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融。泯絕無寄。方為玄得。
  △二述成真體。
  然則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
  述上涅槃理果在於絕殊異之域。故以一切無得。為玄得也。
  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
  述上菩提智果在乎相外。故以無念而知。是真知也。
  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述上理智不二。為一乘果也。真身大象。本無理智之形。真常大音。本無理智之名。故無理智聞見。方為見聞。此約證見證聞。非解見也。言隱匿者。皆無也。希聲者。道經曰。聽之不聞。曰希。則真果在無所得。故曰涅槃無名。
  △三結體顯用。
  故能囊括終古。
  此句結體。謂真體常徧。故能包囊該。括徧也。終古無忒常也。故大涅槃以常徧為義。
  導達羣方。
  此下顯用。謂能隨緣起用也。導化也。達通也。羣方萬法也。謂化用遂通於萬法。無所不周。
  亭毒蒼生。疎而不漏。
  亭毒養育也。蒼生人也。順俗曰蒼。天所生故。十界眾生皆即真而起真。體雖寂寥虗曠。而萬化從興。故曰疎而不漏。老子曰。天網恢恢。疎而不漏。今借此語。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汪洋水深廣也。離騷云。臨淵號汪洋。今明涅槃體深用廣。何不由斯建立矣。
  △四引證體用。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義弘深。汪洋無涯。靡不成就。靡不度生。
  八師經梵志者。淨行之人也。佛道者。佛所證道。弘者廣大也。讚佛所證之道體深用廣。如水汪洋。靡者無也。即真之應。則依正三業。功德莊嚴。無不成就圓滿殊勝之事。一切眾生若見若聞。無不受度。上句讚化德滿。下句讚化用周。此如空淨月圓。潭清影落。真常果體。大用無方。慈悲願力。法爾如此。此則以真應不二。結上大意也。
  △總結大意。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偽之途辨。賢聖之道存。無名之致顯矣。
  此一段文。古人節為流通分。或以此都結四論。蓋文義包博。取釋在人。理亦無爽。但今大部不以三分科文。前三既各有結文。此段亦合自結。當論文理甚順。不在煩釋。初句言開者顯也。法華云。開佛知見。故即開顯三乘所行悉當成佛。則一乘顯了矣。次句云。真偽者虗實也。辨別也。別權實故。此意多義。略釋有二。一約理。則理事不二為真。理事各別為偽。二約人。則一佛乘為實。三乘為權。辨此真偽。權實途路也。第三句云。賢聖者。十住下賢。十行中賢。十向上賢。此三十位。亞聖曰賢。十地曰聖。此皆同證。真如同修。佛乘存此。以為正因也。末句云。無名之致者。理智相盡。異名無得。圓常妙體。果滿斯顯矣。又初二句義在十信。第三句在賢聖。末句義在妙覺。又前二信解一乘。故有開顯辨別之義。次句行一乘因。故有道存之說。末句圓證一乘。故曰致顯。此則結上一十九章有開辨。存顯一乘之能。斯為甚深之教矣。

  注肇論疏卷第六(終)
  音切

  (扶袁切)


  (丘於切)


  (徒聊切)


  (莫角切)


  (女直切)


  (古奪切)


  (烏光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