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現色身三昧也。
【■補】胎經云。界名火燄。佛名無欲。一切人民悉受女身。了苦空無常無我。七十萬二千億女。行三解脫。一日一時。即成佛道。名不捨女身受身成佛也。問。實行權行。如何分析。答。實行是佛世當機之人。當證圓理。便知龍女同成實行。次往南方。即從體起用。便是權行。
【□註】諸聲聞授劫國名號。與物結緣(文)。 【■記】妙樂云。二乘且與八相記者。令與物結淨土緣。 【■備】儀文引龍女成佛。聲聞授記。以證圓初住。是本意。註中龍女從權說者。恐人疑龍女成佛。何以知是初住。既是初住。何以說為成佛。故以從權釋之。二乘八相與佛結緣。亦可例知。 △二明三因克果。
慧身。即般若德。了因性開發。妙法身。即法身德。正因性開發。應一切。即解脫德。即緣因性開發。如此三身。發得本有。故言不由他悟。【□註】發得本有者。妙宗上(二十二)云。今初住所發三法。皆性具故。發則俱發。從智證法。從法起應。即非一時。三身頓得。故非前後。不縱不橫。復見於此。從始圓修一心三觀。今圓三智一心中得。即以此智證得法身。智性即色。三一體融。名妙色身。此身湛寂。如鑑無情。形對像生。山毫靡間。名應一切。
三身三德。體離縱橫(文)。
【■記】此明以因克果。毫髮無差也。初句標徵。妙宗下。引文正釋。謂今破無明。顯法性。位登初住。所發功德。皆自性之本有。非從外來也。故云皆性具故。發則俱發。從智證法二句。明三身非一時。三身頓得句。明三身非前後。即不縱不橫義。
【■補】前約二修一性論三心開發。故不橫。二亦本有。故不縱今約從智證法等論不橫。得非前後故不縱。又一番解釋。故云復見於此。從始圓修下。指前五品觀行。今圓三智一心中得。即今初住。所發本有三法名三智者。一道種智。外破諸暗。二一切智。能返自照。三一切種智。非內非外。非自非他。今初住一心中得。此三智也。即以此智下。轉釋從智證法。然此證得法身。即名一身。智性即色。即名三身。以智即報身。性即法身。色即應身。三一體融。
名清淨妙色身也。
【■補】起信論問。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謂從本以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 △三結成。
中觀現前。開佛眼。成一切種智。行五百由旬。到寶所。初居實報無障閡土。念不退位。 【□註】中觀現前者。既三因開發。應三智圓明。五眼洞照。今但云佛眼種智者。中必雙照。三智具足。四眼入佛眼。同名為佛眼。輔行三上(二十五)云。如河入海。失本河名。何以故。肉天二眼。有漏因緣。慧法二眼。習氣未盡。故捨本位。入佛眼中(文)。
【■記】中必雙照三智具足者。謂中必雙照空假二邊。則言一切種智。而道種智。一切智。法爾具足。觀音玄義云。一切種智。能於一種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種。一相寂滅相。種種行類。能知能解。名一切種智。記云。中觀智者。了一切法皆是中道。中則不偏絕待為義。一法若中。一切眾生因地所種一切佛法無不咸趣。一外有法。不名中也。一法既爾。一切法皆然。故云於一切種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種也。言一相寂滅相等者。結前文所說。而成遮照。
雙遮。則一相寂滅。雙照。則種種皆知。遮照同時。故名一切種智。正此義也。四眼入佛眼等者。經云。五眼具足成菩提。永於三界作父母。獨稱佛眼者。如眾流入海失本名字。非無四用。大論云。肉眼。天眼。慧眼。法眼。於成佛時。失其本名。但名佛眼。何以故。肉眼諸煩惱有漏業生。故虗誑不實。唯佛眼無誑法。天眼從禪定因緣和合生。故虗誑不能如實見事。慧眼法眼煩惱習未盡。故不畢竟清淨。故捨本位。入佛眼中。無有錯謬。盡其邊際故也。
【■補】妙句記云。若華嚴明初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具三不退者。記釋云。今從初住。已具三德。故曰具也。般若是位。離二死故。解脫是行。諸行具故。法身名念。證實境故。釋初住竟。 △二九位齊明。
次從二住至十住。各斷一品無明。增一分中道。與別教十地齊。 【□註】次從二住等者。妙玄五(五)云。即是十番進發無漏。同見中道佛性。第一義理。以不住法。從淺至深。住佛三德。及一切佛法。故名十住位(文)。 【■記】如上初住三觀。現前無功用心。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