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以《长历》推校之,戊寅是七月三日,明传是也。经书“王猛居皇”乃在六月下。知经六月误也。
  刘子如刘。单子使王子处守于王城。王子处,子猛党。守王城,距子朝。盟百工于平宫。平宫,平王庙。辛卯,鄩肸伐皇。鄩肸,子朝党。
  ○鄩音寻。肸,许乙反。大败,获鄩肸。壬辰,焚诸王城之市。焚鄩肸。八月,辛酉,司徒丑以王师败绩于前城。丑,悼王司徒。前城,子朝所得邑。百工叛。司徒丑败故。己巳,伐单氏之宫,败焉。百工伐单氏,为单氏所败。
  [疏]注“百工”至“所败”。
  ○正义曰:知单氏所败者,以上云“伐单氏”,下云“反伐之”,是单氏反伐百工也。若单氏被败,焉能反伐百工。
  庚午,反伐之。单氏反伐百工。辛未伐东圉。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
  ○圉,鱼吕反。冬十月丁巳,晋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九州戎,陆浑戎,十七年灭,属晋。州,乡属也,五州为乡。
  ○跞,力狄反。及焦、瑕、温、原之师,焦、瑕、温、原,晋四邑。以纳王于王城。丁巳在十月,经书秋误。
  [疏]注“丁巳”至“秋误”。
  ○正义曰:传言“冬十月丁巳”,杜以《长历》推之,丁巳是十月十四日。经书此事在秋,其下乃有冬,知经误。
  庚申,单子、刘蚠以王师败绩于郊,为子朝之党所败。前城人败陆浑于社。前城,子朝众。社,周地。
  ○社,市者反,本或作杜,下皆同。十一月乙酉,王子猛卒。乙酉在十一月,经书十月,误。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
  [疏]注“乙酉”至“悼王”。
  ○正义曰:传言“十一月乙酉”,杜以《长历》推校之,乙酉是十一月十二日。知经书十月误也。上云“单子逆悼王于庄宫”,悼王即猛也。经书为卒,传言其谥,故解之,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敬王,猛之母弟,敬王位定,乃追谥之。
  不成丧也。释所以不称王崩。己丑,敬王即位。敬王,王子猛母弟王子匄。
  ○匄,故害反。
  [疏]注“敬王”至“子匄”。
  ○正义曰:敬王名匄,《本纪》文也。《本纪》不言敬王是猛之母弟,先儒相传说耳。谥法:“夙夜共事曰敬。”
  馆于子旅氏。子旅,周大夫。
  十二月庚戌,晋籍谈、荀跞、贾辛、司马督司马乌。
  ○督音笃。帅师军于阴,籍谈所军。于侯氏,荀跞所军。于谿泉,贾辛所军。巩县西南有明谿泉。次于社。司马督所次。王师军于氾,于解,次于任人。王师分在三邑。洛阳西南有大解小解。
  ○氾音凡。解音蟹。任音任。闰月,晋箕遗、乐徵、右行诡济师取前城,三子,晋大夫。济师,渡伊、洛。
  ○行,户郎反。诡,九委反。军其东南。王师军于京楚。辛丑,伐京,毁其西南。京楚,子朝所在。
  【经】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谢取邾师。
  ○婼,敕略反。)
  癸丑,叔鞅卒。无传。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称行人,讥晋执使人。
  ○使,使吏反。
  [疏]注“称行”至“使人”。
  ○正义曰:传说鲁取邾师,则是鲁有罪矣。而讥晋执者,凡诸侯有罪,盟主当以师讨之,不宜执其使人,故讥之。
  晋人围郊。讨子朝也。郊,周邑。围郊,在叔鞅卒前,经书后,从赴。
  [疏]注“讨子”至“从赴”。
  ○正义曰:往年传闰月辛丑,晋师、王师伐京,毁其西南。注云“京,子朝所在”。此年传“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计辛丑、壬寅频日耳,盖京城既毁,郊是子朝之邑,故二师围之,故云讨子朝也。郊不系周者,大都以名通也。传称朔日围郊,至癸丑乃叔鞅卒,癸丑正月十二日也,是围郊在叔鞅卒前也。晋人来告,围郊不以围郊日告之,告在叔鞅卒后,故经书在后,是从赴也。围郊在朔,或亦在叔孙婼如晋之前,但行无日,未必不以朔行,据鞅卒有日而言之。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不书楚,楚不战也。鸡父,楚地。安丰县南有鸡备亭。
  ○舆音馀。父音甫。
  [疏]“吴败”至“鸡父”。
  ○正义曰:此战获胡、沈之君,是胡沈君自将也。顿序於上,顿亦君自将也。获陈大夫,陈是大夫将,则蔡、许亦大夫将也。故云顿、胡、沈、蔡、陈、许,君在臣上,各自以大小序耳。桓十三年经书“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此不每国书师,而总云师者,传无其说,杜不为注,是史略文,非义例也。贾逵云:“不国国书师,恶其同役而不同心。”案,隐十年,“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传曰:“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亦是同役而不同心。彼既不变其文,此何当变文以见义乎?贾之妄。
  ○注“不书楚,楚不战”。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