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文法略于中国,谓之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绥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流放罪人于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蔡沈曰:“荒服去王畿益远,而经略之者视要服为尤略也,以其荒野,故谓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放罪人之地,蔡与流皆所以处罪人而罪有轻重,故地有远近之别也。此分荒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臣按:先儒谓《禹贡》五服,甸、侯、绥为中国,要、荒已为外国,圣人之治详内略外,观五服名义可见,治中国则法度宜详治以必治也,治外国则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观至于五千见德化之远及,观要、荒二服见法度之不泛,及圣人不务广地而勤远略也如此,后世为治者往往昧于轻重缓急之辨,固有详于内而忽于外者,亦有专事外而不恤其内者,又有内与外皆不加之意者,胥失之矣。虽然,此非特世主处事之偏,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载观虞夏之世,立为五服之制,内二服以治乎内,外二服以治乎外,中一服则兼治乎内与外焉,既有以为内治之具,又有以为外侮之防,文教之外以兵卫,兵卫之外以蔡流,其法一定而不可易,其规一定而可长守,所以为子孙生民计也远矣。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蔡沈曰:“地有远近,故言有浅深也。上言五服之制,此言声教所及,盖法制有限而教化无穷也。”

  臣按:中国之地南北东,东西为远,故《禹贡》言圣人声教之所及于东曰渐、于西曰被,皆指其地言,而于南北则止曰暨而不言其地,可见圣人向明之治,自北而南日拓而远,不可为之限量也,东渐于海,海之外地尽矣,西被于流沙,流沙之外犹有地焉。渐如水之渐渍底于海者也,被则如天之无不覆被,天所覆被处圣人之化皆可至也,振举于此而远者闻焉是之谓声,轨范于此而远者效焉是之谓教,其风声教化虽曰无远不及,然亦惟止于海而已。虽然,其所以渐、被、暨及风闻之声、神化之教,使之闻而慕之、振而动之而已,未尝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而以内治治之也。

  《周礼》: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郑樵曰:“《禹贡》有五服,职方有九服,五服、九服之制不同,详考制度无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数之;职方九服各五百里,自其两面而数之也。”又曰:“周之王畿有乡、遂、稍、县、都即禹之甸服纳总秸、祇粟米之地,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周之男服即《禹贡》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贡》奋武卫之地,周之卫服即《禹贡》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贡》二百里蔡之地,周之夷服即《禹贡》三百里蛮之地,周之镇服即《禹贡》二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贡》九州之外地也。”

  臣按:禹服周畿要、荒、蛮、夷邈然处于侯、甸、采、卫之外,其为当世制也严矣,其为后世虑也远矣。又考贾公彦谓蕃之义以其最在外为藩篱,故以蕃为称,后世通谓外国为蕃,盖本诸此。

  《春秋》: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

  臣按:汉以南单于款五原塞,赐姓为藩臣,其后刘渊、刘聪大为晋室患;唐至中叶以安禄山守范阳,其后尽以蕃将易汉将,河朔之祸直至唐亡。呜呼,春秋以列国之诸侯一与会于坛坫之间,犹谨其微如此,况延之入吾疆域之中,杂于编民之内,甚者又付之以兵戈之柄,居将领之职,列宿卫而专边阃,何不思之甚哉?虽圣人以天下为一家,一视以同仁,然仁之中不可以无义,信之中不可以无智,不可苟徇于目前,必须远虑于身后,处之必欲尽其道,安之必各止其所,非独以全吾安彼之心,亦使彼得以全其所以报吾之义焉。盖彼以穷困而归我,我不受之义者不为也,既受之矣,因其俗而制之,顺其势而安之,使其卫吾边境可也。予之以爵位而不极其所欲,赐之以金帛而不徇其所求,任之以偏裨而不付以独柄,如此,则彼得以自安而吾无后患矣。然此所以处新附者耳,若夫久附易世者,必须以渐而为之,因事而处之,不使之群而居也,不使之专其位也,不使之联其职也,不使之统其类也,不使之临乎边也,不使之治其国也,所聚之处一郡不许过百,所居之市一县不许过十,所任之官一署不许过二,如此消之以其渐,为之因其机,处之服其心,使彼不知不觉则久久自然潜消而日化矣。

  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臣按:《费誓》篇首言“徂兹淮夷,徐戎并兴”,而孔颖达谓此戎盖帝王所羁縻居九州之内,所谓淮夷、徐戎非若后世化外之戎夷,盖亦徐淮之间近边之地,自昔有一种不闲礼义之人耳。

  庄公三十年,齐人伐山戎。杜预曰:“山戎,北狄。”

  胡安国曰:“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