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曰:“導之以德,齊之以禮,鄰國望我歡若親戚,何師之為?師眾素嚴,不須耀軍列陳,上兵伐謀,何乃至陳?軍陳嚴整,敵望而畏之莫敢戰,投兵勝地,避實攻虛,故無死者。民盡其命,無奔背散亡,見危授命,義存君親,雖沒猶存也。”

  臣按:古之聖王製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為國一以德禮而不專恃於兵,未嚐無兵也而不用之於師旅,雖用師旅之眾而不布於行陳,雖有行陳之法而不施於戰鬥,戰鬥有其備,遇敵可以不死,然卒不戰也,死亡以其道,雖死可以不亡,然卒不死也。說者以一言為事而各援古人之事以實之,臣不取焉。

  《左氏傳》:隱公十一年,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許無刑(法也)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臣按:鄭莊公會齊、魯伐許,既入許,莊公命許大夫奉許叔,君子謂其得伐叛討二、存亡繼絕之禮。所謂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之三數言者,誠得聖人製事待人之要,而所謂相時而動,無累後人者,其為慮周而謀遠,尤可為世法者也。

  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鄭、息同姓之國)不征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是也)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隱公十一年)。

  杜預曰:“不征辭,謂言語相恨,當明征其辭以審曲直,不宜輕鬥。”

  臣按:韙之為言是也。人之興師以伐人者,皆見他人有不是之處耳,反求諸己,吾所行者亦有不是否乎?苟有犯於不是者,則亟止焉,所謂是者理而已矣。順理為是,逆理為非,如此,是惟不動眾,動則合天道,是惟不伐人,伐乃奉天討。

  桓公十一年,鬥廉曰:“師克在和,不在眾。”臣按:所謂和者,即《孟子》“地利不如人和”之和。

  莊公十年,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謂在位者)謀之,又何間(猶與也)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臣按:曹劌對魯莊公之言,既得用兵之本,複得用兵之法,所謂小惠之未偏、小信之未孚皆不可以戰,惟察獄以其情是為盡心之忠,如是而後可戰,可謂得戰之本矣。若夫三鼓則氣竭,懼其有伏必其轍亂旗靡然後逐之,可謂得戰之法矣。其答鄉人之問而謂肉食者鄙不能遠謀,是誠天下後世之通患也。噫,食人之祿而不能謀人之事,其人固可鄙矣,所以用其人而不知其人之可鄙者,不亦可鄙之甚哉。

  二十七年,晉侯將伐虢,士曈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饑。”

  孔穎達曰:“禮樂慈愛,謂國君教民,民間有此四者畜聚此事,然後可與人戰,故雲戰所畜也。士曈既言其目,更以其義覆之,禮尚謙讓,讓事謂禮也;樂以和親,樂和謂樂也;慈謂愛之深也,愛親謂慈也;愛極然後哀喪,謂愛也。民間有此四事,然後可用以戰。”

  臣按:春秋去古未遠,故其論戰恒以民心為本,後世則論敵情而已矣。

  僖公十有九年,宋人圍曹,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複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林堯叟曰:“因壘而降,壘,石壘也。言不增兵但因舊壘而崇自服。”

  臣按:必德無闕而後可以伐人,世主有欲興師以伐人者,盍姑內自省曰吾之德有闕否乎?若猶有闕,方當修省之不暇,幸人之不我伐也,何可以伐人乎哉?

  二十有二年,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

  蘇軾曰:“古人有言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師,猶足以當桓文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