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

  臣按:此周人连帅州牧之设,盖以小大相维,阶级相承,所以合其散而统其异也。汉、唐、宋郡国虽皆有兵,然散而无统,惟本朝制兵府州,若县要害之处皆立卫所,而又于总会之处立为都指挥使司以统之焉,盖有得于周人连帅、州牧之遗意。

  秦始皇既并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汉兴踵秦,置材官于郡国。

  易祓曰:“汉不特置材官而已,《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盖三者之兵各随其地之所宜也。”

  列郡、王国、侯国三等其兵不殊,郡有都尉,佐本守典武职甲兵,其在王国者则内史比郡守中尉、北都尉,侯国亦有相秩氏,天子令长其郡国之兵,必有虎符而后可发。

  臣按:昔人谓侯国之兵既属之郡,而王国之兵亦天子所有,不可擅用,皆所以防微杜渐以尊京师也。我朝于亲藩皆设护卫,然惟给其使令而不许其调遣,遇国家有事亦起焉,其防微杜渐以尊京师之意同符汉世。

  唐制,高祖武德初始置军府,析关中为十二道,以骠骑、车骑两将军领之。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校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关中道置府一百七十三,河南道置府六十二,河东道置府百三十九,河北道置府十四,山东道置府十,陇右道置府二十九,淮南道置府六,江南道置府二,剑南道置府十,岭南道置府三十,凡置府五百六十四,皆有名号。

  臣按:此唐朝府兵之制,非但京畿有之,而天下十道凡州郡莫不皆有也。

  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而谓其兵为方镇。

  臣按:节度使之兵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天宝以后王室日卑,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陈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十余州,小者兼三四州,方镇起而唐之威令不复行矣,假使唐之君臣恒存高祖、太宗府兵之制而不变,岂有是哉?史臣谓方镇之兵始重于外也,土地、民赋非天子有,既其盛也,号令、征伐非其有,又其甚也,至无尺地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以至亡灭。噫,后之有天下国家者,其毋轻变祖宗之法制而外授人以兵柄,以成尾大不掉之患哉。

  宋制,军有禁军、有厢军、有乡军。国初尽选骁勇部送阙下以补禁卫,余留本城厢军者,诸州之镇兵也,各隶其州之本城,专以给役,内总于侍卫司;乡军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

  臣按:宋朝州郡之兵,自元丰以后皆升同禁军,兵虽以禁名,其实皆非禁旅也。

  凡诸州置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马军、步军亦如之。马步军诸指挥各有使、副,每都有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副都头、厢军头、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置都监监押以领之,岁时简练焉。下州及军监但有牢城兵,则军校之职随宜裁制。

  陈傅良曰:“自建隆三年以诸郡本城兵供百役,或更戍他郡,不但以逸民户也,所以劳苦其身、违离其妻子,使习于南北风土之异,而不得坐食于本营,盖劳之则易使、散之则易养,此艺祖神谋也。三司禁旅就粮州郡,亦不得常坐食于京师。自列郡各置禁军,于是严差出占破之令而壮城(元丰于厢军内差壮城兵)作院,各置指挥,于是在军禁旅无就粮者,禁军在城防托而厢军亦升为禁军,不复戍役矣。养兵之费偏天下,虏人犯阙无能发一矢者,以不守祖宗旧章也。”

  开宝八年,发渭州平原、藩源二县民治城壕,因立为保毅军弓箭手分镇戍寨,能自置马者免役,逃死以亲属代。

  陈傅良曰:“此所谓义兵也。艺祖有志于民兵矣,咸平五年始置营升为禁军,其后浸有点差之令,韩琦为相,刺陕西义勇,司马光六上疏争之不听,已而新法行,遂罢强壮弓箭手而行保甲,海内骚然,要之皆以刺配为军,失祖宗本意而非民兵不可复也。”

  臣按:前代州兵皆无定制,或以土民自守,或以禁兵出屯,或选自户籍,或出自召募,或因有警而民团结,皆是因其土地之宜、随其民俗之便,或多或少,或废或置,不惟无常制,亦无常数。惟我国家自平定之初则立为卫所,以护卫州县,卫必五所,所必千军,而又分藩列阃以总制之而有都卫之设,其后也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文武并用,军民相安百有余年,其视汉、唐、宋之制可谓大备矣。然承平日久,兵备不能无弛,军伍不能无缺,旧例遇有缺伍,卫所差旗军于其原籍径行句补,其流之弊乃至所句至者反少于所遗之人,得不偿失,于是用言者计每岁分遣御史清句,然亦徒有其名,无益于事,近有建言欲稽御史所句之数以为黜陟,然亦徒害平民,无益军政。臣尝考历代之制,皆是草创之初,军伍数少而其末世乃有冗滥之失,惟我朝则是先多而后少,何也?前代之制率因一时而随事制置,惟我圣祖则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