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之书,又异於此。《说文》云:“亥,荄也。十月微阳起接盛阴。从二,二,古文上字。一人男,一人女也。从乙,象怀子陔咳之形也。”
  士文伯曰:“然则二万二千六百有六旬也。”文伯,士弱之子。
  [疏]“士文”至“旬也”。
  ○正义曰:文十一年至此年为七十四年。而上云“七十三年”。案文十一年正月甲子朔,为夏之正月,是其年三月也。此年之二月癸未,是夏之十二月。计为七十三年,犹尚年未终也。假作全年算之,置七十三年,以全日三百六十五日乘之,已得二万六千六百四十五日也。每年有四分日之一,是四年而成一日。以四除七十三年,又得十八日,并全日为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计终此十二月,尽有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四分日之一,今除去三日四分日之一,整取六旬,合当十二月二十七日。今杜《长历》云“二十三日癸未”,是少四日。所以不与常历同者,尽杜为《长历》,约准《春秋》日月,以为《长历》与常历不同,故置闰远近不定。盖七十三年之内,於常历校,四个大月而剩用四日,故癸未为二十三日。若依常历,是二十七日也。刘炫云:“所以少三日者,文十一年非首章,年其间闰有前却,故《长历》此月辛酉朔,二十三日得癸未,来月庚寅朔,计至朔长二日。《长历》去年闰八月,由闰近故也。”
  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属赵武。
  [疏]“赵孟”至“属也”。
  ○正义曰:诸是守邑之长,公邑称大夫,私邑则称宰。此言“问其县大夫”,问绛县之大夫也。绛非赵武私邑,而云“则其属”者,盖诸是公邑,国卿分掌之,而此邑属赵武也。
  召之,而谢过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由,用也。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敢谢不才。”遂仕之,使助为政。辞以老。与之田,使为君复陶,复陶,主衣服之官。
  ○复,音服。
  [疏]注“复陶”至“之官”。
  ○正义曰:昭十二年传说楚子出猎云:“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复陶之文,在冠履之间,知复陶是衣也。此言“君复陶”,知是主君衣服之官也。衣服之名“复陶”,其义未闻。
  以为绛县师,县师,掌地域,辨其夫家人民。
  [疏]“以为绛县师”。
  ○正义曰:既使为主衣服之官,又以为绛邑之县师也。《周礼》县师上士二人,其职“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凡造都邑,量其地而制其域,以岁时徵野之赋贡”。天子之县师掌此诸事,则诸侯之县师亦当然。故杜略引《周礼》以解之。据如《周礼》,则县师是王朝之官。而此言“绛县师”者,绛是晋国所都之邑,盖以居在绛邑,故系绛以言之。
  而废其舆尉。以役孤老故。
  [疏]“而废其舆尉”。
  ○正义曰:服虔云:“舆尉、军尉,主发众使民於时。”赵武将中军,若是军尉,当是中军尉也。
  ○注“以役孤老故”。
  ○正义曰:知者,上云“无子”是孤,“年七十三”是老也。
  於是鲁使者在晋,归以语诸大夫。季武子曰:“晋未可媮也。媮,薄也。
  ○使,所吏反。语,鱼据反。媮,它侯反。有赵孟以为大夫,有伯瑕以为佐,伯瑕,士文伯。有史赵、师旷而咨度焉,有叔向、女齐以师保其君。其朝多君子,其庸可媮乎?勉事之而后可。”传言晋所以强,不失诸侯,且明历也。
  ○度,待洛反。
  夏,四月,已亥,郑伯及其大夫盟。驷、良争故。君子是以知郑难之不已也。郑伯微弱,不能制其臣下。君臣诅盟,故曰“乱未已”。
  ○难,乃旦反。诅,侧虑反。
  蔡景侯为大子般娶于楚,通焉。大子弑景侯。终子产言有子祸也。
  ○为,于伪反。娶,七住反。
  初,王儋季卒,儋季,周灵王弟。
  ○儋,丁甘反。其子括将见王,而叹。括除服,见灵王,入朝而叹。
  ○括,古活反。见,贤遍反,注同。单公子愆期为灵王御士,过诸廷,愆期行过王廷。
  ○单音善。愆,起虔反,下同。廷音庭,注同。闻其叹,而言曰:“乌乎,必有此夫!”欲有此朝廷之权。
  ○乌乎,本又作“呜呼”,音同。夫音扶。入以告王,且曰:“必杀之。不慼而原大,视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杀,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灵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佞夫,灵王子,景王弟。
  ○躁,早报反。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围蒍,逐成愆。成愆,蒍邑大夫。
  ○蒍,于委反。成愆奔平畤。平畤,周邑。
  ○畤,音止,又音市本,或作畴。五月,癸巳,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佞夫。五子,周大夫。
  ○过音戈。巩,力男反。括瑕廖奔晋。括,廖不书,贱也。
  ○廖,力彫反,一音敕留反。书曰“天王杀其弟佞夫”,罪在王也。佞夫不知故。经书在宋灾下,从赴。
  或呌于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