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儀
  齋法清虛,威禁至重。同齋學士,務契威儀。太極法師,具存禁戒。今當宣演,開子未聞。監齋紏率眾官,面受罰簡。有違科禁,必罰無停。
  夫修齋之日,須令內外寂靜,毋使香油缺乏,法用有虧。道士登壇,各齎巾褐版履,不得臨時交換,彼我有缺。勿得牽引非己之服。道士登齋起坐,皆當白監齋,禮法師,一拜禮香,三拜而去。還亦如之。
  若到齋堂履屨不整,罰禮二十拜。
  若坐起不庠序,罰禮五拜。
  若不正坐,罰禮五拜。
  若臨行法事,與外人交言,罰禮二十拜。
  若翻覆香火,罰禮十拜。
  若講及世務,罰禮十拜。
  若言語戲笑,罰禮十拜。
  若綺言低睡,罰禮五拜。
  若翻覆燈油,罰禮四十拜。
  若巾褐不整,罰禮十拜。
  若都講讚唱失儀,罰禮二十拜。
  若執糾見過,不彈私隱,罰禮六十拜。
  若侍經不整飭高座,觸物有缺,罰禮十拜。
  若侍香香煙中絕,罰禮四十拜。
  若侍燈燈火中滅,罰禮二十拜。
  若執事不相檢飭,音聲高厲,罰禮五十拜。
  若聽經倚據不執簡,罰禮十拜。
  若不注念清虛,心想怠倦,為眾所覺,罰禮三十拜。
  若出入齋堂,不關白監齋,罰禮二十拜。
  若垂髮馳步,罰禮二十拜。
  若讀經素淆,請問敗句,罰禮三十拜。
  若唱善聲不齊,罰禮二十拜。
  若升壇不洗手漱口,罰禮二十拜。
  若坐起揖遜失儀,罰禮五拜。
  若旋行不依次序及逆行,罰禮十拜。
  若起行來及還坐不禮經,罰禮三拜。
  若徑去者,罰禮二十拜。
  若臨燒香突行,罰禮十拜。
  若供辦觸事有缺,罰禮二十拜。
  若受關不啟上,罰禮三十拜。
  若齋次因起居逃遁不返,為眾所糾,罰禮一百拜。
  若犯威儀,彈罰不服者,啟告三寶,退出齋次。
  若下座法師,眾官法事,有虧從一至三,依科彈糾。從三以上,退出齋次。執糾不彈,與犯同罪。
  若上座法師,於事有虧,從一至三,依科彈糾,從三以上,斷功百日,不得又在法座。
  凡此禁戒,皆玄都上宮,明科舊格。其惰慢,其愆違,建齋之時,四天帝王天真上聖,親降齋所,瞻禮行道,察其行藏,觀其誠志。若有過失,即敕四司五帝,詔下三官,隨事糾舉,加其菑考。天尊大聖,愍念世愚,不欲加其譴責,故開糾罰之門。使其知過而能改,罪亦消焉。受罰之者,責己甘心,恭敬聽命,勿得飾非喧競,干冒真靈。如此則弘整紀綱,解消殃咎。落罪名於既往,延福祉於將來。得不翼翼小心,虔虔夕惕。若親奉大聖,躬朝至尊,則真靈感通,福祥臻集。登壇之士,勉而戒之。
  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