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噬者,食也。嗑者,合也。食物口合之义。卦体上下二阳象唇,三阴象齿,中一阳象口中有物。又卦德上离明、下震动,动而必明,明而后动,有不空于动之义,故谓噬嗑。此格物致知穷理之学,承上临卦而来。临者,二阳而临四阴,所以进阳采药也。但药物有老嫩,火候有时刻,毫发之差,千里之失,此穷理功夫不可缺也。
盖了性了命之学,全在穷理上定优劣,明得一分,行得一分,明得十分,行得十分,或知性而不知命,或知命而不知性,或知有为而不知无为,或知无为而不知有为,或知药物而不知火候,或知下手而不知结果,凡此皆是穷理不彻,而行持必不通,惟欲动之,须先明之,先明后动,动而无不如意,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动,有亨道也。明中之动,动必本明,其亨其利,有象治狱。
天下难治之事,莫如狱,狱之真情不明,是者为非,非者为是,冒然用刑,殃及无辜,误伤性命。
修道如治狱也。辨别真假是非,如治狱之审断善恶,去假存真,而保性命,如治狱之赏善、罚恶,而伸冤屈。人能以治狱之道穷究其实理,则明于心而见于行,尽性至命,未有不亨不利者也。
初九,刚而不明,冒然前进,进必至咎,是以屡校灭趾,以戒其足,勿妄动。不变动于初,自不致咎于终。此行道先贵穷理也。
六二,柔而不刚,见理未真,仅得其肤廓,未得其肯綮,若急欲行之,不但无补于内,而且有伤于外,如噬肤灭鼻矣。鼻所以辨香臭,口食物而鼻先臭之。口不知味,虽鼻能辨,亦属于无用。幸其柔而中正,见理未真,不敢行持,得以无咎。此穷理未入者也。
六三,居二之上,识见稍高于二,较二更进一层,如噬腊肉也。肉在肤内,肉至于腊,须刚烈深入而后知味。三虽进益,犹未得真,似是而非,若有妄动,必反招凶,如噬腊肉遇毒矣。然志刚而性柔,不能成事,亦不败事,虽有小吝,终得无咎。此穷理渐入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