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云:楚子西曰:“臣归死於司败也。”杜注云“陈、楚名司寇为司败”也。《传》言归死於司败,知司败主刑之官,司寇是也。此云陈司败,楚子西亦云司败,知陈、楚同此名也。○注“孔曰”至“孟子”。正义曰:云“巫马期弟子,名施”者,《史记 弟子传》云:“巫马施字子旗,少孔子三十岁。”郑玄云:“鲁人也。”云“鲁、吴俱姬姓”者,鲁,周公之後;吴,泰伯之後,故云俱姬姓也。云“礼同姓不昏”者,《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又《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云“而君取之,当称吴姬,而讳曰孟子”者,案《春秋》哀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左氏传》曰:“昭公娶於吴,故不书姓。”此云“君娶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鲁人常言称孟子也。《坊记》云:“《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旧史书为“孟子卒”,及仲尼《春秋》,以鲁人已知其非,讳而不称姬氏。讳国恶,礼也,因而不改,所以顺时世也。《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春秋》无此文。《坊记》云然者,礼:夫人初至必书於册。若娶齐女,则云:“夫人姜氏至自齐。”此孟子初至之时,亦当书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称姬,旧史所书,盖直云夫人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书曰吴而已。仲尼《春秋》,以犯礼明著,全去其文,故经无其事也。○注“孔曰”至“为过”。正义曰:云“讳国恶,礼也”者,僖元年《左传》文也。案《坊记》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忠。”“善则称亲,过则称已,则民作孝。”是君亲之恶,务於欲掩之,是故圣贤作法,通有讳例。杜预曰:“有时而听之则可也,正以为後法则不经,故不夺其所讳,亦不为之定制。”言若正为後法,每事皆讳,则为恶者无复忌惮,居上者不知所惩,不可尽令讳也。人之所极,唯君与亲,才有小恶,即发其短,非复臣子之心,全无爱敬之义。是故不抑不劝,有时听之,以为讳恶者礼也,无隐者直也,二者俱通以为世教也。云“圣人道弘,故受以为过”者,孔子所言,虽是讳国恶之礼,圣人之道弘大,故受以为过也。孔子得巫马期之言,称已名云:是已幸受以为过。故云:苟有过,人必知之。所以然者,昭公不知礼,我答云知礼。若使司败不讥我,则千载之後,遂永信我言,用昭公所行为知礼,则乱礼之事,从我而始。今得司败见非而受以为过,则後人不谬,故我所以为幸也。缪协云:“讳则非讳。若受而为过,则所讳者又以明矣,亦非讳也。司败之问,则诡言以为讳,今苟将明其义,故之言为合礼也。苟曰合礼,则不为党矣。若不受过,则何礼之有乎?”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乐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
[疏]“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正义曰:此章明孔子重於正音也。反,犹重也。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於雅颂者,乐其善,故使重歌之,审其歌意,然後自和而答之。
子曰:“文莫,吾犹人也。(莫,无也。文无者,犹俗言文不也。文不吾犹人者,凡言文皆不胜於人。)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孔曰:“身为君子,已未能也。”)
[疏]“子曰: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正义曰:此章记夫子之谦德也。莫,无也。文无者,犹俗言文不也。文不吾犹人者,言凡文皆不胜於人,但犹如常人也。躬,身也。言身为君子,已未能也。
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孔曰:“孔子谦,不敢自名仁圣。”)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马曰:“正如所言,弟子犹不能学,况仁圣乎!”)
[疏]“子曰”至“学也”。正义曰:此章亦记孔子之谦德也。“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者,唯圣与仁,人行之大者也。孔子谦,不敢自名仁圣也。“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者,抑,语辞。为,犹学也。孔子言已学先王之道不厌,教诲於人不倦,但可谓如此而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者,公西华闻孔子云学之不厌,诲人不倦,故答於孔子曰:“正如所言不厌、不倦之二事,弟子犹不能学,况仁圣乎!”
子疾病,子路请祷。(包曰:“祷,祷请於鬼神。”)子曰:“有诸?”(周曰:“言有此祷请於鬼神之事。”)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孔曰:“子路失旨。《诔》,祷篇名。”)子曰:“丘之祷久矣。”(孔曰:“孔子素行合於神明,故曰‘丘之祷久矣’。”)
[疏]“子疾”至“久矣”。○正义曰:此章记孔子不谄求於鬼神也。“子疾病,子路请祷”者,孔子疾病,子路告请祷求鬼神,冀其疾愈也。“子曰:有诸”者,诸,之也。孔子以死生有命,不欲祷祈,故反问子路曰:“有此祷请於鬼神之事乎?”“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者,《诔》,祷篇名。诔,累也。累功德以求福。子路失孔子之指,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