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求。好尚則取捨情現。涉求則損益交陳。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言體究行也)而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此文乖致殊。而會之一人。無異指南為北。以曉迷夫。
  此躡前進修損益以興難也。經稱法身已上。謂初登地。已契法身。證真如理。故云入無為境。以無分別智現身益物。故云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測。至七地頓捨藏識。故云體絕陰入。證平等真如。故云心智寂滅。自此復進修三位。方成佛果。此引經按定。下申難意。謂進修積德。本於好尚涉求。凡好尚則取捨未忘。涉求則損益交陳。既有取捨損益之心。則動擾未息。而又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此則文乖於理。如何會之一人。以動心而取靜理。無異指南為北也。
  動寂第十五
  前名家譏動。今答以動寂。而不言寂動者。以問家但譏其動。謂動則違寂。不知動時全寂。故云動寂。
  無名曰。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
  此引證聖人動靜一如。總答難意也。經即放光云。佛言。適無所為。故行般若波羅蜜。無所為。寂也。無所不為。動也。即寂而動。故雖動而常寂。故下廣明進修無取捨。
  無為。故雖動而常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常動。雖寂而常動。故物(心也)莫能一。(以體用雙彰。故莫能一)雖動而常寂。故物(境也)莫能二。(以心境一如。故莫能二)物(境也)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心也)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此言聖心寂照雙流。體用雙彰。故心境一如。動靜不二。豈可動靜而二其聖心哉。
  所以為即無為。無為即為。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
  此證經義以明動靜不二之所以也○下明聖心絕待。答前積德。
  道行曰。心亦不有亦不無。
  此引經證聖心不涉有無。以明積德非有心也。雖好尚涉求。似分身心。而總攝於心。故言積德雖涉求。亦非有心。亦非無心。任運而已。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此釋經義。揀非斷常也。言不有者。不是絕無。但不似眾生之有心耳。言不無者。不是實有。但不比無情之無耳。
  何者。有心則眾庶是也。無心則太虗是也。眾庶止於妄想。太虗絕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絕於靈照。標其神道。(指涅槃)而語聖心者乎。
  此重明聖心不有不無之所以也。若有心則是凡夫。無心則是太虗。凡夫則所止於妄想。太虗則絕然無知。豈可以妄想無知。以擬涅槃妙道。以語聖心為有無哉。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絕無)聖心不無。不可謂之有。(實有)。
  此雙遮聖心不屬有無。以遣妄見。
  不有。故心想都滅。(不比凡夫)不無。故理無不契。(不比太虗)理無不契。故萬德斯弘。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以明離過顯德。以彰聖心本無涉求也。以滅妄想。又非無知。乃離二邊之過。故能證一真之理。故云理無不契。以證一真法界。則恒沙性德。總在心源。故萬德斯弘。以妄想盡滅。則永絕貪求。故雖功成而非我證。如此。又何好尚涉求之有哉。
  所以應化無方。未嘗有為。寂然不動。未嘗不為。經曰。心無所行。無所不行。信矣。
  此總結答難意。謂聖心無為而為。寂然而應。如此。豈有為好尚涉求之心。而以動擾譏之哉。引經證一致可知。
  儒僮曰。昔我於無數劫。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心施。非為施也。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耳。
  儒僮義引智論事。謂以身命等施。出妄想心。求五波羅蜜。未有所得。今見然燈。以五華供佛。布髮掩泥。即得無生法忍。滿足波羅蜜等。謂七地以前。有相觀多。未達三輪體空。名住相布施。非真施也。至第八無相地。證平等真如。三輪空寂。故即得受記。故云始是施耳。意謂聖心果有好尚涉求。豈能證無為之理乎。
  又空行菩薩。入空解脫門。方言今是行時。非為證時。
  此引放光義。言菩薩已入空解脫門。方言乃是行時。非為證時。意謂單空尚不能證。況動心乎。顯寂用同時。為真行耳。
  然則心彌虗。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也。
  謂菩薩已入空解脫門。依空起行。則寂而常照。故心心寂滅。行行契真。所以動而常寂也。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成具美不為之為。禪典唱無緣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聖旨虗玄。殊文同辯。
  連引四經以證不為而為之義。梵語檀那。此云布施。賢劫經說一切諸法無有與者。是名布施。成具云不為而過為。禪經說慈心三昧。有無緣之慈。思益云無取捨之知方為知。此上四義。皆言不為而為之旨。故云殊文同辯。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菩薩住盡不盡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而以南北為喻。殊非領會之唱。
  此責其動靜異見。而引經證義也。菩薩下。即義引淨名經略云。上方香積世界菩薩。欲還本國。向佛求法。佛言。有盡無盡法門。汝等當學云云。如菩薩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彼疏云。有為雖偽。捨之而大業不成。無為雖實。住