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者,为受阴阳之气,生於天地之中,以有上下之礼,乃可治其天下。又礼与天地同贵,是以先王上之。
  【经】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自郓行。
  ○郓音运。)
  公至自齐,居于郓。
  夏四月,吴弑其君僚。僚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乘间而动。称国以弑,罪在僚。
  ○弑,申志反,注同。僚,力彫反。亟,欺冀反。罢音皮。
  [疏]注“僚亟”至“在僚”。
  ○正义曰:杜数僚之罪,以示无道之验。僚以十六年即位,十七年与楚战于长岸。二十三年伐州来,败楚于鸡父,其年又使大子诸樊入郹。二十四年灭巢及锺离。此年又因楚丧而伐之。是其“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得乘间而动。称国以弑,罪在僚”也。言举国皆欲弑之,非独光之罪,故不书光弑。
  楚杀其大夫郤宛。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宛。
  ○杀,始察反。郤,去逆反。宛,於阮反,又於元反。近,附近之近。
  [疏]“无极”至“罪宛”。
  ○正义曰:文七年宋杀其大夫。传曰:“不称名,非其罪也。”死者无罪,则不称其名,是称名者,皆为有罪矣。此郤宛书名,故杜迹其为罪之状,书名,所以罪宛也。
  秋,晋士鞅、宋乐祁犁、卫北宫喜、曹人、邾人、滕人会于扈。
  ○祁,力兮反,又力之反。扈音户。
  冬十月,曹伯午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午音五。
  邾快来奔。无传。快,邾命卿也,故书。
  ○快,苦怪反。
  [疏]注“快邾”至“故书”。
  ○正义曰:邾是小国,其臣见於经者甚少,唯此与襄二十三年“邾卑我来奔”。书者二人而已。《释例》曰:“鲁之叔孙父兄再命,而书於经,晋之司空亚旅一命,而经不书。推此,知诸侯大夫,再命以上,皆书於经。自一命以下,大夫及士,经皆称人,名氏不得见。”此皆典策之正文也。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杜言数人,谓此快与卑我及曹公孙会也。是言快是邾之命卿,备於礼成为卿,故书也。快不书氏,盖未赐族,无可称也。
  公如齐。自郓行。公至自齐,居于郓。无传。
  【传】二十七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处于郓,言在外也。(在外邑故书也。)
  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前年楚平王卒。使公子掩馀、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二子,皆王僚母弟。潜,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
  ○掩,於检反。
  [疏]注“二子”至“母弟”。
  ○正义曰:贾逵云:然当是相传说耳,未必有正文也。三十年传:此“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子西谏曰:“吴光新得国,若好吾边疆,使柔服焉,犹惧其至,吾又疆其雠,以重怒之,无乃不可乎!”谓此二子为光之雠,或当是僚母弟也。
  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季子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
  ○复,扶又反。
  [疏]“聘于上国”。
  ○正义曰:服虔云:“上国,中国也。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下云“遂聘于晋”,则上国之言不包晋矣,当总谓宋、卫、陈、郑之徒为上国耳。亦不知其时聘几国也,经不书,未必不至鲁。《檀弓》云:“延陵季子適齐。於其反也,其长子死,葬於嬴悖之间。”郑玄云:“鲁昭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於上国是也。”如郑之言,此时或聘齐也。
  ○注“季子”至“州来”。
  ○正义曰:襄三十二年注云:“延州来,季札邑。”此又分坼之,言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成七年“吴入州来”注云:“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十三年“吴灭州来”。二十三年传云“吴伐州来,楚远越救之”。则州来未为吴有,不可以封札也。《释例 土地名》:延州来阙。则延陵、州来并阙不知其处。杜意当谓吴地别有州来,非楚邑也。郑玄云:“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季子“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然则季子虽则让国,犹尚仕为吴卿,非自窜於彼地。《吴世家》云:“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杜言封,是也。封谓赐之为采邑耳。
  遂聘于晋,以观诸侯。观彊弱。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二尹,楚官。然、麇其名。
  ○莠,由九反。麇,九伦反。
  [疏]注“二尹,楚官”。
  ○正义曰:楚官多以尹为名,知二尹是官名耳。其莠、王之义不可知也。服虔云:“王尹主宫内之政”,莠不可解,王未必然。定本王作工。
  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都君子,在都邑之士有复除者。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济,益也。
  ○戌音恤。复音福。校,胡孝反。
  [疏]注“都君”至“校人”。
  ○正义曰:都谓国都,在都君子,明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