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而不濁,直而節,簡要而輸誠,則感於天地,動於鬼神,御上天曹,報應立至也。違律司非執法,治官吏坐。
  律曰:章消疾病,向鬼門。消災,向地戶。求長生,向天門。求富貴財利,向地戶。消口舌呪詛,向人門。厭虎,向寅。厭蛇,向巳。與天罡並力大吉也。
  律曰:上章求財富貴,用天倉日戊子是。求爵位,用天府日上,不用自刑日。午酉亥辰,皆自刑。寅刑巳,戌刑未,子刑卯,申刑寅,卯刑子,巳刑申。違律被罰考,病五十日也。
  律曰:請求章奏,解先亡冥考殃罪,及身中所犯坐疾病災禍吉凶,由本治。若去師遼遠,聽詣同法。自非宗祖師,又非甲祭酒領戶治官之者,上章不達天曹,甲乙丙丁以下,皆為奏上對。夫領戶三百以上,為治疾官,三戶以上,為職署,皆為主者也。
  律曰:修福延年,消災害,治厭百病,皆東向上章。解墓除責,開心聰明,過災厄,皆向西上章也。
  律曰:災難厄急,從死中求生,消惡伏邪,皆北向上章也。
  律曰:修身養性,溫潤富貴萬願,皆南向上章。
  律曰:上章皆質立信,以驗心志。與吏兵要誓,不得違律也。
  律曰:天為除之應死者,天為减罪。如此者,眾身有益,勿效他人。後世子孫,皆老人福是為耳。諸職治道士女官,及散民新民,皆不得與狼戾祭祀家飲食。狼戾之家更相請呼,飲酒食肉,男女合會,小大語笑,從心快意,吾之所禁。勿為口腹所誤,令人故氣來往不絕,以致災禍。宜當節度身中吏兵,皆受不清之名,豫為作備。若見中傷,勿得咎怨也。
  律曰:諸職道士女官,皆不得使民數行問解淨汙,多有忌諱,綠真作偽,私行意氣狐疑,為意不正,終不得道恩。邪偽自至,徒自苦耳。久於身無益,科律所禁,可得怨天也。
  律曰:道士女官,皆不得使民私祠祀鬼神,殺豬羊,妖言惑語。此偽事,皆道之所禁。若有此色,皆須斷除。違律者犯籙上禁,罰筭一紀也。
  玄都律文竟
  #1[敢]字當為[改]字之誤
  #2[穢]字疑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