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见,贤遍反。豺,仕皆反。行,下孟反。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捷,宋闵公。宋万,宋之卑者也。
  [疏]传“宋之卑者”。
  ○释曰:传言“宋之卑者”,解不称氏之意,与宋督同,别於无知、祝吁也。

  卑者以国氏。及其大夫仇牧,以尊及卑也。仇牧,闲也。仇牧捍其君,故见杀也。桓二年传曰,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今仇牧书名,则知宋君先弑。
  ○仇牧音目。捍,曷旦反。
  [疏]传“仇牧,闲也”。
  ○释曰:复发传者,孔父先君死,发传以明闲。此则后君死,故又发传。荀息虽同后死之例,但仇牧是卑者所杀,荀息为尊卿杀之,故又发传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令,力呈反。
  [疏]注“宋久”至“月之”。
  ○释曰:无知八年冬弑君,九年春始被杀,而经不书月。此宋万八月弑君,十月出奔,而云“久不讨贼”,“故谨而月之”者,以祝吁书月,传云“谨之”,则此书月,亦是谨之可知也。然则无知既经三月,齐人杀得之,故直书时,此宋人不能即讨,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北杏,齐地。
  [疏]“会于北杏”。
  ○释曰:郑《释废疾》数九会,则以柯之明年为始。范今数衣裳,则通言北杏之会。二说不同者,郑以孔子云“九合诸侯”,北杏之会,经无诸侯之文,故不数之;范以传文直云“衣裳之会”,不论诸侯多少,北杏传云“齐侯、宋公”也,故并以北杏数之。范亦以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兵车之会四”,故与郑不同。

  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始疑之。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言诸侯将权时推齐侯使行伯事。曰,可矣乎?未乎?邵曰:“疑齐桓虽非受命之伯,诸侯推之,便可以为伯乎?未也?”举人,众之辞也。称人,言非王命,众授之以事。
  [疏]“举人,众之辞也。
  ○释曰:经不书某侯某侯,云某人某人者,是众授之辞也。经以众授为文,明非王命,是未得王命,未可以为伯,覆上“未乎”之意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遂,国也。其不日,微国也。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柯,齐地。
  ○柯,古河反。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曹刿之盟,经传无文,盖有信者也。《公羊传》曰:“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於天下,自柯之盟始。”
  ○刿,居卫反。要盟,於遥反。
  [疏]注“曹刿”云云。
  ○释曰:传云“曹刿之盟也”,而注云“经传无文”者,谓曹刿与齐侯盟为信之事,《穀梁》经传不说也。注又云:“盖有信者也。”故即引《公羊》桓公为信之事以结之。一解云“经传无文”者,不如《公羊》具说刿盟之状也,与前解少异耳,大旨亦同。“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手剑劫齐侯共盟,使归汶阳之田,而齐侯终亦还之是也。“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谓以臣劫君,是“可仇”也,桓公终不罪曹子,是“不怨”也。

  桓盟虽内与,不日,信也。公盟例日,外诸侯盟例不日,桓大信远著,故虽公与盟犹不日。
  ○与音预,注同。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疏]传“齐人”至“伐宋”。
  ○释曰:盖同《左氏》背北杏会故也。

  夏,单伯会伐宋。会,事之成也。伐事已成,单伯乃至。
  ○单音善。
  [疏]传“会,事之成也”。
  ○释曰:此解经言“会伐宋”之意,以诸侯伐事已成,而单伯始至,故云“会伐宋”。

  秋,七月,荆入蔡。荆者,楚也。其曰荆,何也?州举之也。
  [疏]传“州举之也”。
  ○释曰:縻信云:“楚子贪淫,为息妫灭蔡,故州举之。是取《左传》之说,非也。十年传云:‘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则此亦与彼同耳。”

  州不如国,言荆不如言楚。国不如名,言楚不如言介葛庐。
  ○介音界。名不如字。言介葛庐不如言邾仪父。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卫地。
  ○鄄音绢。复同会也。诸侯欲推桓以为伯,故复同会于此以谋之。
  ○复,扶又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复同会也。为欲推桓为伯,故复会於此。
  ○复,扶又反。为欲,于伪反。
  [疏]传“复同会也”。释曰:重发传者,诸侯至此,方信齐桓,故更发之也。

  夏,夫人姜氏如齐。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逾竟非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