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者,言人心爱恶当须有常。若人有顺己,己即爱之,便欲其生;此人忽逆於己,己即恶之,则原其死,一欲生之,一欲死之,用心无常,是惑也。既能别此是惑,则当之,“诚不以富,亦祗以异”者,此《诗 小雅 我行其野篇》文也。祗,也。言此行诚不足以致富,足以为异耳。取此诗之异义,以非人之惑也。○注“郑曰”至“非之”。○正义曰:案诗刺淫昏之俗,不思旧姻,而求新昏也,彼诚作成。郑笺云:“女不以礼为室家,成事不足以得富也,女亦以此自异於人道,言可恶也。”此引《诗》断章,故不与本义同也。
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曰:“当此之时,陈桓制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以对。”)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孔曰:“言将危也。陈氏果灭齐。”)
[疏]“齐景”至“食诸”。○正义曰:此章明治国之政也。“齐景公问政於孔子”者,齐君景公问为国之政於夫子也。“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者,言政者正也,若君不失君道,乃至子不失子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後国家正也。当此之时,陈桓为齐大夫以制齐国,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孔子以此对之。“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者,诸,之也。景公闻孔子之言而信服之,故叹曰:“善哉!信如夫子之言,而今齐国君不君,以至子不子,虽有其粟,吾得而食之乎?”言将见危亡,必不得食之也。○注“陈氏果灭齐”。○正义曰:《史记 田完世家》:完卒,谥为敬仲,仲生犀孟夷,夷生泯孟庄,庄生文子须无,文子生桓子无宇,桓子生武子启及僖子乞;乞卒;子当代之,是为田成子;成子弑简公,专齐政;成子生襄子盘,盘生庄子白,白生大公和,和迁齐康公於海上;和立为齐侯;和孙威王称王,四世而秦灭之。是陈氏灭齐也。《世家》云敬仲之如齐,以陈子为田氏,《左传》终始称陈,则田必非敬仲所改,未知何时改耳。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孔曰:“片犹偏也。听讼必须两辞以定是非,偏信一言以折狱者,唯子路可。”)子路无宿诺。(宿,犹豫也。子路笃信,恐临时多故,故不豫诺。)
[疏]“子曰”至“宿诺”。○正义曰:此章言子路有明断笃信之德也。“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者,片,犹偏也。折,犹决断也。凡听讼必须两辞以定是非,偏信一言以决断狱讼者,唯子路可,故云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者,宿,犹豫也。子路笃信,恐临时多故,故不豫也。或分此别为一章,今合之。○注“孔曰”至“路可”。○正义曰:云“听讼必须两辞以定是非”者,《周礼 秋官 大司寇职》云:“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注云:“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造,至也。剂,今券书也。使讼者两至,狱者各赍券书,既两至、两券书,乃治之。不至及不券书,则是自服不直者也。”故知听讼必须两辞方定是非。偏信一言,则是非难决。唯子路才性明辨,能听偏言决断狱讼,故云唯子路可。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包曰:“与人等。”)必也,使无讼乎!(王曰:“化之在前。”)
[疏]“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正义曰:此章孔子言已至诚也。言听断狱讼之时,备两造,吾亦犹如常人,无以异也。言与常人同。必也,在前以道化之,使无争讼乃善。○注“王曰:化之在前”。○正义曰:案《周易 讼卦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王弼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在於谋始,谋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於人。”是化之在前也。又案:《大学》云:“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郑注云:“情犹实也。无实者多虚诞之辞,圣人之听讼与人同耳。必使民无实者不敢尽其辞,大畏其心志,使诚其意,不敢讼。”然则“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是夫子辞。“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是记者释夫子无讼之事,意与此注及王弼不同,未知谁是,故具载之。
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王曰:“言为政之道,居之於身,无得解倦,行之於民,必以忠信。”)
[疏]“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道,若居之於身,无解倦,行之於民,必以忠信也。
子曰:“博学於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郑曰:“弗畔,不违道。”)
[疏]“子曰”至“弗畔矣夫”。○正义曰:此章及注与《雍也篇》同,当是弟子各记所闻,故重载之。或本亦有作“君子博学於文”。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