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讳也。
  晋侯夷吾卒。
   不月日,史阙。左氏谓去年九月晋惠公卒,而经在今年之冬,杜氏谓文公定位而后告丧,经从赴告而书。夫惠公卒,怀公立,其时国无内乱及外难,安得预知明年文公入而閟其丧,以待文公之告乎?未可信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
   诸侯卒名,此「毁」字因下卒名而误连上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直书其事,而姑逆妇之非礼自见。刘氏谓「公下主大夫之昏为失礼」,何以知之?谬论也。
  宋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阙也,义在于杀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前二年楚人伐陈亦以此。
  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卫,齐雠也。卫惧齐难,故修好于鲁,为莒求平,鲁为之会,且挟二国以从楚也。莒庆,莒大夫名,下称「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
   寻洮之盟。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齐春、夏两伐鲁,讨洮、向二盟也。
  卫人伐齐。
   助鲁也。
  公子遂如楚乞师。
   敌齐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以归之君,名不名无例。远而微,故阙,则不名。
  冬,楚人伐宋,围缗。
   时楚以师与鲁,中道乘间伐宋。左氏谓楚以宋即晋,故伐。此时晋之强未着,未然。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鲁以楚师伐齐,而取谷者楚也,何为哉?公至自伐齐。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杞称「子」,说见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桓三年秋,杞侯来朝,九月入杞,今春来朝,秋入杞,大扺鲁因其朝,反苛这其礼不遂,必伐之,其侮弱如此。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楚方图伯而鲁与陈、蔡、郑、许、曹、卫皆从之,而宋独不与,此楚之所以急图宋也。鲁又往会诸侯而盟于宋,以诸侯在宋地也,其助楚谋宋至矣。楚居首,故称「人」,不嫌,惟知文者可与道,可见可以称「人」则顺称之,圣人不欲定称「楚子」也,乃谓「称子进之」,何心哉?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晋文欲救宋、伐楚以图伯业,然犹持重,未敢轻加楚兵,乃以曹近于宋,弱而易攻,为之声援以解宋围,而卫又鲁所与盟而致之楚者,伐卫则楚必救卫,故先侵伐此二国,所以解宋之围,而候齐、秦之兵,图大举也。左氏皆谓晋文报怨于此二国,未然。此两事同在于春,故如此书,鄙儒以两称「晋侯」,遂生议论,其可厌如此。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刘原父曰:「左氏曰:『公惧于晋,杀子丛即买。以说焉。』然则鲁公妄以罪恶杀买耳,非买之实不戍也。春秋曷为遂从其诬辞,真以不戍罪买哉?疑买见机设权,不卒戍事,而公贪与楚欢,遂以不卒戍罪买,不复计其行权也。」按:此经杀公子买毕,楚人乃救卫,而传云楚人救卫不克,公乃杀子丛,与经义相背,其言讵可信哉?权衡中此说辨左最合,录之。杀书「刺」,为内讳也。
  楚人救卫。
   楚人舍宋而救卫,中晋文之计矣。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此时齐、秦之师将至,故执曹伯畀宋人以怒楚,使战也。左氏谓畀曹田,非。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其先,晋以孤军东攻西击,示弱以疑误于楚,楚亦以恃强玩忽,晋军自此而伏齐、宋、秦三国之师以共击楚。宋者,楚方伐之国,愤兵也;齐者,二十六年鲁纠合楚而伐之,亦愤兵也;若秦,则车邻驷铁,多猛士之风者也。合此三国精锐之师,而城濮,卫地,此即楚救卫之师方疲于奔走,又出其不意,其不一战而败也得乎!自经书「晋侯侵曹」以来,皆详着晋文致楚与战,所由定伯之业,而所谓「谲而不正」者,亦具见于此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
   败由得臣也。
  卫侯出奔楚。
   卫侯之奔,大抵因楚败而惧晋也。左氏谓卫侯欲与楚,国人不说,故出其君以说晋,此左氏言君奔之习套,然非国人,即元咺也,故后卫侯归,元咺出奔矣,因知叔武之立,亦元咺为之也。君出奔或名、或不名,无例。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序晋侯于上,晋文一战胜楚而伯也。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故如在丧。未踰年之君称「子」,此书法也。天王在郑,时既败楚,诸侯于践土会盟,将谋王复辟也,故盟讫乃往朝王焉。左氏谓「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又有「天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