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志》犹有末茶之说,今世惟闽广间用末茶而叶茶之用遍于中国,而外夷亦然,世不复知有末茶矣。(已上言茶)

  《周礼》:丱(故猛反)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臣按:丱之言矿也,金锡未成器曰矿。物其地,视其土色以别其所产也。图而授之,使取矿者知所得也。巡其禁令,防人之窃取也。

  《管子》曰: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若犹然后)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太锄也)若其事立,行服连(连,辇也,人所挽者)轺(居玉反,大车驾马者)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

  臣按:自古商利者言盐必与铁俱,盖以盐者民食之不可无,铁者民用之不可阙,计口食盐则盐日以销,然生者又继取用无已,若夫铁之为用,则成一器之用,或以终身,不然亦或致岁月之久,非盐之可比也。言利之徒乃以铁并盐而言,至其设官也亦兼以盐铁为名,其轻重不伦矣。呜呼,米、盐民所食者既因以取利,刀针、耒耜之类民所用以为衣食者,又且不免焉,三代取民之法,岂有是哉?

  汉武帝从盐铁丞孔仅、东郭咸阳言,置铁官凡四十郡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所在县,敢有私铸铁器者,釱右趾、没入其器物。

  马廷鸾曰:“孔仅、咸阳所言前之属少府者,其利微,今改属大农,则其利尽,此聚敛之臣饰说以盖其私也。管仲之盐铁其大法税之而已,盐虽官尝自煮以权取时利,亦非久行,铁则官未尝冶铸也,与桑、孔之法异矣。”

  臣按:汉置铁官四十郡,不出铁处又置小铁官,则是鼓铸之官几遍天下,而民间之一刀一针、一斤一锯皆有税焉。呜呼,天子富有万方,赋税、贡献之入奚趐亿兆,而取之民也琐屑如是哉?我朝惟于出铁之处谪徒治冶,又多捐之于民不取焉,一何仁厚之至哉。(以上言铁)

  汉武帝铸黄金为麟趾、蹄。

  苏轼曰:“王莽败时,省中黄金六十万斤,陈平以四万斤间楚,董卓剉坞金亦多,其余三五十斤者不可胜数。近世金不以斤计,虽人主未有以百金与人者,何古多而今少也?”

  叶梦得曰:“汉时赐臣下黄金每百斤二百斤,少亦三十斤,虽燕王刘泽以诸侯赐田,生金亦二百斤,梁孝王死有金四十余万斤,盖币轻故米贱金多也。”

  臣按:昔人有言汉武帝置铁官遍于天下,未闻有犯金之禁,铁至贱也而榷之析秋毫,金至贵也而用之如泥沙,然则国家之征利无资于金也。《货殖传》所载蜀卓氏、山东程郑辈之富,皆言其擅铁冶之利,而未闻有藏金之事,上下之间好尚如此,盖犹有古人不贵难得之货之遗意云。呜呼,金之为物可以从革以为器用,好大喜功之君如汉武帝者犹不之好,则夫金、元以来所谓宝石者,何足尚哉?

  后汉明帝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庐江太守取以献。元魏宣武帝延昌三年,有司奏骊山有银矿二石,得银七两。又恒州言白登山有银矿八石,得银七两,诏并置银官,常令采铸。

  臣按:采银之官始置于此。

  唐太宗贞观初,侍御史权万纪言:“宣、饶二州银大发,采之岁可得数百万缗。”帝曰:“朕之所乏者非财也,但恨无嘉言可以利民耳。卿未尝进一贤退一不肖,而专言税银之利,欲以桓、灵待我耶?”乃黜万纪。

  臣按:太宗不纳权万纪采银之说,而黜之且曰恨无嘉言可以利民,而谓其以桓、灵相待,可以为百世帝王之师矣。后世人主以言利,赏其臣谓其能益国家,岂非太宗之罪人哉?

  宋太祖开宝三年,诏曰:“古者不贵难得之货,后代赋及山泽,上加侵削,下益刓敝,每念兹事,深疚于怀。未能捐金于山,岂忍夺人之利,自今桂阳监岁输课银宜减三分。”

  太宗至道二年,有司言凤州山内出铜丱,定州诸山出银矿,请置官署掌其事,上曰:“地不爱宝,当与众庶共之。”不许。

  臣按:宋二帝所言皆所谓仁人之言也,太祖曰“未能捐金于山,岂忍夺人之利”,太宗曰“地不爱宝,当与众共之”,后世人主于其臣下有以兴利为言者,宜举二帝之言以拒之。

  太宗问秘合校理杜镐曰:“西汉赐与悉用黄金而近代为难得之货,何也?”镐对曰:“当是时佛事未兴,故金价甚贱。”

  真宗语大臣曰:“京师士庶衣服器玩多熔金为饰,乃诏申明旧制,募告者赏之,自今乘舆服御涂金、绣金之类亦不须用。”

  富弼曰:“国之去奢自上者始,则天下无不从化。况法禁严明,真宗朝禁销金服甚谨,然累下制令而犯者不绝,故内诏宫中以下、外自大臣之家,悉不得以金饰衣服,复申严宪布于天下,自此更无犯者。”

  臣按:金有五而黄金最为贵重之物,地之所产最少,而人之所用最多,五金之中而黄之价最贵,五色之中而金之色最炫。世之人非但用之器皿、首饰,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