戚叛也。既叛卫亦不臣於晋,自谓若小国,是为专禄,其意言专独有之不属人也。若不属晋,何为被卫侵而愬於晋地?若不入晋,晋复何以戍之?传言言以戚如晋,服言不臣於晋,是反丘明以解传也。
  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本晋纳之夷仪,今从夷仪入国,嫌若晋所纳,故发国纳之例。言国之所纳而复其位。大夫逆於竟者,执其手而与之言。道逆者,自车揖之。逆於门者,颔之而已。颔,摇其头。言衎骄心易生。
  ○竟音境。颔,户感反,本又作顉。易,以豉反。公至,使让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二三子,诸大夫。
  ○大音泰。朝如字。吾子独不在寡人。在,存问之。公闻文子答甯喜之言,故忿之。
  [疏]注“公闻”至“之言”。
  ○正义曰:沈氏云:大叔文子闻甯喜、许公之言而发叹,本非而答甯喜之言,而云答者,时闻甯喜之言,遂自评论,不许於甯子,与对面相答无异,故言答也。
  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所怨在亲亲。对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绁,以从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出谓衎,居谓剽也。
  ○羁,居宜反。绁,息列反。扞,户幹反。圉,鱼吕反,下同。臣不能贰,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传言卫侯不能安和大臣。
  人侵戚东鄙,以林父叛故。孙氏愬于晋,晋戍茅氏。茅氏,戚东鄙。
  ○愬,悉路反,下同。殖绰伐茅氏,杀晋戍三百人。殖绰,齐人。今来在卫。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厉,恶鬼也。遂从卫师,败之圉。蒯感父言,更还逐殖绰。圉,卫地。雍鉏获殖绰。雍鉏,孙氏臣。复愬于晋。为下晋讨卫张本。
  郑伯赏入陈之功。入陈在前年。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路、次路,皆王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