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及《诗》者多矣,而惟此章为备,学者苟于此尽心焉,则有以感发其志意而为善不懈,有以考见其得失而于事无惑,和而不流以处群居之常,怨而不怒以处人伦之变,孝父忠君而于人伦之大者无愧,博物洽闻而于一物之小者不遗。《诗》之为益不既多乎?其为益之多如此,学者所宜尽心也。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

  朱熹曰:“为犹学也。《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正墙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

  臣按:先儒谓《诗》有二《南》,犹《易》有乾坤,学《诗》者自此入,而修齐治平之道皆自此出。此章与诵《诗》三百、小子何莫学夫《诗》,皆明穷经致用之道。

  《孟子》:咸丘蒙问曰:“《诗》云‘普(遍也)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循也)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字也)害辞(语也),不以辞害志,以意逆(迎也)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独立之貌)遗(脱也)’,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程颐曰:“举一字是文,成句是辞。”张载曰:“知《诗》莫如孟子。以意逆志,读《诗》之法也。”

  朱熹曰:“《诗》,《小雅北山》之篇也。作诗者自言天下皆王臣,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乎?非谓天子可臣其父也。《云汉》,《大雅》篇名也。言说《诗》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义,不可以一句而害设辞之志,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若但以其辞而已,则如《云汉》所言,是周之民真无遗种矣,惟以意逆之,则知作诗者之志在于忧旱而非真无遗民也。”又曰:“意谓己意,志谓诗人之志。逆,迎之也,其至否迟速不敢自必而听于彼也。”

  《史记》曰:古《诗》本三千余篇,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者三百五篇。

  孔颖达曰:“按《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之言未可信也。”

  朱熹曰:“三百五篇其间亦未必皆可施之礼义者,但存其实以为鉴戒耳。”

  程颐曰:“古之人幼而闻歌颂之声,长而识美刺之意,故人之学田《诗》而兴。后世老师宿儒尚不知《诗》之义,后学岂能兴起乎?”又曰:“《周南》《召南》如乾坤,二《南》之诗,盖圣人取之以为天下国家之法,使邦家乡人皆得歌咏之也。有天下国家者未有不自齐家始,故先言后妃,次言夫人,又次言大夫妻,而古人有能修之身以化在位者,文王是也,故继之以文王之诗。”又曰:“学者不可不看《诗》,看《诗》便使人长一格。”

  张载曰:“置心平易然后可以言《诗》,涵泳从容则忽不自知而自解颐矣。”又曰:“求《诗》者贵平易,不要崎岖。盖诗人之情性温厚平易,老成其志,平易故无艰之言,大率所言皆目前事而义理存乎其中,以平易求之则思远以广,愈艰则愈浅近矣。”

  谢良佐曰:“学《诗》者须先识得六义,体面而讽咏以得之。”

  又曰:“君子之于《诗》,非徒诵其言,又将以考其情性,非徒考其情性,又将以考先王之泽。盖法度礼乐虽亡,于此犹能并得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又曰:“《诗》须讽咏以得之,古《诗》即今之歌曲,今之歌曲往往能使人感动,至学《诗》却不然,只为泥章句故也。”

  欧阳修曰:“《诗》述商周,自玄鸟生民,上陈稷契,下讫陈灵,千五百年之间,旁及列国君臣世次、国地、山川、封域、图牒、鸟兽草木虫鱼之名,与其风俗、方言、训诂、盛衰治乱、美刺之由,无所不载。”

  游酢曰:“学诗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如观《天保》之诗则君臣之义修矣,观《唐棣》之诗则兄弟之爱笃矣,观《伐木》之诗则朋友之交亲矣,观《关雎》《鹊巢》之风则夫妇之经正矣。昔王裒有至性,而子弟至于废讲《蓼莪》,则《诗》之兴发善心,于此可见矣。”

  朱熹曰:“《诗经》全体,大而天道精微,细而人事曲折,无不在其中。”又曰:“《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

  刘瑾曰:“通三百篇而论其大义,则其喜不至渎、怒不至绝、怨不至乱、谏不至讦,天时日星之大,虫鱼草木之微,人伦纲常之道,风气土地之宜,神祇祖考之祀,礼乐刑政之施,凡天人相与之理,莫不毕备于一经之中也。”

  又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