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焉,寓于目者无不有以察其理。苟有人也,苟有事也,则必有其必尽之实,必有其不可渝之故,必有其相恤而不容薄、相警而不容肆之情。理取之目前,而皆忠信笃敬用之所行,则皆忠信笃敬体之所著。斯所谓无须臾之离而“其则不远”者也。
  常若见之,而后吾之欲忠信、欲笃敬者,益以警觉其心而无可息矣。取精多而用物弘,则以言而忠信,以行而笃敬,道以豫而不穷矣。此集注“念念不忘”、“常若有见”之二义,相须而始尽也。
  乃或疑夫人与事之当前,则以人事见其理矣;若其人事之未接,而君子之忠信笃敬其隐乎?此又无容疑也。
  夫子之言此,以答子张之问行也,进论及言行之未出诸身者而已密矣。故曰“立”,曰“在舆”,而不及乎不睹不闻也;曰“忠信”,曰“笃敬”,而不及乎仁义礼知之德也。忠信笃敬者,动而善其几也。仁义礼知者,固有乎静以统动者也。其但为行言也,则因人之情、因事之理,而行其德于动也。其曰“参前”,曰“倚衡”者,是物来接己,而己往治物之介也。若夫人所不接,事所不及,则君子之存养夫所性之德以为忠信笃敬之本,则不但于行而见功;而以之言行,则嫌于动几之未警。圣人之教,各有攸宜,固无所用其疑也。

  仁义礼知,在天地之道为阴阳刚柔之体;忠信笃敬,在天地之道为化育。中庸立本、知化,分作两项说,思之自见。
  阴阳有定用,化育无定体,故阴阳可见,化育不可见。“体物而不可遗”,其不遗夫物者,未尝成能于物之时,不可见也,须于物见之,须于物之不可遗者见之。如稻不得水则槁,此即可见。未言之忠信,未行之笃敬,须于所立之前、所驾行之衡边,见不可不忠信、不可不笃敬之理。初时须随在尽心观察,亦与察言观色相近。既则充满目前,应接不暇矣。
一一
  胡氏谓“有志之士,慷慨就死;成德之人,从容就死也”,此亦不可执。时当其不得从容,则仁人亦须索性著。若时合从容,志士亦岂必决裂哉?刘越石、颜清臣,皆志士也,到死时却尽暇豫不迫。夫子直于此处看得志士、仁人合一,不当更为分别。近瞿、张二公殉难桂林,别山义形于色,稼轩言动音容不改其素,此又气质之高明、沉潜固别,非二公之一为志士,一为仁人,可分优劣也。
一二
  死生之际,下工夫不得,全在平日日用之闲,朱子此说,极好著眼。乃平日工夫,不问大小,皆欲即于义理之安,自君子之素履;要不为死生须分明,而固以彼养之也。仁人只是尽生理,却不计较到死上去。即当杀身之时,一刻未死,则此一刻固生也,生须便有生理在。于此有求生之心,便害此刻之生理。故圣人原只言生,不言死;但不惜死以枉生,非以处置夫死也。
  若于死上寻道理,须教如何死,此便是子路问死之意。子路唯想著求个好处死,如卖物不复问价。到底子路死之道则得,而失身仕辄,生之日已害仁矣。仁人必不将死作一件事,为之豫施料理,只此与释氏所言“生死事大”者迥别。
  至于志士,则平日未皆合义,特于君父大伦加倍分明;故一力只要夺日补天,到行不去处,转折不得,则亦付之一死而已,亦初不于平日以死为志也。
一三
  朱子引邵康节、吴氏引蔡西山说三正,俱于此“行夏之时”训证不切。故后人胡乱只将三建作三正大题目。若然,则商、周之王者,止换下一个正月,有甚要紧?天运循环无端,不可为首,但略有取义,即与改易岁首,则秦之建亥,今回回家之建巳,亦无不可矣。
  三正者,其本在历元,而岁首其末也。岁首之建子、建丑、建寅者,以历元之起于此三辰者异也。其法,以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所起之次、七合之时为元,因以推步七政行躔之度,上推其始,而以下极其终。其说备于刘歆三统历。古固迭用此法,夏则改尧、舜所用颛顼之地正,而复上古之人正也。
  夏历历元,甲寅岁,甲子月,先年仲冬。甲寅日,平旦冬至朔。商历历元,甲辰岁,乙丑月,先年季冬。甲辰日,鸡鸣冬至朔。周历历元,甲子岁,甲子月,甲子日,夜半冬至朔。其算:积二人统为一地统,三人统为一天统,愈远则疏,愈近则密。谓斗分岁差等。故夫子以夏历之简密为合天,于春秋讥日食之失朔,而此曰 “行夏之时”,不专谓岁首也。岁首之三建,因历元而取其义,以岁配一元耳,于历无大关系。
一四
  “远虑”“近忧”,朱子只用苏注,已无余义。蔡觉轩说“以时言,恐亦可通”,犹有慎疑之意。其云“如国家立一法度”云云,则与圣言相刺谬矣。
  “人无”云者,为恒人言,既非有国家者之词。且即在国家立法,也只要与天下宜之,而道之不易者,自可以传子孙,俟后圣。若随事计虑将去,如何得久远无弊,则事故之变,虽圣人有所不知;而于未变防变,则即其所防者为近忧矣。秦之愚黔首,宋之释兵权是已。
  “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可继者,必有待于继之者。“若夫成功,则天也”,而何能为之虑哉?双峰不审,而曰“虑不及千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