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已逆,而我始创法立制以拯之也。若承治之主,便无可动其恻隐者,则又如下篇所云“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但无害之而已足矣。君子之于民也,当其顺,则无欲害之而止;当其逆,则有不忍之之心。非仁之有二心也,仁术之因乎物者自不同也。
  若云恻隐之心从中发出便忍不住,则当云“不忍恻隐之心”,而何以云“不忍人”?此处吃紧在一“人”字。言人,则本为一气,痛痒相关之情自见。朱子云“见一蚁子,岂无此心”,语自有病。理一分殊,昭然自别于吾心,不可笼统带说。均是人矣,则虽有贵贱亲疏之别,而情自相喻,性自相函,所以遇其不得恰好处,割舍下将作犬马土芥般看不得。此求之人之天良,固自炯炯不昧,非徒有言说而不能喻于心也。浸令蚁子滨危,则又较犬马差一格,而况于人乎?
  至若忍禁之忍,自以能忍为得。若忍不住,自是不好事。忍者,情欲发而禁之毋发,须有力持之事焉。若人之不仁,则直是丧其本心,岂有恻隐之心发于中而用力以禁其不发者哉?苟其为仁义之心,虽至愚不肖,既有之,亦必听之,特不能发之,而未有忍之者也。且云“不忍人之政”,亦岂先王之有此政也,技痒不禁,而急于自见也乎?甚哉,饶氏之以小言破道!将牵率夫人乐用其妇人之仁、小丈夫之悻悻而有余矣。
二十
  集注“全体此心”四字,恰与“端”字对说。孟子之学,大旨把内外、精粗看作一致,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万物皆备于我”,万事皆备于心也。心之发端,则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到全体上,却一部全礼乐刑政在内。只缘仁、义、礼、知之德,弥纶两闲,或顺或逆,莫不左右而逢原也。
  双峰云“斯,犹即也”。若下得“即”字,便不当下“斯”字。“即”字虽疾速,然有彼此相蹑之意。如人言“行一步,即行第二步”,第一步之中无第二步,但行一步亦自可止,不必定行第二步;特行之疾者,不止而加进,遂相因以即有耳。此言“斯有”则不然。须为之释曰“斯,即此也”,方得恰合。即此不忍人之心,便有不忍人之政在内,非有待也。如齐宣之易牛,孟子许之为“仁术”。仁,心也;术,政也。不忍杀牛之心,自有此全牛之术;非既有此心,又有此术也。
  先王固不无学问思辨之事,存养省察之功,然俱于事未至前之先,务求吾心之全体大用而全体之;非待有其心后,却方讲求其事,以为心树枝叶。说“即”字虽疾速,以实求之,则终成蹭蹬。识得孟子本领,自然不作此文句。
二一
  纳交、要誉、恶声,便说是“人欲之私”,亦不得。上蔡之说太高著,高过则无实矣。孟子之意,特以此三者之心,原不与乍见孺子入井时相应,故所感值其所通,恻隐之心生,而三者之心不生也。
  乃其必言非此三者,则以如救孺子,则须有此三种利益,固其功之所必收,而非乍见之顷有心期待而得耳。若以此为人欲之私,则子贡赎人而却其资,孔子不应非之。且不救人之声,恶声也;恶声可恶而恶之,又岂非羞恶之心乎?
  上蔡之意,若将以此分王霸之诚伪。然霸者之疵,乃在揽著未有之事以鬻仁义,若伐原示信,到底无益有损。若其觌面相遇、发不及虑之时,亦未便起功利之想。不然,则岂桓、文之心,求一念如悠悠行路之人乍见孺子入井时而不得耶?
  云峰云“稍涉安排商量,便非本心”,则尤陷溺异端而大违圣教矣。孟子到底也须说个“扩充”。扩充之功,乃以会通四端而经纬万善,究莫非天理之固然。且如乍见孺子将入于井,便有怵惕恻隐之心,及到少闲,问知此孺子之父母却与我有不共戴天之,则救之为逆,不救为顺,即此岂不须商量?而孔子所谓“可逝也,不可陷也”,又岂不安顿自身而排置得所乎?恻隐之心,元与羞恶、辞让、是非,同条互用,那得只任此一念一直做去,更无回顾?且此章言不忍人之心里面便有不忍人之政,则先王所以定上下之交,永夙夜之誉,远不仁之声者,鸿名大业,俱在里许。若只许直用,不许商量安排,则只消此心已足,而何以又云有政耶?
  圣贤帝王之学,元无孤孤另另作一条白练去之理。不用商量者,释氏之所谓“蓦直去 ”。不用安排者,又庄子之唾余耳。故曰云峰之说,陷溺异端而大违圣教也。
二二
  朱子“动处发出”一段文字,有一部全易在内。易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又云“复其见天地之心”,只是此理。动便是阳,静便是阴。从其质而言之,则为阴阳;从阴阳之所自生者而言之,则只是动静。阴在天地,也未便是不好底。动以出,静以纳。出者所以虚而受纳,纳者所以实而给出。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然到生物之化上,则动者生也,静者杀也,仁不仁亦遂以分矣。
  圣人官天府地,自知择而用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须作两项说。“立天下之大本”,则须兼动静而致功,合阴阳以成能。喜怒哀乐未发处,必肖天地之动静无端,纳以实而善其出。若其“知天地之化育”,则只在动处体会,以动者生而静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