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方面、 用途等)互相区别或对待。
○3这里所说「属次」应即偏次。
○4[498]与[462]重复,马氏将同一例归入两项中,未细审。

【8.2.3.4】而经史中「则」字,其不可以常解解者益寡。斯、即两字有用如「则」字者。
「则」字别解。
[510]书洪范:女则有大疑。
[511]赵策:彼则肆然而为帝。
[512]燕策: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513]史高祖本纪: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言。——经生家解四「则」字,谓「若」也,假设之辞,文义较顺。「则」字常解,决词也,所以足句也,后乎读者也。今四「则」字皆附于读,则非常解明矣。且古文以「则」「即」两字音同互用,而「即」字有解作「若」字,故「则」字从同。至经籍中其它「则」字,要莫逃乎以上三说。而经生家有以解作「其」字「而」字「乃」字者,臆说也。
斯。
[514]论子张: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
[515]又乡党:杖者出,斯出矣。
[516]又述而:我欲仁,斯仁至矣。
[517]孟尽下:庶民兴,斯无邪慝矣。——四「斯」字皆可作「则」字解。案论语之以「斯」字解作「则」字者,犹史记之用「即」字者,此可以觇世代之别。
即。
[518]史项羽本纪: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则及祸。
[519]又匈奴列传:今单于能,即前与汉战,天子自将兵待边。单于即不能,即南面而臣于汉。何待远走亡匿于漠北寒苦无水草之地?毋为也。
[520]又季布列传:以季布之贤,而汉求之急如此,此不北走胡,即南走越耳。——以上所引,除「单于即不能」一读,皆可作「则」字解。
而[521]史记项羽本纪云: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则及祸。
[522]汉书项籍传则云:行徐行则免,疾行则及祸。——皆作「则」字。
然有史记作「则」字而汉书作「即」字者。如:
[523]史记高祖本纪云:沛今诛令,择弟子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
[524]汉书高帝纪乃云: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家室完。
总之,「则」「即」两字虽可互用,而辞气有缓急之别,学者所当辨也。
【8.2.4】「而」「则」两字外,其它承接连字,率皆假借于动、状等字。凡事理可分举者,则承以「或」字;事有蝉联而至者,承以「既」字或「又」字。而「既」「又」两字又互为呼应者。若上文辞气毕而后事可类举者,以「至」「若」「及」「如」诸字承之,以为更端之辞。更有以「非」「则」与「非」「不」或「不」「不」各两字相为起承者。
【8.2.4.1】或字分承不一。
[525]易系辞: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526]礼学记: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则易,或失则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此「或」字分承者,皆单字也。
[527]又中庸: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之一也。
[528]汉贾谊传: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此「或」字分承读也。
[529]又鼌错传: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于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此「或」字分承顿也。
[530]韩与崔羣书:所与交往相识者千百人,非不多,其相与如骨肉兄弟者,亦且不少。或以事同,或以艺取,或慕其一善,或以其久故,或初不甚知而与之已密,其后无大恶,因不复决舍,或其人虽不皆入于善,而于己已厚,虽欲悔之不可。——六「或」字所承,或顿或读,分为六类,要皆相识之人也。
故必事理分举,而后「或」字承之,方为连字。否则以状动、静字者,则为状字矣,不在此例。①
○1参【2.5.3.2】节注①。

【8.2.4.2】既、又、既……又。
既。
[531]汉儒林传:仲尼既没,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
[532]史货殖列传: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
[533]汉陈汤传:延寿、汤既未获受祉之报,反屈捐命之功,久挫于刀笔之前,非所以劝有功,厉戎士也。
[534]史管晏列传: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凡言「既」字,皆先提一事,后及他事也。「既」字所附者,辞气未完,皆读也,故列入连字。不则何以异于状字?
又。
[535]史商君列传: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
[536]庄秋水: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
[537]史李斯列传: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
[538]汉贾谊传:陛下之与诸公,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
[539]又杨恽传: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