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至者,无不至焉。
  故程子曰“充其形”。形色则即是天性,而要以天性充形色,必不可于形色求作用。于形色求作用,则但得形色。合下一层粗浮底气魄,乃造化之迹,而非吾形色之实。故必如颜子之复礼以行乎视听言动者,而后为践形之实学。不知朱子何故于此有“耳无不聪,目无不明,口尽别味,鼻尽别臭”之语,极为乖张。疑非朱子之言,而其门人之所附益也。
  耳之闻,目之见,口之知味,鼻之知臭,只此是合下一层气魄之盛者,才用时便是效灵。只此四者,人之所能,禽兽亦未尝不能。既与禽兽而共其灵,则固已不能践人之形矣。
  人之形色所以异于禽兽者,只为有天之元、亨、利、贞在里面,思则得之,所以外面也自差异。人之形异于禽兽。故言“形色天性”者,谓人有人之性,斯以有人之形色,则即人之形色而天与人之性在是也。尽性斯以践形,唯圣人能尽其性,斯以能践其形。不然,则只是外面一段粗浮底灵明,化迹里面却空虚不曾踏著。故曰“践”,曰“充”,与易言“蕴”、书言“衷”一理。盖形色,气也;性,理也。气本有理之气,故形色为天性;而有理乃以达其气,则唯尽性而后能践形。
  繇此言之,则大体固行乎小体之中,而小体不足以为大体之累。特从小体者失其大而成乎小,则所从小而有害于大耳。小大异而体有合,从之者异,而小大则元一致也。
  大人省察以成作圣之功,则屏其小而务其大,养其所以充者,而不使向外一重浮动之灵得以乘权。此作圣之始务也。
  圣人光辉变化,而极乎大人之事,则凡气皆理,而理无不充者气无不效,则不复戒小体之夺,而浑然合于一矣。此又大人、圣人,化与未化之分,缓急先后之序也。
  若夫虽在圣人,其审音、辨色、知味、察臭之能未尝有异于众人,而以视娄、旷、易牙,且或不逮焉,则终不于此致其践之之事。故曰“君子不谓性也”,辨之审矣。
二一
  “中道而立”之中,亦不可将“无过不及”说。此处正好用“不偏不倚”释之。才有迁就,便偏向一边,倚著一物也。
  公孙丑谓“若登天”者,谓四维俱峻,无一处是直入之迳,可容攀援。如说仁处且又说义,说志处且又说气,说养气处且又说知言,直恁浩浩地,面面皆从入之迳,面面皆无可专靠著得到的。若诸子百家之说,专主一端,则迤逦说下,便有迳路,只向一头寻去,企及自易。不知彼异端者,谓之“执一”,执一则贼道矣。
  孟子之教,正从愿学孔子来:博文、约礼,内外一揆而无所偏倚;下学而上达,敦化而川流。学者于此,暂得成章,依然又不曾了竟,且须达去。故以躁心测之,真不知何日是归宿之地。却不知豁然贯通之余,则此下学之川流者,一皆道之实体,何得有所倚而有所废哉!
  中斯不倚,不倚则无所废。所以但务引满以至于彀率,而不急求其中;必以规矩为方圆之至,而不可苟简以为方圆也。
二二
  仁山以“知施于动物而不知施于植物”讥释氏之“不知类”。释氏之慧者亦曾以此置问,乃未能从此转归于正,却又闪躲去,所以终迷。施于动物而不施于植物,正是知类。此正释氏不容泯之天理,自然须得如此。恰好引入理一分殊去,何反以此讥之?
  植物之于人,其视动物之亲疏,此当人心所自喻,不容欺者。故圣人之于动物,或施以帷盖之恩,而其杀之也必有故,且远庖厨以全恩。若于植物,则虽为之厉禁,不过蕃息之以备国用,而薪蒸之,斫削之,芟柞之,蕰火之,君子虽亲履其侧而不以动其恻怛,安得以一类类之耶?
  盖性同者与达其性,故于人必敦其教;情同者与达其情,故于动物则重其死。植物之性情漠然不与人合朕,则唯才之可用,用其才而已。
  释氏之病,方在妄谓“瓦砾有佛性”,“无情说法炽然”。幸此一觉,更欲泯乱之,不亦悖乎!
尽心下篇

  父兄者,对子弟之称。若因用兵而多所杀戮,则直谓之杀人耳。人固不可杀,奚论其有子弟而为人父兄与否!杀人亲,重矣,杀鳏寡孤独者独轻乎?缘子弟故而杀之,故曰“杀人之父兄”。此言当时法家置为参夷、连坐之刑,上及父兄,迨其身自罹罪,则其父兄亦坐此刑,是作法自毙,祸同亲杀。非但谓天道好还如老氏之旨,恩冤相报如释氏之言也。
  南轩以六代之君互相屠灭为征,战国时未有此事。然其自启祸门,使人仿而加之于己,理则一也。宋人“无令人主手滑”之说,亦有见于此夫!

  南轩云“后之取天下而立国差久者,其始亦庶几于仁”,立论太刻。若汉之与昭代,岂但可云“庶几”也哉!
  夫仁之用在爱民,而其体在无私。南轩所疑者,有爱民之用而不足于无私之德尔。乃如汉高入关,除秦苛政,释子婴而不贪其财物子女,亦岂非私欲不行,闲邪复礼者哉!倘以荥阳交争之日,或用权力以取机会,为异于汤、武之养晦以俟天命,乃暴秦已殄,怀王已弑,天下无君,向令汉高不乘时以夷项氏,宁可使山东之民涂炭于喑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