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疑问之辞而不质言也,句末虽无乎字而有乎字之意,如前章能无离乎?能婴儿乎?能无疵乎?能无为乎?能为雌乎?能无知乎?一本无六乎字,而解者必以有乎字之意释之,此其例也。又如《大雅诗》曰:有周岂不显乎?帝命岂不时乎?而诗文但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亦其类也。
  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此章言天地之道,结语乃言圣人,盖圣人与天地一也。岁功成,而万物归,道之至大也,而天地不居其功,万物不知所主,是天地之道虽大,而不自以为大。圣人亦若此矣,是以能成其大也,亦以其道大而不自以为大,故能成其大焉尔。
  右第二十九章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执谓体之而不违。大象喻道也,下篇云: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往,归往也。不害谓利。言体道之圣人为天下之人所归往,民既归往,而圣人以不利利之。盖利之以利,则有利亦有害。利之以不利,则常利而不害,则民得以常安,常平,常泰也。政和注曰:安则无危,平则无诐,泰者通治。
  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既,尽也,言外物之可利者皆不能久,惟道之利人,以不利为利,故能久也。乐者,歌吹舞蹈之声容。饵者,饮食之味,飨燕之礼。设乐设饵以悦乐宾客,然客既过去,则其声容与味亦止而无复有可为,暂焉之悦乐而不能以终日也。道则非如饵之可饮食,非如乐之有声容可视听也,然用之则能常安,常平,常泰而无可尽之时,非如乐饵暂焉悦乐而已,故曰用之不可既。
  右第三十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歙,阖也。张,开也。老子谓反者道之动,又谓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故其所为大槩欲与人之所见相反,而使人不可测知,故借此八者相及之四事设譬,而归宿在下文柔胜刚、弱胜强六字,亦犹前章言善救人善救物,而章首先借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五者为譬也。孙吴申韩之徒,用其权术陷人于死,而人不知,论者以为皆原于老氏之意,固其立言之不能无弊,有以启之而遂谓天下谁敢受老氏之与者哉,则因其言而并疑其心,亦过矣。注者又欲讳护而为遁辞,盖胥失之。视不可见曰微,微明者,微其明也,谓匿其可见者而使之不可见,犹前章言袭明也,人但见其张之、强之、兴之、与之,而不知其欲歙之、弱之、废之、夺之也,故曰微明。○歙音翕。
  柔胜刚,弱胜强。
  彼刚而我欲以刚胜之,彼强而我欲以强胜之,不亦难乎?我以柔弱自处,则刚强者不我忌也,而终于能胜之,何哉?盖与之相反,而使之不可测知故也。苏氏曰:天下之刚强方相倾轧,而吾独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伤,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毙,此所以胜也。然圣人岂有意为此以待胜物哉?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尔。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鱼脱于渊,见其易制而为人所取。国之利器以示人,人见其为利且将效之,或求过之,而我之利者不足以为利矣。不脱于渊,不以示人,则不可测知,所谓微明也。
  右第三十一章此章主意在第二节柔胜刚弱胜强六字。其第一节谓欲与人相反也,第三节谓欲使人不可测知也。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道之无为,久而不变,非特暂焉而已,故曰常无为。虽一无所为,而于所当为之事,无一不为也。若无为而事有废缺,则亦何取其无为也哉?此之无为,盖性焉安焉者也。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侯王若能守此无为之道,则虽无心于化物,而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欲谓有心为之。作犹起也。言未能纯乎无为之道者,方将待物之化而遽有心于欲其化,欲之之心一起,则非无为之道矣。吾欲作者之自吾也。镇谓压定使之不起。无名之朴谓此无为之道也。欲作之时,必将以此无名之朴镇压,其有心之欲以道自治也。既以此无名之朴镇其欲,则其欲亦将不欲矣,此之不欲复焉执焉者也。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静者,作之反其始也。欲作既以道镇之,则欲者不欲,而作者静矣,故虽无心于正天下,而天下将自正。其与万物将自化者亦无以异,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右第三十二章此章前二节言无为而民自化,后二节言好静而民自正。
  道德真经注卷之二竟
  #1曰:原作『曰能矜』,『能』衍,据粤雅本删。
  #2冬藏之时:『时』原脱,据粤雅本加。
  道德真经注卷之三
  临川吴澄述
  德经上
  下篇之首句曰上德不德,故以德字名篇。篇名非有意义,释者乃谓上篇专言道,下篇专言德,其失甚矣。他本或作《道德经》下,今按:道经德经云者,各以篇首一字名其篇,后人因合二篇之名而称为《道德经》,非以道德二字名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