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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庄子集释-清-郭庆藩*导航地图-第51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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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疏】子阳严酷,人多怒之。左右有误折子阳弓者,恐必得罪,因国人逐猘狗,遂杀子阳也。
     【释文】《作难》乃旦反。下章同。《杀子阳》子阳严酷,罪者无赦。舍人折弓,畏子阳怒责,因国人逐猘狗而杀子阳。◎俞樾曰:子阳事见吕览适威篇、淮南泛论训。至史记郑世家则云,繻公二十五年,郑公杀其相子阳。二十七年,子阳之党共弒繻公骀,又与诸书不同。
  楚昭王失国,屠羊说走而从于昭王【一】。昭王反国,将赏从者,及屠羊说。屠羊说曰:“大王失国,说失屠羊;大王反国,说亦反屠羊。臣之爵禄已复矣,又何赏之有!”
  【一】【疏】昭王,名轸,平王之子也。伍奢伍尚遭平王诛戮,子胥奔吴而耕于野,后至吴王阖闾之世,请兵伐楚,遂破楚入郢以雪父之雠。其时昭王窘急,弃走奔随,又奔于郑。有屠羊贱人名说,从王奔走。奔走之由,置在下文。
     【释文】《楚昭王》名轸,平王子。《屠羊说》音悦,或如字。
  王曰:“强之!”
  屠羊说曰:“大王失国,非臣之罪,故不敢伏其诛;大王反国,非臣之功,故不敢当其赏。”
  王曰:“见之!”
  屠羊说曰:“楚国之法,必有重赏大功而后得见,今臣之知不足以存国而勇不足以死寇。吴军入郢,说畏难而避寇,非故随大王也。今大王欲废法毁约而见说,此非臣之所以闻于天下也。”
  王谓司马子綦曰:“屠羊说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子綦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一】。”
  【一】【疏】三旌,三公也。亦有作珪字者,谓三卿皆执珪,故谓三卿为珪也。◎俞樾曰:子綦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句,此昭王自与司马子綦言,当称子,不当称子綦。綦字衍文。
     【释文】《从者》才用反。《强之》其丈反。《见之》贤遍反,下同。《之知》音智。《入郢》以井反。《毁约》如字。徐于妙反。《而见》如字,亦贤遍反。《为我》于伪反。《三旌》三公位也。司马本作三珪,云:谓诸侯之三卿皆执珪也。◎庆藩案白帖、御览二百二十八,并引司马本三旌作三珪,云:诸侯三卿,皆执三珪。与释文小异。
  屠羊说曰:“夫三旌之位,吾知其贵于屠羊之肆也;万锺之禄,吾知其富于屠羊之利也;然岂可以贪爵禄而使吾君有妄施之名乎【一】!说不敢当,愿复反吾屠羊之肆。”遂不受也。
  【一】【释文】《妄施》如字,又始豉反。
  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匡坐而弦(一)【一】。
  【一】【疏】原宪,孔子弟子,姓原,名思,字宪也。周环各一堵,谓之环堵,犹方丈之室也。以草盖屋,谓之茨也。褐,粗衣也。匡,正也。原宪家贫,室唯环堵,仍以草覆舍,桑条为枢,蓬作门扉,破瓮为牖,夫妻二人各居一室,逢雨湿而弦歌自娱,知命安贫,所以然也。
     【释文】《茨》徐疾私反。李云:盖屋也。◎庆藩案生草,新序节士篇作生蒿,蒿亦草也。生者,谓新生未干之草,即牵萝补屋之意也。《蓬户》织蓬为户。《桑以为枢》尺朱反。司马云:屈桑条为户枢也。《瓮牖》音酉。司马云:破瓮为牖。《二室》司马云:夫妻各一室。《褐》下葛反,郭音葛,字或作(褐)〔褐〕。《为塞》悉代反。司马云:以褐衣塞牖也。《匡坐而弦》司马云:匡,正也。案弦谓弦歌。
     【校】(一)阙误引张君房本弦下有歌字。(二)褐字依释文原本及世德堂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