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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道书十二种-清-刘一明*导航地图-第67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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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人若明得刑德枢纽,知得生杀运用,则刑之德之,生之杀之;刑中有德,杀中有生;用刑以保德,用杀以扶生;逆来顺去,缓急进退,无可无不可矣!

   [ 参证:刑德生杀,采取烹炼温养,所必凭以致功者,斯论已详。而于如何得知得行。尚奉述及。盖有致知致得之诀存焉!其诀惟何?操持照顾四法而已。四法谨备,机兆必觉,不为气化混蒙,则刑德生杀得当,而丹道乃圆。是命学之大关键,然非性学淳者,鲜不棘手。 ]

上德下德

  古经云:“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又云:“上德者以道全其形,下德者以术延其命。”是皆言上德下德身分有别,而作运亦不同。

  盖上德者,体全德备,干阳未伤之人。未伤者,是未伤先天之阳,非是未破后天之身。当干阳具足之时,纯粹至精,浑然一气,五行攒簇,四象和合,宝物佳珍,件件俱全。若无保全之法,则必阳极生阴,圆极即亏。知之者急求明师口诀,不待阴生,即用以道全角之法,运天然真火,炼尽一身阴气;用六而不为六所用,以成后天之功;阴尽阳纯,长生不死矣!

  若夫下德者,自阳极阴生之后,先天已散,五行各分,四象不和,诸般宝物皆失。若以无为之道修之,犹如鼎中无种子,水火煮空铛,济得甚事?是必窃阴阳,夺造化,后天中返先天,则当年故物,方能无而复有,去而又来,还我一个完完全全家当也。还其原物,命基已固;别立鼎炉,行无为之道;温养圣胎,十月气足,脱出法身,与上德者同归一途矣!

  后人不知何为上德,何为下德,乃直曰精漏者为下德,精全者为上德,何其谬甚?夫交感之精,系后有之物,浊中之浊,岂可以此为凭证乎?至于十六岁破身之说,乃言“二八一斤,阳极生阴,阴生后而精生。”是就阴阳定论,不就岁数定论。如就岁数定论,世有十六岁而精通者,亦有未至十六而精通者,尤有过十六岁而精通者,此又何说?可知上德下德不在后天上讲究,而在先天中分别。先天全则为上德,先天亏则为下德,方是定论。
更有不明大道之流,乃曰:“命为重,性为轻。”或曰:“性为重,命为轻。”皆非也。

  夫性命必须双修,功夫还要两段。上德者不待修命而即修性,性了而命亦了。下德者必先修命而后修性,了命又必了性。了命者有为,了性者无为。有为无为之道,为上德下德者下手而设。若到大道完成,不但有为用不着,即无为亦用不着。至于向上一着,别有妙用,又不在有无之列。

  若学者不知上德下德之说,而即求有为无为之旨,岂能知真有为真无为乎?不知真有为真无为,不但性不能全,命亦不能保。性命之所以然处,全在上德下德处分别出来也。学者可不讲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