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器,公亦不举。登训为升。服虔以上“登”为“升”,下“登”为“成”。二“登”不容异训。且云“不成於器”,为不辞矣。又器以此物为饰,宁复待之乃成也?《周礼 惇人》:“凡祭祀,共其鱼之鲜薧。”特牲、少牢,祭祀之礼,皆有鱼为俎实。“肉登於俎,公则射之”,而以观鱼为非礼者,此言不登於俎者,谓妄出游猎,虽取鸟兽,元不为祭祀。不登於器,亦谓盘游,元不为取材,以饰器物。今公观鱼,乃是游戏,故以非之。然登俎、登器之物,虽君所亲,至於庶羞杂物,细小之伦,虽为祭祀,亦君不射。《礼》水土之品,笾豆之物,苟可荐者,莫不咸在,岂皆公亲之也?刘炫云:“此言田猎之时,小鸟、小兽,则公不射。虽讲事而田,尚不射小物,况鱼非讲事,不宜辄举。”不谓登俎之物皆公所亲射。祭祀水土云云同。
  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言取此杂猥之物以资器备,是小臣有司之职,非诸侯之所亲也。
  ○射,食亦反。皂,才早反。舆音馀。猥,乌罪反。
  [疏]“若大”至“及也”。
  ○正义曰:山林之实,谓材木樵薪之类。川泽之实,谓菱芡鱼蟹之属。此皆器用之所资,须贱人之所守掌,非人君所宜亲及之也。此虽意谏观鱼,而广言小事,故注云取此杂猥之物以资器备,非诸侯所亲也。杂猥,谓诸杂猥碎也。资,谓器之资财待此而备,器之所用及所盛皆是也。《穀梁传》曰:“《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与此同也。若然,《月令》: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尝鱼,先荐寝庙”。彼《礼》“天子亲往”,此讥公者,彼以“时鱼絜美”,取之以荐宗庙,特重其事。天子亲行,意在敬事鬼神,非欲以为戏乐。隐公观鱼,志在游戏,故讥之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孙辞以略地。略,总摄巡行之名。传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
  ○行,下孟反。
  [疏]注“孙辞”至“否矣”。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又十六年传曰:“谋鄫且东略也。”略者,巡行之名也。公曰“吾将略地焉”,言欲案行边竟,是孙辞也。若国竟之内,不应讥公远游。且言“远地”,明是他竟也。《释例》曰:“旧说棠,鲁地。据传公辞欲略地,则非鲁竟也。”《释例 土地名》:“棠在鲁部内,云本宋地,盖宋、鲁之界上也。”
  遂往,陈鱼而观之。陈,设张也。公大设捕鱼之备而观之。
  ○捕音步,一音搏。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矢亦陈也。棠,鲁地竟,故曰远地。
  ○从,才用反。竟音境。
  [疏]注“矢亦陈也”。
  ○正义曰:《释诂》云:“矢,陈也”。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曲沃,晋别封成师之邑,在河东闻喜县。庄伯,成师子也。翼,晋旧都,在平阳绛邑县东。邢国在广平襄国县。
  ○沃,乌毒反。
  [疏]注“曲沃”至“国县”。
  ○正义曰:《晋国侯爵谱》云:“姬姓,武王子唐叔虞之后也。成王灭唐而封之。今大原晋阳县是也。燮父改之曰晋。燮父孙成侯徙都曲沃,今河东闻喜县是也。穆侯徙都绛。鄂侯二年,鲁隐公之元年也。定公三十一年,获麟之岁也。出公八年,而《春秋》之传终矣。出公十七年卒。自出公以下,五世,八十二年,而韩、赵、魏灭晋也。”《地理志》云:“河东闻喜县,故曲沃也”。“武帝元鼎六年行过,改名。”应劭曰:“武帝於此闻南越破,改曰闻喜。”《志》又曰:“赵国襄国县,故邢国。”然则於汉属赵国,於晋属广平。
  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尹氏、武氏,皆周世族大夫也。晋内相攻伐,不告乱,故不书。传具其事,为后晋事张本。曲沃及翼本末见桓二年。随,晋地。
  ○传具,一本作传。见,贤遍反。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缓。有州吁之乱,十四月乃葬。传明其非慢也。
  四月,郑人侵卫牧,牧,卫邑。经书“夏四月葬卫桓公”,今传直言夏而更以四月附郑人侵卫牧者,於下事宜得月,以明事之先后,故不复备举经文。三年“君氏卒”,其义亦同,他皆仿此。
  ○牧,州牧之牧,徐音目。以报东门之役。东门役在四年。卫人以燕师伐郑。南燕国,今东郡燕县。
  ○燕,於贤反,国名。
  [疏]注“南燕”至“燕县”。
  ○正义曰:燕有二国,一称北燕,故此注言南燕以别之。《世本》:“燕国姞姓。”《地理志》:东郡燕县,“南燕国,姞姓,黄帝之后”也。小国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唯庄二十燕仲父见传耳。
  郑祭足、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北制,郑邑,今河南城皋县也,一名虎牢。
  ○洩,息列反。曼音万。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二公子,曼伯、子元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