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三賢別教十聖。
  【科】喻曰言果報者是實報土既生果報即是圓教四位之人此師但見是賢聖之名便分以為別圓兩教賢聖之稱乃借別名圓俱生實報即是正明圓位若言別教賢聖位不合生彼而判十地屬別者圓四十位俱破無明因何乃分十地屬別人又約證道地即是住何須分別縱存教道則十地以含兩教亦無分義。
  【科】問彼問人曰聲問經漸名漸圓者八界發心不從漸來從此應判以為何教。
  【科】答頓頓人也。
  【科】喻曰難已如前何不從於八界塵數為判頓頓而名漸圓。
  【科】自此已前略明觀失教失不論。
  【科】歸命諸賢聖願捨是非心為樹涅槃因非欲貶量失。

  止觀義例(終)(以唐本摸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