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六月九日,聞人隱告坐外偃房事。云云又保命趙丞告流汗事。云云
  乙未年六月十一日,於束嶺宿,易遷女仙李飛華,告有五女仙欲來。云云
  乙未年六月十二日,中嶽真人馮君,蕭閑堂主張君,中嶽仙人洪君,保命府樂丞華陽玉童,凡五人,告長生要言。云云
  乙未年六月十三日,范帥告勿食肉事。云云
  乙未年六月十五日,中嶽洪先生授《洞房經》。云云,今闕此記。
  乙未年六月十五日,范帥遣人來,重責食肉事,云云嶽去後來。
  乙未年六月十九日,易遷五女仙來告生死因緣根本。云云
  乙未年六月二十一日,趙丞遣黃元平,告請雨事。云云
  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蒼梧仙人徐君棺槨事。云云
  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趙丞又遣來告請雨騰辭蒼梧去後。云云,今闕此事
  乙未年六月二十五日,黃元平告已落太山死籍。云云。
  乙未年六月二十七日,華陽童宣定錄旨,授玄真經。云云,今闕此記。
  乙未年六月二十九日,蒼梧徐君執蓋鄧君,告名已上束華。云云
  右十七條六月中事,今別撰在第二巷。凡闕三條,今見十四條,並不言夢。
  乙未年七月二日,紫陽周王二真人,定錄保命二真君,周大夫,.司馬括蒼,樂丞同來,大論語事,云云又及隱脆事。云云。
  乙未年七月三日,易遷有女仙來,云名已上青簡云云。
  乙未年七月九日,二紫陽定錄,告已進為保晨司,并輸上落人數。云云
  乙未年七月十一日,徐鄧二人來,云參定束華名說上事牒。云云
  乙未年七月十三日,定錄君及趙丞告陶得停召合及事。云云
  乙未年七月十五日,保命君授三天龍文,并令但且混人世,勿為異應行來,動靜營為,出入任意,但勿違犯正法耳。條真法時,但默行,莫令人知。神明不以萬里為遙,不以山海為難,戀行應動任所趣,勿以吾等為礙。云云,今闕此記。
  乙未年七月十八日,見定錄君云陶答語,及問所住。云云
  乙未年七月二十五日,趙唐二丞告勿過勞神疲體。云云
  乙未年七月二十八日,唐丞告劫盜災禍,不須防慎,不令有憂。云云,今闕此記。
  右九條七月中事,今別撰在第三卷。闕二條,今見有七條,並或見或夢。并右三十條,並有具記。唯闕五條。從此後,並無別記,實為深恨。
  乙未年八月一日,范監來告云:此日諸真相就論說歡已畢,自今已後,欲令自來,處處遊觀。云云,此云來則非夢。
  八月五日,夢從一朱門崇闕入,見司命君,見授夜光芝。云云,夜光芝是句曲五種芝限。
  八月七日,夢入華陽中,先經保命府,後至定錄問次往蕭閑探龍仙芝。云云。此則從北入而向南也。龍仙芝亦見五種芝限。
  八月九日,夢至定錄,問見,問云乃同人齋邪。云云。爾日在中堂,王法明為皇家塗炭齋。  
  八月十二日,夢與定錄君於華陽內共乘車,侍玉女三十人,奏天樂,造南真於丹城,南真見告。云云。因又告太元,太元示以仙籍。云云。二真府並在大霍也。
  八月十五日,夢與定錄保命,共往紫微夫人處。云云。紫微治玄龍宮,應在北方。
  八月十六日,夢至方諸,見青君府,不見青君。乃見韓太華,丹青館宋夫人見,告神仙之要,委形之術。云韓太華,始以今年度束宮,受書朱宮玉妃之賓友韓,出《真誥》也。
  八月十九日,又夢造方諸,正見青君出遊,楊君九華及許仙侯皆從。因造韓侯見告簿籍事。云云韓即前卷所云東宮典錄籍者,名惠期也。
  八月二十一日,夢與保命至蓬萊,見周大夫。又至一朱臺巨闕青軒紫房,云是司陰府陶某近正應肩治此束南一玄宮中。因復行,見一人,面金色,長短中形,人著飛霄衣冠,見告道法之事。云云保命曰:此是小天奉法人周大夫,仍告道業因綠甚多。云云.周大夫,即大賓。《真拙嬰亦云:在蓬萊,司陰君主天下水事,事出馬君傳前,不知那治在蓬萊小方諸,多事道事,亦出《真拙閣》。
  八月二十五日,夢與范監趙丞至大衡山,見南陵薜大夫,中黃杜大夫,見授隱變方。因爾又行,見一草屋,甚高大絕,有甘泉,雜生眾華。范監云:此是遊仙之廬,因共入,坐屋下談神仙事。云云。薛杜二大夫《真誥》中無也。
  八月二十五日,夢入華陽,造定錄,諮來年十月可保得申延不。答云:可爾。云云此其猶欲留世意。所以發此請,雖初云可爾,恐後復相請,卻審得申者,則不應,十月果去也。
  八月二十六日夜,夢定錄保命來見,告云明當復往東華過司命問,既是天事不復得同,當更為訪韓侯論爾,不更迴異不。些刖及復屢道名簡事,此則不可為定,進退皆復由功過故也。
  八月二十九日,見上期來宣定錄旨云:韓侯甚有懷於爾,簡錄猶因。云云。此云見來,則非夢也。上期是華陽重姓,景名上期也。
  右十三條,八月中事二條是來,十一條是夢往。
  九月二日,夢至華陽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