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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庄子注-魏晋-向秀*导航地图-第9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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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至除患,率然拊之,以至毁碎,失其所以爱矣。故当世接物,逆顺之际,不可不慎也。
  
  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夫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无所用,故能若是之寿。」
  不在可用之数,故曰散木。
  
  匠石归,栎社见梦曰:「女将恶乎比予哉?若将比予于文木邪?夫柤梨橘柚,果蓏之属,实熟则剥,剥则辱。大枝折,小枝泄。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击于世俗者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且也若与予也皆物也,奈何哉其相物也?而几死之散人,又恶知散木!」
  凡可用之木为文木。
  物皆以自用伤。
  数有睨己者,唯今匠石明之耳。
  积无用乃为济生之大用。
  若有用,(必)〔久〕(一)见伐。
  以戏匠石。
  
  匠石觉而诊其梦。弟子曰:「趣取无用,则为社何邪?」曰:「密!若无言!彼亦直寄焉!以为不知己者诟厉也。不为社者,且几有翦乎!且也彼其所保与众异,而以义喻之,不亦远乎!」
  犹嫌其以为社自荣,不趣取于无用而已。
  社自来寄耳,非此木求之为社也。
  言此木乃以社为不知己而见辱病者也,岂荣之哉!
  (木)〔本〕(二)自以无用为用,则虽不为社,亦终不近于翦伐之害。
  彼以无保为保,而众以有保为保。
  利人长物,禁民为非,社之义也。夫无用者,泊然不为而群才自用,(自)用者各得其叙而不与焉,此(以)(三)无用之所以全生也。汝以社誉之,无缘近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