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難得解,牒發汗案。
計會壽數,牒注命案。
放生計會,牒生命案。
死經三日未冷絕,牒還魂案。
赦罪計會,地府案判官。
計會道經數,牒鬼仙案。
亡財失帛計會,掠剩案。
乞資筭數,牒短命案。
亡過資薦功德,牒地府保形案。
見在功德計會,天道案。
計會年病,牒行病案。
計會生死,牒蒿里都案。
人口併沒,牒李都案判官。
計會亡人,牒六道內案。
凡注福注壽,天上授福,司命注祿。夫壽綠添財帛等,並須酌量事理輕重,條制可否,方可與行遣計會。凡刀山,鑊湯,灰河,劍樹,拔舌,磨碓等獄判官,亦看生存行何德行,方可施行。仍須詳度品秩高下,公文務合宜,則凡文官七品已上,並屬天曹霍判官。武官七品已上,並屬天曹李判官。
四瀆水帝
九江水帝,江瀆廣源王。
九江水帝,河瀆靈源王。
淮水上相,淮讀長源王。
濟水上卿,濟瀆清源王。
太上助國救民總真秘要卷之十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