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之。
[1214]又项羽本纪:拔剑撞而破之。
[1215]秦策:大夫种为越王……以禽劲吴,成霸功,勾践终掊而杀之。——或云‘掊,背也。’郑世家赞有云:‘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厉公终背而杀之。’秦策盖本此也。②
[1216]韩与李拾遗书:勤俭之声,宽大之政,幽闺妇女,草野小人,皆饱闻而厌道之。
[1217]又乌氏庙碑:中贵人承璀即诱而缚之。——诸所引皆第二例。
动1名而不动2。
[1218]孟公下: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求」「得」两外动字,其止词则皆「牧与刍」也。今置「牧」「刍」于「求」字后,而「得」字后则无止词无代字者,盖「不」字状之也。
[1219]又梁下: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救」外动字,后无止词者,「不」字状字也。
[1220]又离上: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此皆第一动字后,名其止词,而其后动字有弗辞者,则无加焉。
动1之而不动2。
[1221]又尽上: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第一句「爱」「仁」两外动字,其止词则皆「物」字,已见上文,故代以「之」字,而「仁」字后无加焉。第二句亦然。
[1222]又告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受之而不报」两句皆同上。
[1223]赵策:秦之攻赵也,倦而归乎王,以其力尚能进,爱王而不攻乎?——「不攻」后无「王」字并无「之」字者,同上。
[1224]韩科斗书后记:识开封令服之者,阳冰子,授余以其家科斗孝经汉魏宏官书两部,合一卷,愈宝蓄之而不暇学。——「蓄」「学」二字亦同上。此三例也。
○1此处所云三例,以公式表之如下:
一, 动1 名而 动2之
二, 动1 而 动2之
三甲,动1 名而不动2
三乙,动1 之而不动2
今于例句前分别冠以公式。
② 章云:黄丕烈氏国策札记云:‘「棓」,鲍本作「掊」。丕烈案:史记作「负」。「棓」,声之转也。’王念孙氏读书雑志云:‘「棓」当为「倍」字之误也。「倍」与「背」同,言越王背德而杀之也。史记作「勾践终负而杀之」,「负」亦「背」也。史记郑世家曰:……,语意正与此同。’马氏盖茨本此,然谓秦策本史记,则误矣。
【5.13.3.3】再,第一动字为有形动字,如「往」「坐」「从」「随」之属,其后承以第二动字,往往于第一动字后即以「而」字连之,一若两意平列而不相因者然。
[1225]孟梁上: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往」字,动字之有形迹可指者。「往征」二字,未可相连,如前第三例之动字,①今于「往」字后即以「而」字尾之,盖茨变例也。
[1226]孟子梁惠王上云:然后从而刑之。
[1227]又梁惠王下: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
[1228]又公孙丑下:故从而征之。
[1229]又滕文公上:又从而振德之。
[1230]又离娄下:可立而待也。
[1231]又:可坐而致也。
[1232]又:有进而与右师言者。
[1233]又:又顾而之他。
[1234]又尽心下:望见冯妇,趋而迎之。——等句,皆如上。
[1235]左襄三十: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1236]又:子张怒,退而征役。
[1237]又襄三十一: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
[1238]公桓二:殇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
[1239]公庄十七: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
[1240]又宣二: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
[1241]齐语:五属大夫于是退而修属,属退而修县,县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
[1242]秦策:虽古五帝三王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
[1243]赵策:太后盛气而揖之,入而徐趋,至而自谢。
[1244]又:睹其一战而胜,欲从而帝之。
[1245]庄田子方:出而见客,入而叹。
[1246]史封禅书:于是退而论次自古以来用事于鬼神者。
[1247]汉司马迁传: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凡所引,皆变例也。
①「第三例」指前【5.13.2.5】节,非指【5.13.3.2】之第三例。
散动诸式五之四
【5.14】以上所喻,散动直承动字,与止词无异。而句读中所用散动之式,不止此也。有用如起词者,有用如表词者,有用如司词者,有用于偏次者。无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