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躬,積德累行,忠孝全節,神遊於此,行藏有數,宜少休焉。兼劍嶺之下,近有白額大獸,千餘歲矣,負此山隅,以人為食,真官既嘗為天子大臣,則山川之神皆嘗所治者,又玉音來此,自可號召羣靈,呼吸變化,役遣幽陰,驅除此虎,亦助天好生之事也。予信之,乃嬌宣帝旨,召集千里之內山川鬼神,咸來聽命。謂之曰:帝有玉旨,以白虎害人命,吾為此山王,董爾眾靈誅滅之,用命者世享血食,否則天有威刑。眾曰:唯謹聽令。予乃仰觀周覽,現相變化,自見身與山等,拔一孤竹,叱化長劍,屏翳號風雨師清道,揮刃一呼,響振山谷,虎亦怒氣成雲,目光出電,跳梁反復,吾身當之,眾力併前,斃於刃下。又於血汙中,獲一圓石,狀如墜星,公元長識之曰:此虎威也,予佩之,百神攝畏。功成,因奏帝,先陳嬌韶之愆,次及均功之語,帝因以予為蜀北門山王。
  刑賞第三十二
  幽明政治雖殊異,平直存心理則同。
  孫滌銜冤堪雪恥,宜肩力孝未酬功。
  嚴刑不恤笞魚背,保奏終期徹帝聰。
  小大神靈皆敬畏,清明天地蕩皇風。
  予既即真為諸山之王,凡所部山川,水旱豐凶,妖祥功過,皆得預聞,而平治之。青黎山神高魚生部民孫滌女方婚之夕,魚生悅慕,因拘其魂而亂之,為鄰封白池龍神所察,予覘之,與女俱訊,既伏其辜,歸其魂,女乃甦,鞭魚生背三百,黜其職。山下有故孝子昊宜肩,嘗為父疾,刺血寫《楞伽經》四卷。壽終五年,未有所受,予為保奏,以代魚生,帝報曰可。自是小大之神,知敬仰焉。
  存褒第三十三
  褒侯以女媚幽王,王寵褒兮壞紀綱。
  黜子屏妻天所猒,誅良虐善鬼為殃。
  岳靈遷怒情雖快,褒國平民理可傷。
  奏達上穹符允報,遺黎仁壽遂延長。
  幽王始娶申侯之女為后,賢而有子宜臼,嫡且長,仁孝之風見於岐嶷,及褒侯以姒進,遂寵姒而疏后,尋以姒有子,乃廢申后,以姒代之。姒生子,王名之曰伯服,意謂伯者,上無長也,服者天下咸服也。於是逐宜臼,立伯服為太子,大臣諫者九人,悉族之。穢聞於上帝,俾西嶽為孽,以警於王,山川鬼神從而不寧,三川皆震,山摧水壅,勢皆逆流。嶽神者,蓋白帝白拓矩之降靈也,從而遷怒,移檄漢沔,褒斜山神欲埋褒邑,褒與蜀接境,予訝其太甚,即上奏,言褒侯固不足卹,國人何辜,請赦之。有旨言:金天之神擅檄所治,薄責之。褒邑之民免於埋壓,厥後犬戎伐周,棄漢沔褒邑之地於蜀,皆帝意也。
  回風第三十四
  惡人行惡自招凶,孝子嚴親意不同。
  為食成讎情已甚,回風反火勢方雄。
  滿懷俠氣猶能吐,刮面狂飇訝自攻。
  留與世人為鑒戒,要知聰直現神通。
  劍嶺之南,民李轅孝於母,薄暮有客投之,轅方烹鸚具食,客以為相館,喜形色,言少頃,食至,乃脫粟飯也,客不舉匕,轅曰:家有老母,病起思肉,適之司晨不及供客矣,客赧然,揚袂而起曰:汝以予為未嘗食肉耶,不揖而出。夜闌上風縱火,以燼其居,時方歲寒,草木黃落,煙焰蓬勃,勢不可嚮,轅負母而出,向天呼號。吾適遊其上,大不平之,因吹氣成風,使虐焰自反,客執燧猶在手,燎其眉鬢,欲走而迷,顛仆火中、僅脫其命。訊之則曰:某俠士蒲光度也,今夏緣都人士女浣花嬉遊,有友因醉而觸良家,為人所辱,濱死,某以解紛之故,投入水中,幾欲不救,訴於有司,於是亡命,周流半載,昨實餒,甚心怨於子,方爇草時,如有人叱之,火及子家,而為風所讎,今即死矣,不作無名鬼,因告之,語畢而殂。
  明冤第三十五
  須知人命重於山,莫把疑刑作等閑。
  毛氏喪身尤未雪,良能濫死豈容還。
  騰魂附體明寃獄,執賊求情伏巨姦。
  義敏一言其利博,享人血食免慙顏。
  踰劍之北三百里,龜山之下,民何志清有男無方,娶魚山侯釜之女,逾年,釜得疾勢急,女告於姑,請以歸寧,許之,與其夫偕往。至中途,記憶奩篋中有黃銀耳噹二垂,欲持以隨,備父急難,行速而忘之,欲歸以復取,則日西矣。俄無方之弟良能,踵後而呼,携耳璫至,曰:婆有不豫,遣我呼兄,且令附嫂所忘之物,兄嫂至姻家,則兄可先歸,婆已顒望矣。無方曰:弟與嫂行,吾將歸以省母氏,無方既別,移時,侯氏悔曰:妾家不十里可到,無勞叔相從也,良能信之,遽與嫂別,既還而夜深,翌日,侯訝其女已約而來遲,遣人逆于路,乃見女死而無首,釜疾革而亡。其家告於所治,何氏以幼子而鞠之,月餘獄成,良能自誣,別兄之後,逼嫂以非禮,不從而殺之,其首不存,殆為虎豹食之矣。將就戮,良能怨泣,龜山之神義敏來告,予察之得實,蓋有強賊牛資妻毛氏,有所忤資,路逢侯,劫而逼之,取侯之衣與毛相易,毛與侯年相若也,梟毛之首,携侯以歸。予為追毛之魂,附資之體,藉資之口,吐毛之詞,自陳而得實,資赴於理,女歸於侯,良能免焉。
  苜邑第三十六
  合靈最貴莫過人,不易修持得此身。
  既會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