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伯露卒。无传。四年盟皋鼬。
  ○鼬,由又反。
  [疏]注“四年盟皋鼬”。
  ○正义曰:露以昭二十八年即位,三十二年诸侯之大夫盟于狄泉,鲁、曹俱在,时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书於经。杜盖以此故不数之。“四年盟皋鼬”,四年二月,陈侯吴卒,其年盟于皋鼬。自尔以来,唯有此盟耳。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瓦,卫地。将来救鲁,公逆会之。东郡燕县东北有瓦亭。
  ○国夏,户雅反,年末注同。瓦,颜寡反。燕音烟。
  公至自瓦。无传。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无传。四年盟皋鼬。
  ○柳,力久反,本或作抑。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两事,故曰“遂”。
  葬曹靖公。无传。
  [疏]“靖公”。
  ○正义曰:谥法:共以解曰靖。
  九月,葬陈怀公。无传。三月而速葬。
  [疏]“怀公”。
  ○正义曰:谥法:慈仁短折曰怀。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无传。结叛晋。曲濮,卫地。
  ○濮音卜。
  从祀先公。从,顺也。先公,闵公、僖公也。将正二公之位次,所顺非一。亲尽,故通言先公。
  [疏]注“从顺”至“先公”。
  ○正义曰:传言“顺祀”,是“从”为“顺”也。文二年“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升僖於闵上。闵先为君,退在僖下,是逆也。今升闵在僖上,依其先后,是顺也。庙主失次,唯此二公,故知“从祀先公”,唯闵、僖耳。“跻僖公”指僖言之,此不指言“升闵”者,彼所升者,上升僖公之一神,不得不指言僖公也。今从祀之时,闵、僖俱得正位,且以亲尽,故通言先公。此言“从祀”,“跻僖公”不言“逆祀”者,此“从祀”因“跻僖公”之文故得略言“从祀”至“於跻僖”,公文无所系,不知逆祀何公。且见是亲庙,不可言先公,故指僖言之而言“跻”也。然则此以亲尽,故通言先公。下桓宫、僖宫灾,彼亦亲尽,言桓、僖者,彼据灾之所在,须指言其处,与此体例不同。
  盗窃宝玉大弓。盗,谓阳虎也。家臣贱,名氏不见,故曰“盗”。宝玉,夏后氏之璜。大弓,封父之繁弱。
  ○见,贤遍反。璜音黄。父音甫。
  [疏]注“盗谓”至“繁弱”。
  ○正义曰:传言“阳虎取宝玉、大弓以出”,是盗谓阳虎也。《公羊传》曰:“盗者孰谓?谓阳虎也。阳虎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其说将杀季氏,亦与《左传》大同。《春秋》之例,再命之卿始得名氏书经。阳虎,季氏家臣,以贱,名氏不见,故书曰“盗”。盗者,贱人之称也。此宝玉、大弓必是国之重宝,历世掌之,故自刘歆以来,说《左氏》者皆以为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成王所以分鲁公也。《公羊传》曰:“宝者何?璋制白,弓绣质,龟青纯。”彼不知鲁有先王分器,缪为言耳。且所盗无龟,知其并是妄也。
  【传】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门于阳州。(攻其门。)士皆坐列,(言无斗志。)曰:“颜高之弓六钧。”(颜高,鲁人。三十斤为钧,六钧,百八十斤。古称重,故以为异强。
  ○钧音均。称,只证反。强,其丈反。)
  [疏]注“颜高”至“异强”。
  ○正义曰:《汉书 律历志》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黄锺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本起黄锺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由此而言,龠之所容,重十二铢,合龠为合,两之为两,则合重一两,升重十两,斗重百两,斛重千两。计六钧有一百八十斤,合为二千八百八十两,於量为重两斛八斗八升。计今人用弓,此亦未为彊矣。而鲁人传而观之,故杜以为古称重,故以为异强。计古称亦准黄锺之重为之,而得重於今者,权量之起,本自黄钟,而世俗不同,每有改易。传称齐旧四量,陈氏皆加一焉,是其不必常依古也。近世以来,或轻或重。魏齐斗称,於古二而为一;周随斗称,於古三而为一,则古时亦当然。杜言古者,谓此颜高之时为古耳,非言自古称皆重也。
  皆取而传观之。阳州人出,颜高夺人弱弓,籍丘子鉏击之,与一人俱毙。子鉏,齐人。毙,仆也。
  ○传,直专反。鉏,仕居反。与一人俱毙,婢世反;颜高与一人俱为子鉏所击而仆。仆音赴,又蒲北反;孙炎云:前覆曰仆。偃,且射子鉏,中颊,殪。子鉏死。
  ○且,如字。射,食亦反,下同。中,丁仲反,下同。颊,古协反。殪,於计反,死也。言颜高虽为子鉏所击偃仆,且射子鉏中颊而死,言其善射也。一读且,音子馀反,云:偃且,人姓名也。检《世族谱》无此人,一读者非也。
  [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