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彭公在此,不堯得而插靜櫺,故人得見之。其人亟乘一刀一刀小船。而歌日:太霄何冥冥,靈真時下遊,命我囂塗除,採察雲中儔,世路多淫濁,真誠不可搜,促駕還陸嶺,人間無與酬。步行亦詠此,其若來,可不接之。其人形中人,面左邊有紫誌,著黃絹帽,多髯,而前齒缺是也。書此一條,獨委曲者,當是或欲,示後人也。燒山即赤水山,今亦屬永寧樂,或三縣共界,未知鄒堯是何處人,顯昭形服,如此便是可察,正恐伊知人識,更復改容耳。
  九日,見趙丞云:比者情志,何甚索索。云云。
  十四日,見定錄云:司命來月中旬當來,西宮束官人,亦並來,故逆示。云云。此當是云三月十八日事,見其此日亦有辭本存也。
  二十日,夢見司命君,君見,令取青此一字章漫,永不可識也。以呈司命。司命云:此可耳,心未真也。當更研瑩,見景上期來云:二君今往龜山,聊過令知如此所見,意氣欲動,前與人戲過,致使時魅相侵,賴得高監相為,不爾幾致變。聞周在第中,忽輔痛恐是此意。高監不知誰,洞中不見此人也。又曰:裹屋人自稱不道士者,是北星鬼官所使,勿信之。以邪情亟惑人,壞人真氣,可急詣許,駕去已遠,不得久停,便去。周在都仍就王法明同住南庾第道士館中,在外屋宿,當是欲進諸木問事?故得此,告其還多有問木者,而都不說,此事實能慎密也。
  二十五日,見唐趙一.一丞來云,還於舊居,便共覺蕭然,多論九轉事。云云并二君令告。云云。其是二+三日,還至山意殊不許遊行人問,九轉事無聞,一何可歎也。
  右六條,二月中書。五條云見,一條云夢。
  三月三日,見保命告勿食草之正心及餘事。云云。紫文仙忌云爾,止謂此一日耳。
  八日,見趙丞云天下邪鬼之事,令慎之諸。云云。
  二十九日,見保命云:勿犯霧露。云云。
  右三條事,三月中事。並云見。
  四月九日,見定錄云前疏文辭殊雅,但恐心不必然耳。云云。不見此辭本也。
  十五日,見三丞及洪君來,云:欲下都邪,勿不復反山,諸人自共語,多不了。其于時,欲出都定下,果六月□ 去耳。
  右二條,四月中事。並云見。
  五月九日,夢見司命定錄保命,及眾真並見,試以綠業事。云云,色不悅,又及應憂盜事,云當時相救。
  十五日,夢到束宮,拜青君,見韓侯等。雖不面見青君,而傳驛意氣,大見憐愍,韓侯接對如常耳。如此說者,前韓眾便非惠期也。
  二十九日,夢司命三君,云:前事遣赤城外衛軍十人相助,遂不能都,此字草漫,不可識也。亦得可可耳。不解此何,若是前所云,憂盜相救助者,則不應言,亦得可可也。于時實都得寂然也。
  右三條,五月中事。並云從正月來至此見,並黃紙書大度細色紙,凡四紙半,前紙按年末朱書後。
  六月十日,於道中眠,夢見范帥云:惡魅橫行,不可卒禁,勿輕慢之,雖無如人,何交爾不好。云云。周暫出都以此月九日曉,出山就津宿。十日早發爾夕,應在胡熟方山問,此月中還,近多溫病。
  十九日,於第中,夢斷肉乃食鵝膏,未可解也。追檢此日,王法明文子在館宿,延陵嵇茂先亦入其多責,郭邑般果食中,必有鵝膏煎煮之也。
  二十八日夕,夢見紫微遊行。云云
  右三條,六月中事。一條云見,二條云夢。
  七月一日,見洪先生云:八霞之表,已陳爾居處,束萊可不裝束,云云大多不可復載。,此中當說去留文會。
  八日,復夢見韓侯,紫微,楊君,定錄等,多為論性命之致,因綠罪福之源,若疏此可三四紙許。不聞此,亦為殊恨也。
  十七日,見保命趙丞,多論天地災橫之事,亦甚多不可記。此事理難當說。
  二十三日,見眾真凡三十人,多論人治身之本,謝殃之法甚多。亦復論作九轉事。云云。此條不顯為恨最深。
  右四條,七月中事。三條云見,一條云夢,從六月初來,共紙一大度白棧紙也。右從丙申年正月初至七月末,几七月,中合二十八條。十八條云見,十條云夢。
  右從目錄,凡用墨朱黃三色書大度白及細紙,合十六番。八番白,八番色。并右從去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初通,至今丙申年七月末,合一百九條。六十三條云見,四十六條1百夢。從八月初至十月二十七日,捨世凡三月日,中文書記,不復顯出。尋入今年來,月月所記,自疏簡未知是,不復悉記,為時近致希邪。周紫陽記,《九真玉瀝丹方》。云輕於九轉,易於九轉,此別一紙,無日月。
  九莖紫菌琅葛芝一斤。出南閩,句曲北亦有。
  丹朱玉漿二斗。出南閩,此問亦有也。
  右二物,細切芝,竟仍以玉漿一斗漬之一宿,埋陰垣之陽,去垣三寸,入土一尺,以白瓦器容四斗許盛,仍以瓦盤蓋之,蠟密封之上,土令厚二寸,以今日午時埋,至明日午時出之。持之南行,取己所住戶十二步,乃置眠林頭。按上至明日午時,又以銅器盛煎之,令火齊器底,勿令火豔出器邊也。得三沸,竟又內玉漿一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