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事能到(文)。【■記】實覺者。如實覺慧也。法界云。一擇法覺。善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諸虗偽法故。二精進覺。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常勤心在真法中行故。三喜覺。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法生喜。住真法喜故。四除覺。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虗偽。不損真正善根故。五捨覺。善能覺了所捨境。虗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六定覺。發諸禪定。覺了諸禪虗偽。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念。用擇進喜起之。
若心浮念。用除捨定攝之。調和適中也。
【□註】止觀七(九)云。心浮動時。以除覺除身口之麤。【■記】輕安。即除覺。亦名猗覺。乃猗任自在意。七覺乃入道之要。大論云。若離五蓋。專修七覺。不得入禪者。無有是處。【□註】以捨覺捨於觀智。以定心入禪。若心沉時。以精進擇喜起之。念。通緣兩處文。【■記】攝散策昏。不使偏落昏散。是念覺。前說定慧調勻。是用七覺所以。今是念覺當體。【□註】輔行七上(十三)云。定慧各三。各隨用一。得益便止。無假徧修。若全無益。
方趣後品。念能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文)。【■記】佛說教令修。如醫照方教服。着止微加一劑。不痊。方添後藥。前支未益。乃用次覺。法雖稟醫。行由自己。如得益便已。△七八正。
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精進正定正念正命)。 【■記】正念。正定。是定。見。思惟。精進。是慧。唯語。業。命。通戒。又前七覺是分別。此八正道正行也。 【□註】正。以不邪為義。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 【■記】八正。亦名八聖道。出瑜伽論。 【□註】正見。脩無漏十六行故。明見四諦。 【■記】十六行解見五卷。
【□註】正思惟。以正思惟。發動此觀。正語。以無漏智。除四邪命。常攝口業。住正語中。【■補】八犍度論曰。以邪命作口四惡行。名邪語邪命。以邪命作身三惡行。名邪業邪命。又五邪中。後四皆口業。不必專指貪求利養。凡掉戲等。皆屬邪命攝。俱舍言。觀象鬥等。佛亦立邪命中。邪受外境。虗延命故。【■備】辨訛曰。似不必指後四邪。以彼四種。大論名四邪業。故婆娑言。身口業中。若貪所起。皆名邪命。【□註】正業。以無漏智。除身邪命。
住於清淨。正身業中。【■記】身邪現奇特等。
【□註】正精進。勤修涅槃。善入正諦。正定。正住於理。決定不移。正念。心不動失。正直不忘。正命。以無漏智慧。通除三業中五種邪命。見他得利。心不熱惱。而於己利。常知止足。住清淨正命。
【■記】四種別在口業。五種通乎三業。 △三結歸。
已上七科即是藏教生滅道諦。
【□註】輔行一下(十一)云。菩提煩惱。更互相傾。故名生滅。△二通論四諦二。初論隨機施教勝劣不同。然如前所列四諦名數。通下三教。但是隨教廣狹勝劣。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不同耳。故向下名數。更不再列。【□註】釋籤三(八)云。問。何故立四種四諦之殊。答。諦本無四。諦秪是理。理尚無一。云何有四。故知依如來藏同體權實。依大悲力。無緣誓願。物機所扣。不獲已而用。機宜不同。致法差降。從一實理。施出權理。權實二理。
能詮教殊。故有四種差別教起。涅槃實後。暫用三權助圓。故須具用偏圓事理。故今引之。以顯成證。三偏一圓。界內。界外。各一事理。故成四種(文)。
【■記】物機所扣者。釋上依大悲力無緣誓願。由眾生根器千差。如來聲教萬別。如言如來為眾生。隨機應量說也。從一實理等。解前。界內外各一事理者。藏事。通理。別事。圓理也。【□註】廣狹等者。以藏通造六。故狹。別圓造十。故廣。藏別不即。故劣。通圓談即。故勝。於廣狹境。各論勝劣。則成四種四諦。迷真有重輕。故論生滅無生。迷中有重輕。故論無量無作。不可作尋常迭論勝劣釋也。【■記】謂當以藏對通。別對圓。各論勝劣也。【□註】生滅。
妙玄二(二十)云。迷真重故。從事受名。如前釋。【■記】前釋者。苦則三相遷移等。雖世出世。四皆變易也。【□註】無生。妙玄(二十)云。迷真輕故。從理得名。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記】苦無逼迫者。謂五蘊皆空。豈有空能逼空。集無和合者。謂因果俱空。豈有因空與果空合。歷一切貪嗔癡亦如是。道不二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