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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唐-孙思邈*导航地图-第70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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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水漬瘡,數易水便愈;又以石灰傅之。
  又方:
  飲醇酒、取醉即愈。
  又方:
  燒鷄毛作末,以酒服方寸匕。
  又方:
  以沸揚令得所浸洗之,取瘥。
  論曰:凡春末夏初,犬多發狂,必誡小弱持杖以預防之。防而不免者,莫出於灸,百日之中一日不闕者,方得免難。若初見瘡瘥痛定,即言平復者,此最可畏,大禍即至,死在旦夕。
  凡狂犬咬人著訖,即令人狂,精神已別,何以得知?但看灸時,一度火下,即覺心中醒然,惺惺了了,方知咬已即狂。是以深須知此。此病至重,世皆輕之,不以為意,坐是死者,常年有之。吾初學醫,未以為業,有人遭此,將以見問,吾了不知報答。是以#6經吾手而死者不一。自此銳意學之,一解已來,治者皆愈,方知世無良醫,枉死者半,此言非虛。
故將來學者非止此法,餘一方皆須沉思,留心作意,殷勤學之,乃得通曉,莫以初解一兩種法,即謂知訖,極自誤也。聊因方末申此一二,古悶不盡意耳。
  又曰:凡猘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得免耳。每到七日輒當搗韭汁,飲一二升,又當終身禁食犬肉、蠶蛹,食此則發,死不可救矣。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但於飯下蒸魚、及於肥器中食便發。不宜飲酒,能過一年乃佳。《集驗方》云:若重發者,生食蟾蜍膾,絕良;亦可燒炙食之,必#7令其人知。初得嚙毒便為之,則於后不發也。
  治猘犬毒方:
頭髮猬皮各等分
  右二味燒灰,水和飲一杯;口噤者,折齒內藥。
  又方:
  搗地榆絞取汁,塗瘡。無生者可取乾者,以水煮汁飲之;亦可為末,服方寸匕,日三,兼傅上,過百日止。
  又方:
  搗韭,絞取汁,飲一升,日三,瘡愈止。亦治愈後復發者。
  又方:
  刮虎牙若骨,服方寸匕。《小品方》云:刮狼牙或虎骨末服。已發狂如猘犬者,服即愈。
  又方:
  燒虎骨傅瘡,及熨;又微熬杏仁,搗研,取汁服之,良;又取燈盞殘油灌瘡口。此皆禁酒、豬肉、魚、生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