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二十四日。南眞告。
  学道者常不能愼事。尚自致百痾。归咎于神灵。当风卧湿。反责他于失覆。皆痴人也。安可以告玄妙哉。
  保命告牙。(右二条有掾书)
  须臾自吟曰。朝华焕晨井。九盖倾青云。前此珪璋庸。不识万流椿。解落{攸黒}{火火火欠}顷。寅客何必人。(或云是诫。诫则能改)
  右英晩而言曰。见形之子。守分业于儒墨。栖沈之客。歩玄辞而咏虚。彼人自可晩晓耳。
  许伯兄弟复有心乎。恐皮耳。试复一悟。忌其微路耳。
  九月二十八日。茅保命告。
  可成与不极此举。
  定録君说此。
  违内负心。三魂失眞。眞既错散。魄乘其间。夫为道者。当使内外镜彻。宫商相应。灵感于中。
  神降于外。信不虚也。映昔亦如此。诸人陶其心。今已消也。夫须人陶而改者。故下通耳。所以懃懃。期不令在此。近亦粗具。(右小君言)世事非所期。时运何足闻。有道自当见。中路莫不烦。
  吾欲因杨问。便自知。乃作此。(右清灵)有间于邪。
  而邪为之踊也。非病也。右安九华语。念不宜多。多则正散。正散而求不病。犹开门以捍猛敌。(右紫微语)治自当差。无苦。保命君言。
  何以至丧家。保命君言。
  欲服符飮水。使即愈。不欲者当与。
  定録君语。
  寻自差。保命君语。
  多有所道。甚云云。觐当乙二。第七无虑也。(此一行杨君与长史书语耳)戏言狯耳。许长史勿笑此。落廓不束。高下失常。定之勿疑。若不加意。勿单用此。愼示人。愼示人。
  一句保命告长史。(〈又〉[右]十四条书)
  衰年体羸。多为风寒所乘。当深颐养。晏此无事。上味玄元。栖守绛津。体寂至达。心研内观。
  屏彼万累。荡濯他念。乃始近其门戸耳。若忧累多端。人事未省。虽复憩灵空洞。存心淡泊。
  缠绵亦弗能达也。渔阳田豫曰。人以老驰车轮者。譬犹钟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
  以此喩老嗜好行来屑屑。与年少为党耳。若今能誓不复行者。则立愈矣。如其不尔。则疹与年阶。可与心共议耶。(田豫字国让。渔阳雍奴人。有干略。为并州刺史。迁卫尉。年老求逊位。与司马宣王书曰。年过七十而以居位。譬犹钟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年八十二亡。引此语以动长史令去官也)
  药四丸日服一。
  行来宜详。前后已累言之矣。
  右三条杨书。
  梦恶者。明旦当启太上。一以正魂魄。二以〈所〉[折]除不祥。
  奉道之家当精治静舍。
  右二条。
  礼年七十悬车。悬车者。以年薄虞渊。如日之仄。体气就损。神候方落。不可复劳形躯于风尘。役方寸于外物矣。许长史既至此时。始可隐逸耶。还亲华阳之馆。修乎黄老之业。北河之命方旌。迁擢之华亦显。岂不快哉。今此疾方愈也。不足忧也。虽尔愼接于纷纷之务。经纬人事之寒热矣。于今乃未可动脚。动脚人当言尔畏鬼。(北河之命。即易迁所闻窦氏之言。似有所〈疑〉[拟]者也)此年六月。忧长史不佳。非重疾也。今年许家鬼注小起。虽尔无可苦。保命及范中候已为申陈之。右帅晨许肇亦深以为意。无所忧也。去留之会。死生之事。三官秘禁。不宜外示。今所以道此者。盖以〔皮〕(谓应作彼字)人已闻至道于胸心也。且可官身。未宜去位。可去可罢。方更相示也。
  右夜荀中候言此。故书以示。
  人家有疾病死丧衰厄。光恠梦悟。钱财灭耗。
  可以禳厌。唯应分解冢讼墓注为急。不能解释。祸方未已。
  右保命答许长史。
  眞诰卷之七。
  眞诰卷之八。
  甄命授第四。
  游精罔象。诚不可信。然多劳多事。多念多端。
  所以损神丧眞。扰竞三关。遂当以此害明徳也。故令许君之徒。含景内魄。若抑四者。研虚注灵。则仙可冀。
  定録告。
  除治尔床席左右令洁静。理护衣被者。使有常人。常烧香使冷然不杂也。南岳上眞。当数看出内。便料理起居。可使草及木瓜耳。手自先有风患。是以今风气之本至耳。多云针灸佳益。使人无忧。(此易迁令告长史也。草及木瓜当是理衣下人名也)可迎黄民来出。民奴既欲来。又云。其月末左右。
  当小小疾患。迎来在此。则疾患除也。当部分护静屋以为急。并欲得一室可栖息处。今年欲取草。当为民奴留之。草今年自有本命厄。
  非欲取也。令其乞符自保而带之。
  卧床后孤有悬风。可安北面下一〔彰〕。(谓应作障字)
  亦可以床着近北壁下。勿使虚悬。晨夕当心存拜静。心存行道也。(身既有疾。不能拜起。故令心存不替)斧有霍乱疾。勿使冷食。此儿常不大宜住此。令自无他耳。
  右易迁一夕再来。四更中。
  独来道此。先初来。亦与保命倶。(此似在县下所授。令掾还山。使黄民归家也。易迁即掾母。亡后得入易迁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