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为臣,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三旬不降,退脩教而后伐之,因垒而降。
  ○降,户江反。复,扶又反。
  [疏]“纣囚文王七年”。
  ○正义曰:传言“囚文王七年”,文王必七年为囚矣。《尚书 无逸》云:“文王受命唯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则文王在位历年多矣,未知何时被囚也。《周本纪》称:纣囚西伯於羑里,闳夭之徒求美女美宝而献之纣。纣大说,乃赦西伯,赐之弓矢,使之得征伐。其下乃云:“虞苪争狱,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受命之君也。’”如马迁所云,虞芮质狱之前被囚也。《尚书传》称文王一年质虞芮,二年伐邗,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纣乃囚之。四友献宝,乃得免於虎口,出而伐耆。郑玄《尚书》注据《书传》为说,云:“纣闻文王断虞芮之讼,后又三伐皆胜,始畏而恶之,拘於羑里。纣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文王释而伐黎。”以为四年囚之,五年释之。即如所言,被囚不盈一年。此传不得言“纣囚文王七年”也。文王既已改元,而又专伐诸国,是则反形已露,虽纣之愚,非宝货所能释也。马迁之言,当得其实,在质虞芮之前囚之,故囚之得七年也。
  蛮夷帅服,可谓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可谓则之。文王之行,至今为法,可谓象之。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
  ○行,下孟反,下同。乐,音洛,又音岳。



卷四十一 起元年,尽元年

 卷四十一 起元年,尽元年
  ◎昭公
  ○陆曰:昭公名裯,襄公子,母齐归。在位二十五年,逊于齐,在外八年,凡三十三年。薨于乾侯。谥法:“威仪恭明曰昭。”
  [疏]正义曰:《鲁世家》:“昭公名稠,襄公之子,齐归所生。以周景王四年即位。”谥法:“威仪共明曰昭。”是岁岁在大梁。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
  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招,实陈侯母弟。不称弟者,义与庄二十五年公子友同。今读旧书,则楚当先晋,而先书赵武者,亦取宋盟贵武之信,故尚之也。卫在陈、蔡上,先至於会。
  ○招,常遥反。虢,瓜百反。当先,悉荐反。
  [疏]注“招实”至“於鲁”。
  ○正义曰:八年经书“陈侯之弟招”,故知是陈侯母弟也。不称弟云云,庄二十五年注云:“公子友,庄公之母弟。称公子者,史策之通言。母弟至亲,异於他臣。其相杀害,则称弟以示义。至於嘉好之事,兄弟笃睦,非例所兴。或称弟,或称公子,仍旧史之文也。”八年,招杀世子,故称弟以章招罪。此奉使以会诸国,非义例之所兴。旧史书为“公子”,而仲尼因之也。《公羊传》曰:“此陈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称弟?贬。曷为贬?杀世子偃师贬。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然则曷为不於其弑焉贬?以亲者弑,然后其罪恶甚。《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也。今招之罪已重矣,曷为复贬乎此?著招之有罪也。何著乎招之有罪?言楚之讬乎讨招以灭陈也。”其意言八年楚讬讨於招以灭陈,著招之罪重,故於此预贬之。先儒或取《公羊》为说。《释例》云:“颍氏曰:‘臣无竟外之交,故去弟以贬季友。子招乐忧,故去弟以惩过。郑玄去弟,唯以名通,故谓之贬。’今此二人皆书‘公子’,公子者,名号之美称,非贬所也。”是解招不称弟之意也。《春秋》之初,卫在陈上。庄十六年幽之盟,卫在陈下。自尔以来,常在陈下。庄十六年注云:“陈国小,每盟会皆在卫下。齐桓始霸,楚亦始彊。陈侯介於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客,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於《春秋》。”是卫之班次,常在陈下。今卫乃在蔡之上,必有其故也。襄十年,诸侯伐郑,齐世子光序在滕子之上,传曰“齐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於滕”。是先至有进班之理,故谓此为“先至於会”故也。
  三月,取郓。不称将帅,将卑师少。书“取”,言易也。
  ○郓音运。将,子匠反,下同。帅,所类反。易,以豉反。
  [疏]注“不称”至“易也”。
  ○正义曰:将卑师少,例当称人。鲁史不得自言鲁人,直书所为之事,明其有人取之也。若将卑师众,则言“师取某”。襄十三年传例云:“凡书‘取’,言易也。”故杜以此为易耳。贾逵云:“楚以伐莒来讨,故讳伐,不讳取。”刘炫以贾说为是,故又规杜云:“案:传‘武子伐莒’,知非将卑师少也。称伐则是,非易也。杜何得以为‘易’、‘将卑师少’乎?”今删定知不然者,以诸称“取”,传皆以易释之。此“取”文与彼同,故以为易也。若以武子伐而取之,则致力难重,当以灭为文,与灭项同也。案:灭项被讨不讳灭,此亦被讨,何以讳灭而言取?若必有所讳,当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