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重发传何?解不日,与武宫异,故发传。范例云:“宫庙有三者,三者文有详略。详略见功有轻重:丹楹功少,故书时;刻桷功重,故录月。”范答薄氏云:“考宫书月,比丹楹为重。”是其三文。武宫书日,范云“始筑之事然”。炀,案《周书?谥法》“肆行劳神曰炀”。炀宫不日,比武宫为轻。轻重之例,各以类举,此谓范例之数以宫言之;立庙之例,以立言之,在不宜之中。一事而两属,义有所附,故例有因,亦得数此,同在不宜之中。

  冬,十月,陨霜杀菽。建酉之月,陨霜杀菽,非常之灾。未可以杀而杀,举重。举杀豆,则杀草可知。可杀而不杀,举轻。不杀草,则不杀菽亦显,僖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是也。其曰菽,举重也。
  [疏]“未可”至“举轻”。
  ○释曰:陨霜二文不同书,故范特为一例。传嫌独杀菽,不害馀物,故以轻重别之。菽易长而难杀,故以杀之为重。重者杀,则轻者死矣。轻而不死,重者不杀,居然可知。

  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
  ○两观,工唤反,注及下文同。其不曰雉门灾及两观,何也?据先书雉门,则应言雉门灾及两观。郑嗣曰:“据灾实从雉门起,应言雉门灾及两观。”灾自两观始也,不以尊者亲灾也。始灾者,两观也。郑嗣曰:“今以灾在两观下,使若两观始灾者,不以雉门亲灾。先言雉门,尊尊也。欲言两观灾及雉门,则卑不可以及尊,灾不从雉门起,故不得言雉门灾及两观。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也。郑嗣曰:“欲以两观亲灾,则经宜言两观灾及雉门,雉门尊,两观卑,卑不可以及尊,故不得不先言雉门,而后言两观。欲令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矣。”
  ○令,力呈反。
  [疏]“雉门”至“观灾”。
  ○释曰:解,刘向云:“雉门,天子之门。而今过鲁制,故致天灾也。”

  秋,楚人伐吴。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言新,有旧也。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亲之,何也?不正,谓更广大之,不合法度也。据当讳,而以雉门亲新作之下。虽不正也,於美犹可也。改旧虽不合正,脩饰美好之事,差可以雉门亲之。
  ○差,初卖反。
  [疏]“作为”至“度也”。
  ○释曰:重发传何?解此灾而更脩,嫌与作南门异,故发传以同之。灾恶,故尊雉门,推灾而远之。今新作美好之事,雉门虽不正,尊雉门可以亲之。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
  [疏]“公如晋”。
  ○释曰:书月何?解昭公四如晋,兼有疾为五,皆不月。公不入晋,则无危。十三年、二十三年乃复,皆不月,是其例,乃复文承月下,不蒙可知。昭公即位二年,而脩朝礼无阙,而为季氏所谮,使不得入,公无危惧之意,犹数数修朝於晋。晋虽不受朝,公无危惧之理。定立今三年,始朝於晋,晋责其缓慢,不受其朝,公惧而反,非必季氏所谮。公有负於晋,而心内畏惧,故危录之。

  三月,辛卯,邾子穿卒。穿音川。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拔,地名。
  ○拔,皮八反。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夏,户雅反。召,诗照反。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公孙姓音生,又如字。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皋鼬,地名。
  ○鼬,由又反。
  ○一事而再会,公志於后会也。后,志疑也。公畏强楚,疑於侵之,故复者,更谋也。不日者,后楚伐蔡,不能救故。
  ○复,扶又反。
  [疏]传“一事”至“疑也”。
  ○释曰:案传例地而伐,疑辞。今经言会于召陵侵楚,则疑於前会,不关於后。而云“志於后会也”者,后志疑何?解,楚当时为之所困,削弱矣,诸侯侵之,易可得志。今一会之中,十有九国,众力之强,足以服楚,不敢深入,浅侵郊竟,则责诸侯之疑,居然可晓。公疑於楚强,谓无勇,故会盟二文,并见鲁公,外内之疑两显。

  杞伯成卒于会。
  六月,葬陈惠公。
  许迁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会。
  刘卷卒。刘,采地。
  ○刘卷,音权。采,七代反。此不卒而卒者,贤之也。寰内诸侯也,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天子畿内大夫有采地者,谓之寰内诸侯,非列士之诸侯,虽贤,犹不当卒。
  ○寰内音环。天王崩,为诸侯主也。昭二十二年景王崩,尝以宾主之礼相接,能为诸侯主,所以为贤。
  [疏]“此不卒”至“贤之也”。
  ○释曰:又云“非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