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民不安其土,民必忧,忧将及王,弗能久矣。”为明年楚子居卒传。



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经】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而葬,速。)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疏]“公至自齐”。
  ○正义曰:往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公未必往至齐都,而云至自齐者,得与齐侯相见,虽从齐竟而来,亦是自齐也。《穀梁传》云:“公次于阳州。其曰至自齐何也?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是也。公不得归其国都,而书至者,贾云:季氏示欲为臣,故以告庙。
  夏,公围成。成,孟氏邑。不书齐师,帅贱众少,重在公。
  ○帅,所类反。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鄟陵,地阙。
  ○鄟音专,又巿转反,一音徒丸反。公至自会,居于郓。无传。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传言王入在子朝奔后。经在前者,子朝来告晚。
  [疏]“天王入于成周”。
  ○正义曰:二十三年七月,天王居于狄泉。自尔以来,单子、刘子来以东西,虽不出王畿,而居无定所,此时始得入于成周,遂以成周为都来告,故特书之。案传,子朝奔楚及王入成周,皆在十一月,经书王入成周,子朝奔楚,皆在十月者,从告也。刘炫云:杜以朝既奔楚,王始得入,入必在朝奔后。经书王入在前,传有告于诸侯之语,故以为王告入在前,朝告奔在后,故先书王入。炫谓子朝出亦王告,下注与此自违。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召伯当言召氏,经误也。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
  [疏]注“召伯”至“诸侯”。
  ○正义曰:传言“召伯盈逐王子朝,朝及召氏之族奔楚。召伯逆王于尸,与王入于成周”。则召氏族出奔,召伯身不奔也。知召伯当为召氏,经误也。宣十年崔氏出奔,书“崔氏”者,“非其罪也”。此尹氏、召氏立庶篡適,并为有罪而亦书氏者,彼实崔杼身奔,非是举族尽出。但於例,诸侯之卿出奔者,有罪则名,无罪则不名。崔杼不合书名,因其来告以族,遂书崔氏,示杼无罪也。此尹氏、召氏举族悉奔,据实而书,与彼有异,故注云“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所谓文同而意异也。子朝奔,王乃得入,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也。刘炫云:杜上注云“子朝来告晚”,何为此注又云“王入,乃告诸侯”?以二注不同,将为杜失。今知不然者,杜意王入乃告,谓王入之后,子朝乃告。杜以传云“癸酉,王入于成周。癸未,王入于庄宫”,始云“王子朝使告诸侯”,是王入之后,子朝告诸侯也。刘以为王入乃告,据王告诸侯而规杜失,非也。
  【传】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庚申,齐侯取郓。(前年已取郓,至是乃发传者,为公处郓起。)
  [疏]注“前年”至“郓起”。
  ○正义曰:杜谓往年已取郓,此又发传,言齐侯取郓者,为下三月公处郓以发端也。服虔以为往年齐侯取郓,实围郓耳。经於“围”书“取”,传实其事,故於是言“取”。刘以服言为是。往年十二月庚辰围郓,今年正月庚申取之,凡三十一日。例书“取”言易。此“围”乃“取”言易者,齐侯取以居公,臣无拒君之义,若鲁自与之然,故书“取”以见其易。《穀梁》曰:“以其为公取之,故易言之。”是也。
  葬宋元公,如先君,礼也。善宋人违命以合礼。
  三月,公至自齐,处于郓,言鲁地也。入鲁竟,故书至。犹在外,故书地。
  ○竟音境。夏,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丰、贾二人,皆季氏家臣。
  ○女音汝。以币锦二两,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缚一如瑱,瑱,充耳。縳,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
  ○縳,直转反。瑱,它殿反。易,以豉反。
  [疏]注“瑱充耳”。
  ○正义曰:《家语》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故人君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塞耳,所以蔽听。”又《诗》云“玉之瑱也”。礼以一绦五采横冕上,两头下垂,系黄绵,绵下,又县玉为瑱以塞耳。
  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高齮:齮,子犹家臣。子犹,梁丘据。
  ○齮,鱼绮反。“能货子犹,为高氏后,粟五千庾”。言若能为我行货於子犹,当为请,使得为高氏后。又当致粟五千庾。庾,十六斗,凡八千斛。
  ○庾,羊主反。能为,于伪反,下当为、下文为鲁君同。
  [疏]“五千庾”。
  ○正义曰:《聘礼》记云:“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郑玄云:“秉,十六斛。今江淮之间量名有为籔者。今文籔为逾。”杜据《仪礼》今文,故以庾为十六斗。五千庾凡八千斛。《考工记》:陶人为庾“实二觳,厚半寸,唇寸”。其下文《瓬人》云:“豆实三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