窞,终在险地,永为勿用之人矣。此柔而只知习恶者也。

六四,在上刚下柔之际,性质在中人之列,习于善则能善,习于恶则即恶,可善可恶,如一樽酒而用二簋盛之也。然四与五同居,信于善者,信于善而虚心下贤,借他人之明智,以破己之昏暗,如用缶纳约,自牖以通其明。不能善者亦能善,始有咎者,终可无咎,此柔而能习其善者也。

九五,居二阴之间,阳刚中正,把柄在手,既能不满不盈,不见恶于小人,又能不迁不流,大有异于小人,如坎水不盈,只既平。不满于内,亦不流外,实腹而能虚心,出于性成,是以无咎。此上智不移,不待习而自善者也。

上六,虽系小人,本性未尝不善,但性善而不知习善,自缚自束。系于不善,自暴自弃,居于险地,如系用徽纆,寘于丛棘,终亦必亡而已。岂仅三岁不得出险哉!此下愚不移,终不习而终恶者也。然则,修道者,当自醒自悟。急须拜求真师,寻个出头之路,以了性命,甚勿以福缘浅薄、自暴自弃,为世间无用之物。

盖身心性命之学,人人有份。回头是岸,立登圣基,是在人之能信能习耳。果能信之习之,日习日善,必将习于至善无恶,浑然天理地位矣。人何乐而不习善者哉!

 

上离下离(离卦第三十)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六二,黄离,元吉。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离者,丽也,明也。卦体一阴附丽于二阳之中,虚中能明之象。卦德上离明、下离明,由此明而及彼明,由彼明而达此明,明内而又明外,内明而又外明。千明万明,总是两明,内明外明,总是一明,故谓离。此雄里怀雌、阳中有阴之卦,承上大过而来。

大过者,阳刚太过,雄而不雌,任心造化,误用其明矣。明者,离宫虚灵之气,为人之神,心之主。心虚则灵,元神主事,明而得正,能以济阳。心乱则迷,识神主事,明而不当,足以伤阳,是以离利于贞而亨也。然虽离利于贞而亨,若只知用明,不知养明,亦不得亨。

夫用明者,外明也。养明者,内明也。外明必本于内明,用明须当先养明,是以又畜牝牛吉也。

畜者,养也。牛者,顺象。牛至于牝,绝不用刚,其性至顺,人能以柔顺养明,雌而不雄,回光反照,闲邪存诚,先明内而后明外,内外俱明,虚灵不昧,无一物能瞒,无一物能移,自明明德而止于至善,其吉为何如乎?

但明而致吉之道,有火候、有工程,稍有不谨,明而不亨,故明必至于内外无一不明、无一不正,方是明之利、明之亨、明之吉也。

初九,在明之初,不知养明,而即用明,履必错然也。错然之履,不但不能进明,而且有以伤明,惟敬之、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自始自终,了然于心,而后笃行之,方无错然之咎矣。此用明须当先求明者也。

六二,自知不明,而能虚心下贤求人之明,是谓黄离也。黄为中色,明而归中,示己之无,尊人之有,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不失其柔顺之本质,其吉在于能虚心矣。此不明而求人之明者也。

九三,独刚不柔,只知用明,不知养明,刚明太过,如日昃过缶之明,高极必下,明极必暗,是不能鼓缶而歌,则有大耋之嗟,不中不和,适以取凶而已。此用明而自败其明者也。

九四,刚而不正,不能明内,即欲明外,是突如其来如也。突来之明,躐等而求,性躁行偏,妄作招凶,焚如、死如、弃如,欲求长生,反而伤命。此不明而自以为明者也。

六五,居外明之中,所当明内而又明外者,乃懦弱无能,或见理不真,或力有不及,是以出涕沱若、戚嗟若也。然涕沱戚嗟,不敢妄作妄为,自守本分,亦致吉之道。此明而知己不明者也。

上九,居重明之上,刚而有为,既能明内,又能明外,既能明顺,又能明逆,取象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也。

人之真心,如王明明德,如出征,明德而德即明,如有嘉功,除去人心,如折首恶,不强制杂念,如不获从丑,用明而至折首之明,则后天一切客气,不退而自化,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内外光明,而无一毫根尘之咎矣。此明而至善无恶者也。

然则,用明之道,须要知雄守雌,刚中有柔,明而得正为贵乎。倘有刚无柔,不落于突如其来,即归于日昃之离,不但不能增明,反而有以伤明。修道者,欲用其明,可不先养其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