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十五年,其門下侍郎李成桂主國事,更名旦,徙居漢城,遣使請改國號,詔更國號曰朝鮮。其國分八道,分統府、州、郡、縣。

  臣按:高麗自晉代建國至是八百餘年,始易三姓,在唐以前所謂高麗者止是一國,五代以後乃並三韓、百濟而一之,在勝國時猶有耽羅,今耽羅亦為所有,其土壤比隋唐往征之時已數倍矣,然其國頗尚禮誼,安分守,自入國朝以來恭順朝廷,四時朝貢,不廢禮節,蓋得小國事大之禮。孟子曰“畏天者保其國”,朝鮮有之。雖然,先儒有言君臣之道各欲自盡而已,彼既盡夫畏天之誠,則吾所以待之者可不樂天以自居哉。仰惟大明麗天而萬方之遠無所不燭,彼夫星羅棋布之國,寸地尺天莫不在吾照臨之下,而此國者依吾暘穀之隅,庇吾扶桑之陰,而其所得之光輝獨先於他國者,非有所私近故也。昔者唐太宗以英武之君親駕於樂浪、玄菟之境,而卒不得誌,而我朝開明堂而坐受其朝,歲時節序而使幣往來,曾無虛月,是故德化感召之使然,而亦壤域接近之故也。

  日本在東海之中,古稱倭奴國,或雲惡其舊名,故改名曰日本,以其近日所出也。

  吳萊曰:“海東之地,為國無慮百數,北起拘耶韓,南至耶馬台而止,旁又有夷洲、鸑嶼,人莫非倭種,度皆與會稽臨海相望,大者戶數萬,小者僅一二百裏,無城郭以自固,無米粟以為資,徒居山林,捕海錯以為活。漢魏之際已通中國,其人弱而易製,慕容廆曾掠其男女數千,捕魚以給軍食。其後種類繁殖,稍知用兵,唐攻百濟,百濟借其兵敗於白江口,乃逡巡斂甲而退,今之倭奴非昔日倭奴也。”

  臣按:《皇明祖訓》所列諸夷國名凡十有五,而日本與焉,而於其下注曰:“日本國雖朝貢,時通奸臣,謀為不軌,故絕之。”蓋以此國其人雖粗知文字,而心實狡詐,海外諸蕃如占城、真臘、閔婆之類皆未嚐為邊境患,惟此一國居海之中,在勝國時許其互市,自四明航海而來,艨艟數十,戈矛劍戟莫不畢具,出其重貨貿易,即不滿所欲,燔焫城郭,鈔掠居民,海道兵卒無以應之,往往為海邊州郡害。聖祖灼知其故,故痛絕之,當開國之初,四夷賓服,惟茲倭奴時或犯我海道,故於山東、淮浙、閩廣緣海去處設為衛所居多,大抵為倭故也。宣德以前,彼猶出沒海濱以為民害,正統以後,蓋罕有至者矣。向時因風候遣舟師由海道以備之,近乃於緣海都司委都指揮一員統其屬衛,摘撥官軍,專以備倭為名,操習戰船以為防備,是以數十年來彼知吾有備,不複犯邊,時或數年一來朝貢,朝廷亦以其恭順之故而禮遇之。噫,前日之絕而今日之客,非自相戾也,前日之詐、今日之誠也,聖人何容心於其間哉?

  以上四方夷落之情(下)
卷一五六

  ▲劫誘窮黷之失

  《易師》:六五,田有禽,利執言(語辭),無咎。

  程頤曰:“師之興必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然後奉辭以誅之。若禽獸入於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無咎。若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非田有禽也。”

  朱熹曰:“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無咎也。”

  臣按:田有禽利執,則禽之不在田者不利執可知也。盜賊興於民間,戎狄侵於境內,此田有禽也,若夫未嚐侵吾地而害吾民,亦猶禽獸飛翔奔走於山林之中,固其所也,顧乃恣吾之貪欲,恃吾之勢力,以獮取之,豈所利哉?《易》曰“田有禽,利執言,無咎”,則禽之不在田,非唯不利執,執之必有咎可知矣。此非獨人事,蓋天道也。

  《複》:上六,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象曰:迷複之凶,反君道也。

  程頤曰:“以陰柔居複之終,終迷不複者也。迷而不複,其凶可知。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既迷不複善在己,則動皆過失,災過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迷道不複,無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十年者,歲之終。至於十年不克征,為終不能行。既迷於道,何時而可也,以其國君凶,謂其反君道也。人君居上而治眾,當從天下之善,乃迷於複,反君之道也。”

  張栻曰:“《易》之爻辭鮮有如是之詳,其凶鮮有如是之極者,而獨於《複》之上六言之,蓋自古亡家覆國,反道敗德,無所不在,其源起於一念之微,不能製遏之爾。夫以陰柔之才、去本之遠,所謂人欲肆而天理滅者,故有大敗終凶之戒也。”

  臣按:迷而能複,則其迷也不終於迷,而有遷善之機、改過之勇,而其蔽也不終於蔽矣。若夫昏迷而不複,必有天災,必有人禍也。凡事無不凶,而於行師尤甚,故一敗至於塗地,則禍延於國、災及於民,雖至於十年之久,天道雖變而國勢猶不能振也。智伯好戰而家以之亡,隋煬伐遼而國以之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