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柔弱本不敢讼,是以食旧德也。食旧德而危厉自处,小心谨慎,不致讼而自无讼,终得以吉全之。然既在讼中,我不讼而人必讼,须当借高明者,分辨其是非,事明即止,是以或从王事无成,此柔能顺则,不成其讼者也。
九四,以刚遇刚,必有争端,而能以柔处之,不克讼而即不讼,化其气质之性,复于天命之性,以不安贞,渝变为安贞,不求吉而吉即随之,此刚而自反,不果于讼者也。
九五,刚健中正,以德服人,能化一切阴险、好强之辈,皆归于不讼,是以为讼之元吉。此正己正人,能使无讼者也。
上九,争胜好强,不知自反,到得讼终,外虽得胜,内实败德,如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一锡而三夺,其所得于人者少,而其所自失者多,此有己无人,终败其讼者也。然则不讼即吉,有讼即凶,不惕于始,必败于终。讼之不可有也如是夫。
上坤下坎(师卦第七)
师:贞,丈人吉,无咎。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六三,师或舆尸,凶。
六四,师左次,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