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與聲聞對揀斷侵有異。
此人斷三界見思。與聲聞同。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註】習氣者。慣習氣分。如氣中香。其香雖盡。餘氣尚存。統論諸文。有三家二即。今是見思家習耳。【■記】三家。謂見思塵沙無明三家習也。二即謂塵沙即習。無明即習。【■補】無明亦分正習。而言即者。菩薩斷無明時。至等覺位。必斷其習。無留習者。故言無明即習。若聲聞但斷正使。則正習條然不同。故不即也。【■備】集註問答云。通名三家。別稱二即。何耶。答。見思最麤。正使外別有習氣體。
故聲聞斷正。支佛侵習不盡。菩薩方盡。塵沙無明惑細。習無別體。只附於正。正斷。習亦斷。是知二無別體。故即。三各不同稱家耳。【□註】大經云。我衣我鉢。見習也。舍利弗嗔。畢陵伽慢。思習也。【■記】大經云。聲聞緣覺。有煩惱習氣。謂我身我衣等。又疏云。二乘猶有我衣我鉢。是見習也。大論佛言。舍利弗往昔為蛇。曾害國王。醫人收蛇。令吸毒氣。若不吸者。即須入火。蛇思之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以由善惡不相妨故。
故得聖果。猶餘嗔也。又畢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駐流。河神詣佛白言。畢陵慢我。佛令懺悔。畢陵喚云。小婢來。我與汝懺悔。眾笑。懺而更罵。佛問神。見畢陵合掌未。曰。見。佛言。懺已無慢。當知此人。五百世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為己婢。常自高傲口言而已。是思習也。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六之下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七之上
高麗沙門諦觀錄
南天竺沙門蒙潤集註
清比丘性權彙補輔宏記
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天台嫡裔比丘諦閑編科參梓 △三菩薩二。初標人。
次明菩薩位者。
【□註】菩薩。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舊翻大道心眾生。亦大道成眾生。新譯云覺有情。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故。此菩薩於當教內亦稱大乘。【■記】此釋菩薩華梵名義也。初示具足梵語。次兩句出舊譯華言。舊翻大道心眾生者。如四教義云。菩提名道。薩埵名心。摩訶言大。是為大道心也。此似約自行翻名也。大道成眾生者。如智論云。菩提。翻佛道。薩埵。翻成眾生。摩訶。翻大。謂此人用諸佛之大道。以成就眾生也。此似約化他翻名也。舊譯者。
指秦晉而言。諸經多言菩薩摩訶薩者。什師以天竺語繁。兩句八字標名。故略三存五。合兩為一。云菩薩摩訶薩也。次二句。釋新譯。然唐譯有三釋。一者。覺。即是菩提之道。有情。即緣慮之情。謂自能覺悟菩提之道。猶有緣慮之情。為對迷眾生故稱覺有情也。二者。覺。即是菩提之行。有情。乃博地眾生。謂此人不但自行諸佛菩提之道。又能開覺一切有情。所謂吾將以斯道。覺斯民。故名覺有情也。三者。覺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即所度大地眾生。
謂此人上求佛覺。下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覺有情。是則約上求下化一義而釋也。又起信疏亦有三釋。一。約境。有所求所度。覺。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即所度大地眾生。謂此人以智上求佛覺。以悲下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覺有情。二約心。有覺悟之智。餘情慮之識。謂此人自能覺悟菩提之道。猶有緣慮之情。對全迷眾生。故稱覺有情。三。約能所。有能求所求。覺。即所求菩提之道。有情。即能求佛果之人。故稱覺有情。今則註云上求等者。
乃約初義釋也。末句結成。言於當教內亦稱大乘者。謂此菩薩伏惑行因。望於後三。雖不名大乘。若對當教中下二乘。亦可稱為大乘也。
【□註】然此菩薩。全不斷惑。三祇百劫。伏惑行因。四教義三(六)云。三藏正化二乘。傍化菩薩。若說菩薩斷惑受生。二乘即疑。若結盡而得受生者。諸聲聞人得羅漢果。將不更受生耶。是故不說菩薩斷結受生也。(文)又妙玄五(十二)云。令生事善。故作是說。欲求佛者改惡從善。(文)又四教義三(二)云。雖修性念處。而不斷結。為生三界度眾生故。(文)由教不詮中道應本。故留結惑受生利物。故三藏菩薩不斷惑明矣(此乃立權則有)。
【■記】此明菩薩伏惑行因所以也。初略指藏教菩薩不斷所以。次四教義下。引證。文有四節。初為斷二乘疑。如四教義問云。佛於三藏。初開三乘。大乘最勝。何不以大乘為正。小乘為傍。答。鹿苑初轉四諦法輪。拘隣五人見諦成道。八萬諸天得法眼淨。但有得道之小乘。未有得道之大乘。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