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炼精炼气炼神,岂非落于有为?若是有为,终属梦幻。若是无为,何必云炼?”答曰:“子只知有无,未知为而不有。为而不有,则终日行,未尝行也,何患有焉。《金刚经》亦何尝不然,始终谈空,不着形迹,但又不落空亡。经中‘于无所住而生其心’之说,非即神气同定于虚之义乎?又如《序分》篇云:‘着衣持钵,乞食往返,洗足敷座。’普现一见,即赞曰:‘希有,世尊。’试问序分之旨何在,普现之叹何来。若子不嫌于世尊着衣持钵洗足敷座,何独嫌于道家之炼精炼气炼神哉。古仙云:‘丹从不炼炼中炼,道向无为为处为。’无为而无不为,无不为而无以为,方契妙道耳。
  肇法师云:‘无为故,虽动而常寂;无所不为,故虽寂而常动,故物莫能一。虽动而常寂,故物莫能二,故愈动愈寂。’物莫能一,愈寂愈动,所以为即无为。动寂虽殊,而莫可之异也。岂可以有为便有为,无为便无为哉。菩萨住尽不尽平等法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即此义也。可以参焉。”
  或曰:“然则梦幻泡影,如何消释?”答曰:“谁知梦幻泡影,谁道梦幻泡影?你知道梦幻泡影的那一个还成梦幻泡影也无?”咦!
一一O 致静与致和
  《大通经》云:“致静不动,致和不迁”。涵虚翁《约解》云:“静不动,定也;和不迁,安也”。若约玄教,必心息和融,而后身心二静,寂然不动,身心愈静,则气愈和,直到外息断绝,泰然大定。定中先后二天,自然和合,入真寂静,而后“太和充溢,骨散寒琼”矣。老圣曰:“静为躁君”,“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又曰:“知和曰常”。静也,和也,玄教之大纲,圣修之轨范也。
一一一 有情与有信
  《庄子·大宗师篇》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老圣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释曰:道乃真空也。真空不空,故能现妙有。情与信,妙有之符征也。何谓情?静极而动,有感而通,所谓一阳来复。先天气到,时至神知也。气到乃活子时,神知乃活午时。金来归性,此感彼应,合于自然之符节。离开色身,向外心息相依,则采取之功得矣。
  潜虚翁《南华经副墨》云:“夫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圣人不得已而强名之曰道。无形也,无为也,而却有情有信者何?老子曰: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杳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此数语者,千古论道之秘密藏也。庄子之学,得自老子,直下便说有情有信。何谓有情有信?自有欲以观其徼者言之也。精者,静之动也;信者,动之符也。信之一字,更为秘密,千圣万真,同此一诀,必得师传,方有契悟,故曰可传,然而不可受者,谓其不可见也”。
  予按,《老子》所谓“精”,即《庄子》所谓“情”。《悟真篇》云:“恍惚里相逢,杳冥中有变,一霎火焰飞,真人自出现”。《玄要篇》云:“电光灼处寻真种(即精也,情也),风信来时(即信到之符也)觅本宗”。数语尽之矣。
一一二 先天与后天
  先天后天之旨,分两层剖释。
  其一,为对待。喻如身外虚空一着为先天,色身之内皆是后天。又如元精元炁皆无形之质,谓之先天;交感之精,呼吸之气,皆落形相,谓之后天。是以相对待发明先后天之旨也。
  其二,为浅深叠进,乃工夫之展转,喻如以心息相依为先天,则平时不做工夫时即为后天。由心息相依而进入恍惚杳冥,则又以恍惚杳冥为先天,而心息相依又为后天矣。复由恍惚杳冥更进一步而臻大定,息无出入,心无起灭,内外混忘,根尘俱泯。则又以大定为先天,而恍惚杳冥又为后天矣。复由大定而至俱空不生,不惟空此身心根尘,并其定相而空之,虚空粉碎,法界量灭。则又以虚空粉碎为先天,而大定又为后天矣。每进益上,如登九层之台,下学上达,端在学者行持之功如何耳。
一一三 身内与身外
  张三丰翁曰:“学者未遇正人时,当小心低意,积功累行,遇魔勿退,遭谤勿嗔。一遇真人,笃意苦求,抉破一身内外二个真消息,才不为人迷惑。”又曰:“若是学人知一身内外两个真消息,了然无碍,方去操持涵养,克去己私,复还天理,则还丹功夫,至简至易,终日采吾身外之黄芽,以候先天之琼浆。此真是饮酒戴花悟长生之妙也。”
  兹试论之,身外虚空一着,在道为无名天地之始,在易为伏羲先天之卦,乾南坤北。身内坎离,文王后天八卦之象也。吾人学返还之功,必向身外虚空下手,忘形尽虑,方能“先天而天弗违”。若只向色身内求之,则仅能“后天而奉天时”而已。故当以乾坤为主,坎离为宾;法身为主,色身为宾。《悟真篇》云“饶他为主我为宾”是也。此内外宾主,先后二天界限,必须明白了当,谛信无疑,然后可行返还之功。大用现前,不致被色身所误。
  《西游记》以猪八戒喻人之色身,种种魔障,皆由唐僧误信其言,受其大累,此示人以着于色身之害也。《神仙纲目》载玄帝舍身岩下飞升,此实示人离色身之效也。
  舍身云者,功夫深进,大定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